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释义和适用
作者:郭华,王进喜 主编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7-01
ISBN:9787565301162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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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与的释义和适用》对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与《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深度解析,并指出在办理案件时如何具体适用。《与的释义和适用》特色作者队伍的权威性作者具有很强的理论功底,直接参与了两个规定的讨论、建议,熟知立法的目的。作者长年深入实践工作,参与了《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内容的科学性、可读性为了帮助广大读者,尤其便于办案机关对两规定理解、执行更加准确,《与的释义和适用》对每款法条都做了制定目的、释义、特别提示、相关立法例四个板块的构建。操作的实用性该书条理清晰,板块构建合理,浓缩了两规定的释义和适用。相关办案单位可以一书在手,实现操作的简单化。
作者简介
暂缺《《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释义和适用》作者简介
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制定规定的宗旨和依据]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制定的目的]
第二条 [证据裁判原则]
第三条 [程序法定原则和客观全面原则]
第四条 [证据质证原则]
第五条 [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和证明对象]
二、证据的分类审查与认定
1.物证、书证
第六条 [物证、书证审查判断的内容]
第七条 [案件事实存疑时的处理原则]
第八条 [原始证据优先规则]
第九条 [瑕疵物证、书证的审查、判断规则]
第十条 [物证、书证的辨认、鉴定规则]
2.证人证言
第十一条 [证人证言的审查内容]
第十二条 [证人证言的排除]
第十三条 [不可补正的瑕疵证人证言]
第十四条 [证人证言的补正]
第十五条 [证人应当出庭的情形与证人证言运用]
第十六条 [证人出庭作证的保护]
3.被害人陈述
第十七条 [被害人陈述的审查与认定]
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第十八条 [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与认定]
第十九条 [非法取得口供的排除]
第二十条 [程序违法的口供的排除]
第二十一条 [瑕疵讯问笔录的补正]
第二十二条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方法]
5.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 [鉴定意见的审查]
第二十四条 [鉴定意见的排除]
6.勘验、检查笔录
第二十五条 [勘验、检查笔录的审查判断]
第二十六条 [勘验、检查笔录的排除]
7.视听资料
第二十七条 [视听资料的审查判断]
第二十八条 [视听资料的排除]
8.其他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第三十条 [辨认笔录的审查判断]
第三十一条 [情况说明类材料的审查判断]
三、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
第三十二条 [证据证明力综合审查判断]
第三十三条 [间接证据的定案规则]
第三十四条 [供述、指认的印证]
第三十五条 [特殊侦查获得证据的效力]
第三十六条 [酌定量刑情节的审查]
第三十七条 [特殊证据的采信]
第三十八条 [存疑证据的补证、核实程序]
第三十九条 [法定量刑情节的审查]
第四十条 [被告人年龄的认定]
第四十一条 [时间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制定规定的宗旨与依据]
第一条 [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
第二条 [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第三条 [审查逮捕、起诉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
第四条 [非法供述证据提出方式]
第五条 [非法供述证据的初步审查]
第六条 [启动非法供述调查程序的初步责任]
第七条 [供述合法性存疑的证明程序与要求]
第八条 [存疑供述庭外核实程序]
第九条 [非法证据排除中的延期审理]
第十条 [审前供述的提供]
第十一条 [供述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第十二条 [非法口供审查的二审救济]
第十三条 [非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证明]
第十四条 [非法物证、书证的补证和排除]
第十五条 [时间效力]
附录: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
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
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
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
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
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
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
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
安全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办理死刑
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
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制定规定的宗旨和依据]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制定的目的]
第二条 [证据裁判原则]
第三条 [程序法定原则和客观全面原则]
第四条 [证据质证原则]
第五条 [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和证明对象]
二、证据的分类审查与认定
1.物证、书证
第六条 [物证、书证审查判断的内容]
第七条 [案件事实存疑时的处理原则]
第八条 [原始证据优先规则]
第九条 [瑕疵物证、书证的审查、判断规则]
第十条 [物证、书证的辨认、鉴定规则]
2.证人证言
第十一条 [证人证言的审查内容]
第十二条 [证人证言的排除]
第十三条 [不可补正的瑕疵证人证言]
第十四条 [证人证言的补正]
第十五条 [证人应当出庭的情形与证人证言运用]
第十六条 [证人出庭作证的保护]
3.被害人陈述
第十七条 [被害人陈述的审查与认定]
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第十八条 [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与认定]
第十九条 [非法取得口供的排除]
第二十条 [程序违法的口供的排除]
第二十一条 [瑕疵讯问笔录的补正]
第二十二条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方法]
5.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 [鉴定意见的审查]
第二十四条 [鉴定意见的排除]
6.勘验、检查笔录
第二十五条 [勘验、检查笔录的审查判断]
第二十六条 [勘验、检查笔录的排除]
7.视听资料
第二十七条 [视听资料的审查判断]
第二十八条 [视听资料的排除]
8.其他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第三十条 [辨认笔录的审查判断]
第三十一条 [情况说明类材料的审查判断]
三、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
第三十二条 [证据证明力综合审查判断]
第三十三条 [间接证据的定案规则]
第三十四条 [供述、指认的印证]
第三十五条 [特殊侦查获得证据的效力]
第三十六条 [酌定量刑情节的审查]
第三十七条 [特殊证据的采信]
第三十八条 [存疑证据的补证、核实程序]
第三十九条 [法定量刑情节的审查]
第四十条 [被告人年龄的认定]
第四十一条 [时间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制定规定的宗旨与依据]
第一条 [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
第二条 [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第三条 [审查逮捕、起诉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
第四条 [非法供述证据提出方式]
第五条 [非法供述证据的初步审查]
第六条 [启动非法供述调查程序的初步责任]
第七条 [供述合法性存疑的证明程序与要求]
第八条 [存疑供述庭外核实程序]
第九条 [非法证据排除中的延期审理]
第十条 [审前供述的提供]
第十一条 [供述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第十二条 [非法口供审查的二审救济]
第十三条 [非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证明]
第十四条 [非法物证、书证的补证和排除]
第十五条 [时间效力]
附录: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
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
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
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
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
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
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
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
安全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办理死刑
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
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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