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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修炼

法官的修炼

作者:田成有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2-01

ISBN:9787509324301

定价:¥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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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法官的修炼(中国法官的心路报告)》由田成有所著,立足理论和实践的视角。直面当下问题,求点创新,说点真见。《法官的修炼(中国法官的心路报告)》收录于书中的文章,来自《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云南政协报》、《时代名流》等。内容关于法官,关于法治,关于社会。法官代表和凝集着一个民族的未?,承载着一个国家成为法治国家的希望与理想。在绝望与希望,毁灭与重生,失败与成功之中,是参与者,更是建设者,要有所担当和贡献,共同找希望。法治是依法办事的治国方略,引导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培育民众对法律的信心,推动民族法治精神、正义观念确立,要有所突围和改变,共同找方向。立足于中国现代国情语境,找到问题的症结和本源,打通社会的阻隔与偏见,分享奋斗的情感、失望与凯旋,要有所贡献和才智,共同找出路。
作者简介
  田成有,云南省富源县人。1982—1986年云南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1986—1989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03—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致公党云南省委副主委,致公党中央委员、致公党中央法制建设委员会委员,云南省政协常委,法学博士,教授。主要成果已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国内著名杂志上发表100多篇文章。成文近200万字。已出版《传统法文化与法治现代化》、《质疑与创新一法学边缘处的深思》、《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与运用》、《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乡土社会中的民间法》、《法官的人生》、《给法官的九百句忠言》、《守护正义一当代中国法官的知与行》等专著。曾获“云南省杰出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秉承“致力为公,参政兴国”的理念,建肺腑之言,献务实之策,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目录
法官的“方”与“圆”
法官?职业与事业
法官要过四重门
法官内心的精神图腾
找到做法官的尊荣
法官不是“官”,而是“医生”或“教师”
做个平凡的“平民法官”
我选择向这样的法官致敬
法官为何要重视职业道德?
法官的德性
法官的人文修炼
法官的知识和经验
法官的品格和学识
难于描绘的中国法官形象
法官要有爱民、为民的良知
法官的道德良知和人文关爱
法官要有自知之明,自制之力
我们需要培养法官哪些素质?
别让卡通“卡”住了法官的形象
法官的?用与发展
法官的处境和压力在哪里?
司法裁判的社会经验
法官的大局观
法官该怎样服务大局?
法官的裁判智慧
法官的政治智慧
法官高明的政治智慧和高超的审判效果
司法的权威必须来自于严格执法
法官如何认定证据和事实
法官职业必须严守中立
严格维护法院的终局裁判效力
以案结事了为最高目标
法官该怎样讲话?
法官既要会做判官,更要会做教官
法官要贡献自己杰出的作品
仅有宣判是不够的,必须说理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价值和规制
法官的“远”与“近”
认真对待中国的法治国情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究竟“特”在何处?
“马锡五审判”的司法价值
司法群众路线之认识
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样的司法?
尊崇法律还是符合民意
让司法大爱温暖人心
司法要融入到民心中去
影响法官裁判的几种因素
法律与民俗习惯的调适
法官要拿捏好调解的尺度
宽严相济的“度”
能动司法如何能动?
民众信访,法律何为?
认清文化对法治的意义
法院为何要重视文化建设?
儒家的民本思想及民主的提升
儒家德治思想的得与失
从文化的视角看法官的廉洁公正
法院发展中的文化含量
不要轻视法院的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建设关键在于法院精神
我们该建设什么样的法官文化?
法律何以被信仰?
法官必须带头信仰法律
法官要树立崇敬、信仰法律的精神
为什么要重视法治理念?
从制度层面看法治理念的重要
立足司法实践反思法治理念的重要
法官必须坚守的司法理念
法官的第三只眼
我们应从香港学习什么?
难忘的香港法律开启典礼仪式
香港反贪腐给我们的启示
留下的和带走的
欢迎记者的报道与监督
司法机关如何善待传媒?
司法活动要面对传媒的挑战
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法院宣传报道如何出新招?
互联网对司法带来的影响与回应
让网络监督回归理性
律师,什么才是你的正途?
法官与律师的职业共同体
法官与律师的相处之道
善待不穿法袍的人民陪审员
政府推进型法制的必要与限定
限制权力、行政诉讼与法治政府
行政首长须从幕后走到前台
社会管理的法治思维
在夹缝中磨合和成长的中国法治
何时走出法学幼稚的怪圈
法学研究必须敢于猜想与反驳
法学研究的失语及我们该研究什么?
知识分子如何研究学问?
苏力的研究视角及西化与本土的纠结
我们该从先生身上学到什么东西?
西政精神应如此安放
怎样培养出优秀的法学生?
人大代表和法院工作都在接受考试
法院赶考与代表给分
后记:写给未来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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