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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专题判解与学理研究(第1分册)
作者:冯晓青 著
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1-01
ISBN:9787500082842
定价:¥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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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著作权侵权专题判解与学理研究(第1分册)》作为“著作权侵权专题”卷(第1分册),是关于非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专题问题的研究,《著作权侵权专题判解与学理研究(第1分册)》专论部分设有“审判理论”、“特殊作品著作权保护”、“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著作权侵权诉讼”等栏目,论述的问题大部分是紧密结合现实中国内外典型案例进行理论上的研究与探讨。专题判解与学理研究部分则设有“著作权与有形载体所有权”、“著作权侵权判定”、“著作权侵权民事救济”、“民间文艺、实用艺术品保护专题”、“著作权犯罪研究”等栏目,选取现实中国内外发生的典型、疑难或具有重要影响的著作权纠纷案例进行重点研讨,同时秉承丛书研究特色和定位,辐射了众多同类著作权纠纷案例。读者通过阅读《著作权侵权专题判解与学理研究(第1分册)》,不仅可以获取著作权法诉讼实务方面的很多经验和信息,而且可以在著作权法理论上有所增益。
作者简介
冯晓青,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均为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教学与研究工作。独立著作有《现代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诉讼研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知识产权法哲学》、《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等学术专著10部,主编《全球化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法》(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材)等著作与教材10部。
目录
专论
审判理论
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应坚持运用民法的规定和原理
特殊作品著作权保护
对几起涉及作品性质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分析
MTV法律属性的思考
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教辅作品著作权侵权中“复制”行为的界定——从一个案例谈起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研究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之根据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方案的选择——以作品交易成本的考量为视角
著作人身权侵害赔偿的司法认定——评黄某诉某经济导报社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著作人身权的侵害与救济
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的司法运用
关于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数额确定问题的思考
音像制品发行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及赔偿数额的确定
软件最终用户损害赔偿责任之确定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著作权侵权诉讼
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与法律责任
关于著作权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著作权侵权要件事实认定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和转移
音像制品发行权侵权诉讼中的基本问题
盗版案件审理的现状及司法治理难点分析——以北京市海淀区盗版案件的审判情况为基础
专题判解与学理研究
著作权与有形载体所有权
丢失没有复制件的教案原稿,侵害了作者的所有权和著作权——高某诉重庆市某小学丢失教案原稿纠纷案
丢失尚未出版的作品手稿,既侵犯作者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作品著作权——向某诉北京市某周报社丢失其手稿致不能出版其作品赔偿损失纠纷案
著作权侵权判定
判断作品独创性时应排除公有领域素材——高某、雷某诉重庆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非字面相似仍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庄某诉郭某、某文艺出版社、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作品名称是否享有著作权——赵某诉某卷烟厂使用“五朵金花”剧本名称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从平面到立体及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是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范某、李某诉北京市某不锈钢制品厂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修改权侵权责任之认定——胡某诉某晚报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的判定方法——福州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诉翁某、叶某、福州某电器商行、乌鲁木齐某电器商行等计算机游戏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商业性使用盗版软件构成侵权——厦门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惠安某石业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使用音乐作品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不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王甲等诉重庆某光盘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某文化传播公司、某音像出版社、九江某广场超市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著作权侵权民事救济
美术、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民事救济中存在的问题——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1年间(1995~2005)实体处理的60件案件为例
侵犯自然人著作人身权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张某诉某文献出版社、深圳市某书店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陷阱取证”的证据效力——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诉北京甲科技公司、北京乙科技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提审案
民间文艺、实用艺术品保护专题
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保护中应明确著作权保护的界限——某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白某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利用民间文学艺术进行再创作,应当说明创作作品的来源——黑龙江省某县赫哲族乡人民政府诉郭某、某电视台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相较于著作权法保护之“一般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并不“特殊”——白某诉某邮政局、某邮政局邮票印制局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著作权犯罪研究
非法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可构成著作权犯罪——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检察院诉徐某、姜某侵犯著作权犯罪案
无证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的罪名认定——顾某、库某等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案
审判理论
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应坚持运用民法的规定和原理
特殊作品著作权保护
对几起涉及作品性质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分析
MTV法律属性的思考
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教辅作品著作权侵权中“复制”行为的界定——从一个案例谈起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研究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之根据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方案的选择——以作品交易成本的考量为视角
著作人身权侵害赔偿的司法认定——评黄某诉某经济导报社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著作人身权的侵害与救济
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的司法运用
关于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数额确定问题的思考
音像制品发行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及赔偿数额的确定
软件最终用户损害赔偿责任之确定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著作权侵权诉讼
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与法律责任
关于著作权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著作权侵权要件事实认定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和转移
音像制品发行权侵权诉讼中的基本问题
盗版案件审理的现状及司法治理难点分析——以北京市海淀区盗版案件的审判情况为基础
专题判解与学理研究
著作权与有形载体所有权
丢失没有复制件的教案原稿,侵害了作者的所有权和著作权——高某诉重庆市某小学丢失教案原稿纠纷案
丢失尚未出版的作品手稿,既侵犯作者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作品著作权——向某诉北京市某周报社丢失其手稿致不能出版其作品赔偿损失纠纷案
著作权侵权判定
判断作品独创性时应排除公有领域素材——高某、雷某诉重庆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非字面相似仍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庄某诉郭某、某文艺出版社、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作品名称是否享有著作权——赵某诉某卷烟厂使用“五朵金花”剧本名称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从平面到立体及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是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范某、李某诉北京市某不锈钢制品厂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修改权侵权责任之认定——胡某诉某晚报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的判定方法——福州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诉翁某、叶某、福州某电器商行、乌鲁木齐某电器商行等计算机游戏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商业性使用盗版软件构成侵权——厦门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惠安某石业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使用音乐作品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不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王甲等诉重庆某光盘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某文化传播公司、某音像出版社、九江某广场超市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著作权侵权民事救济
美术、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民事救济中存在的问题——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1年间(1995~2005)实体处理的60件案件为例
侵犯自然人著作人身权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张某诉某文献出版社、深圳市某书店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陷阱取证”的证据效力——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诉北京甲科技公司、北京乙科技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提审案
民间文艺、实用艺术品保护专题
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保护中应明确著作权保护的界限——某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白某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利用民间文学艺术进行再创作,应当说明创作作品的来源——黑龙江省某县赫哲族乡人民政府诉郭某、某电视台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相较于著作权法保护之“一般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并不“特殊”——白某诉某邮政局、某邮政局邮票印制局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著作权犯罪研究
非法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可构成著作权犯罪——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检察院诉徐某、姜某侵犯著作权犯罪案
无证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的罪名认定——顾某、库某等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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