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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之舞

灵之舞

作者:邓晓芒 著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10-01

ISBN:9787532136247

定价:¥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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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灵之舞:中西人格的表演性》所谈论的主题,如真诚、虚伪、自欺、羞愧、忏悔、孤独、自尊等等,也许是每个人夜晚睡前都曾考虑过的,但极少有人像《灵之舞:中西人格的表演性》这样系统地考虑过。作者以中西文化心理的历史比较为经,以对人的自我意识、人格和自由等哲学概念的分析为纬,层层推进,最终落实到一代中国人的自我分析、自我咀嚼和自我反省之上。全书笔触细腻,观点锐利,既保有陈述的严谨,又于思想的喷薄中呈现温情般的关怀,为读者在现实生活中的进取和开拓提出一种可供选择的态度。
作者简介
  邓晓芒,1948年生,湖南长沙人,1964年初中毕业即下放湖南江永县插队落户,10年后返城当搬运工,1979年考取武汉大学西方哲学研究生,师从陈修斋、杨祖陶先生,1982年留校任教,历任讲师(1987)、副教授(1988)、教授(1989),博士生导师(1993)。现为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代表作有专著:《思辨的张力——黑格尔辩证法新探》,译著有康德“三大批判”等。
目录
前言

孩子与水仙花——作为表演的人生艺术——精神的譬喻:火——生命之谜:作为变的变——对解释学循环的人生体验
第一章 作为内在表演的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辨义:“我”、“你”与“我们”
第一节 真诚、虚伪与自欺
真诚与真实——真诚是“做到”的吗?——真诚的表演性:虚伪——罗曼·罗兰与萨特的真诚观——真诚的破灭:《安娜·卡列尼娜》中几种真诚的类型——真实的真诚是在意识到它有可能虚伪时才产生的——儿童的撒娇及其必要性——诚实不可能是天性——历史证明,无知使一切真诚成了不真诚——笛卡儿的“彻底怀疑”及“我思故我在”悖论——自我意识的荒诞性及其自欺的本质——自欺是可能的吗?——弗洛伊德的解释——在失眠中所体现的自我意识的自欺结构——死的焦虑在自欺中获得拯救——一个流传了数千年的“绝对真诚”的神话:中国传统对真诚的表演性的否认——鲁迅的两难及其表演
第二节 忏悔与羞愧
真实的真诚与强烈的忏悔意识和羞愧感相伴随——俄狄乌斯和奥古斯丁的忏悔——卢梭的《忏悔录》:由上帝仲裁——萨特的《苍蝇》:决不忏悔者就是上帝本人——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个人成了创造世界的艺术家,即上帝——中国“慎独”精神与西方忏悔精神的相反结构——为了标榜的忏悔:“文革”的“触及灵魂”——时间性的丧失:抹掉记忆便是抹掉将来一一巴金老人的忏悔及其局限性——张贤亮小说的忏悔主题——该忏悔的不是说了假话,而是真诚地说了假话——沉默的权利比说真话的权利更重要——基督教“原罪”在真诚的意愿与现实的真诚之间拉开了无限的距离——上帝作为真诚的导演——托尔斯泰的忏悔精神——羞愧作为自我意识的一种体验——儿童的羞愧、成人的羞愧和哲学家的羞愧——脸红的心理机制:意识到被迫表演——羞愧与人性的本源——对裸体的羞愧:弗洛姆的解释——羞愧提供了表演的前提,使人上升为精神的“个人”——中国传统“耻感”对个人及其表演的取消——“实心人”:“文革”的群众心理基础
第三节 移情和拟人
移情或拟人是自我意识最深层次的心理功能——移情先于认识:苏珊·朗格与维柯的看法——色诺芬尼对宗教的移情本质的提示——原始巫术:弗雷泽《金枝》的片面性——婴儿的移情教育,或内模仿——移情的表演性:进入角色——移情作为自我意识二律背反的解决——科学和技术对移情机制的遮蔽——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实即移情作用和拟人作用的体现——基督教精神的移情性——黑格尔“浪漫型艺术”即移情的艺术——但丁《神曲》的主题:人类通过艺术与爱而向上帝移情——近代美学模式,艺术是感性和理性的中介——从维柯到狄尔泰和胡塞尔:移情问题成了哲学的关键问题——现代解释学和哲学人类学的移情观——西方科学主义传统限制了对移情体验的把握——中国文化天生的移情倾向——中国道德政治的移情性及其诗化特点——中国艺术精神的圆融性与宇宙意识:与柏拉图比较——中国天人合一与基督教神人相分:耶稣的表演使移情成为间接的——移情机制本身的直接与间接的辩证法——移情的自欺性——中国传统移情的直接性之基础:情感本身尚未从抽象一般分化为个别——儒家以抽象亲情取代个人感情:情感意识的图式化——乡下女人哭丧:压力之下的假表演——固守于直接移情对中国传统艺术的窒息——明清小说、特别是《红楼梦》的表演意识——中国文化的最高概括:“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红楼梦》的局限性:对表演意识的证伪
第二章 作为外在表演的人格
人格辨义:人格即“面具”
第一节 孤独意识:距离感与恶心
意识到孤独的权利是意识到人格的前提——孤独与排除孤独是人生的两大需要——中国古代隐者不是要追求孤独,而正是要排除孤独——中国士大夫孤独感的非本真性——章永磷与大青马的对话:人对世界、对他人的隶属关系——性与生殖力成了“作贡献”的本钱——中国文人理想的怪圈:对自我阉割的自得与不满——中国人从来没有对孤独的真正需要——古希腊孤独意识的哲学象征:原子论——基督教的灵魂学说——上帝也害怕孤独——西方人只有在孤独中才可能拯救孤独:中世纪修道院与中国寺院的差别——新教对孤独意识的挑明:上帝的孤独就是人的孤独——中国人对排除孤独的片面追求:放鞭炮为了逃避孤独——虐待狂与受虐狂在“文革”中的泛滥——视孤独为人生与死后最大的不幸:祥林嫂的恐惧——克服孤独的手段:亲情、礼教与名分——现代西方孤独意识向极端发展:尼采的号召——萨特的《恶心》——洛根丁对肤浅的“人道主义”的反感——恶心的本质:移情与拒斥移情的矛盾——洛根丁把世界和自己都变成了地狱——查拉图斯特拉的孤独和博爱之心:真正的救世是教人以孤独——萨特自救的方式:文学创作或表演
第二节 责任和罪过
在孤独中自由与责任的矛盾——对萨特伦理学的诘难——扮演孤独的角色是为了“爱人类”——真正的责任心基于孤独意识——“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前提:个体责任能力——受骗不能成为个体人格推卸责任的借口——对国家负责与对自己负责:纳粹德国与“文革”——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责任首先是自我意识的人格同一性:良心——中国人的责任心太多了吗?——儒家使命感的误区:对“天命”的依赖性——这种“天命”的生物学本质;血缘关系——从道德超人到精神动物——苏格拉底的使命感:天才人物和个人“灵异”——血缘义务的扬弃和公民义务的奠立——苏格拉底之死:人生是一件艺术品——艺术个性的异化,或柏拉图及斯多葛派的道德规范——基督教德目的转换——基督教“爱”的间接性和表演性:“以基督的名义”——“爱”既是责任,亦是权利——近代理性原则:犯罪受罚是犯人的“权利”——雨果的《九三年》和曹操的断发代头——一点结论
第三节 尊严
第三章 作为人格表演过程的自由
第一节 任意性、自由意志与选择
第二节 自律
第三节 自由感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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