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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纠纷仲裁案精析
作者:史建三 等编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6-01
ISBN:9787511806925
定价:¥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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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全球并购研究中心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和中国外经贸部研究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联合发起。为适应全球企业并购浪潮而成立的非营利性专业研究机构。中心成立于2001年11月,现拥有中外十余位并购领域专家为学术委员。全球并购研究中心旨在研究全球企业并购动态。帮助中国企业迎接“入世”挑战和建立全球化战略,为中国政府和企业提供有关全球并购领域最权威的调研报告和战略指导,并在学术界提供中国一流专家的独特见解。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并购法研究咨询中心是国内第一个专门从事并购法律问题研究的科研机构。其宗旨是以法制规范并购现象,以法学引领并购发展,介绍世界各国并购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深入剖析各类并购理论问题,密切关注各种并购实践操作难点,搭建并购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的交流平台,以推动中国并购活动法治化进程。
作者简介
暂缺《企业并购纠纷仲裁案精析》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篇 交易前
非法股转起争端双方恶意致无效
同一标的再出让狡辩卸责难补救
合作伙伴草率选交易祸根预先埋
未披露重大事项转让方显属违约
尽职调查不到位举证不能尝苦果
第二篇 交易中
拒不签补充协议确有违善意原则
隐名出资遭拒认股东地位难成立
单方退资当无效出资形式应合法
股东地位已默许不可嗣后再否认
转让标的少一项付款条件未成就
长期消极不作为理应受罚担重责
第三篇 交易后
留存款性质难断求解于目的解释
合同条款存歧义多方解释探真谛
票据关系后成立基础关系未消灭
获批承诺未兑现合同解除不可免
第四篇 仲裁前
请求主体不适格败诉结果先注定
集团内部被混淆请求对象不适格
请求已履行不能有理亦只能枉然
第五篇 仲裁中
正确理解合同法慎用不安抗辩权
超仲裁管辖范围诸抗辩不获采信
缺反请求失良机恶意索赔难得逞
无法证明对方错拒绝履约非上策
第六篇 仲裁后
和解协议已履行不可反言再追究
非法股转起争端双方恶意致无效
同一标的再出让狡辩卸责难补救
合作伙伴草率选交易祸根预先埋
未披露重大事项转让方显属违约
尽职调查不到位举证不能尝苦果
第二篇 交易中
拒不签补充协议确有违善意原则
隐名出资遭拒认股东地位难成立
单方退资当无效出资形式应合法
股东地位已默许不可嗣后再否认
转让标的少一项付款条件未成就
长期消极不作为理应受罚担重责
第三篇 交易后
留存款性质难断求解于目的解释
合同条款存歧义多方解释探真谛
票据关系后成立基础关系未消灭
获批承诺未兑现合同解除不可免
第四篇 仲裁前
请求主体不适格败诉结果先注定
集团内部被混淆请求对象不适格
请求已履行不能有理亦只能枉然
第五篇 仲裁中
正确理解合同法慎用不安抗辩权
超仲裁管辖范围诸抗辩不获采信
缺反请求失良机恶意索赔难得逞
无法证明对方错拒绝履约非上策
第六篇 仲裁后
和解协议已履行不可反言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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