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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变迁的经验与逻辑

法治化变迁的经验与逻辑

作者:陈步雷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7-01

ISBN:9787503697197

定价:¥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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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法治化变迁的主体,与法治本身是相互塑造的关系。本书认为:由于国际间竞争和现代化战略的需要,中国没有时间、没有机会、也没有必要重复英、法、美等国家历史上较为缓慢的或者“自生自发的”制度变迁即法治化之路,不再需要单一的“社会形塑国家”或“国家形塑社会”的缓慢变迁,而是可以充分地借鉴别国经验教训,进行必要的理性建构,积极稳步地推动国家与社会快速“进化”的过程。在“改革与危机赛跑”的历史过程中,法治先行,充分确认和保障人权,是完全必要的。在这一过程中,国家、社会、个人三个主体维度应当可以参照中外历史中经验教训,依靠关于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和许多公民的较为丰富的知识和技术,进行共时性、互动性的积极变革。作者简介:陈步雷,男,l967年出生,汉族,安徽灵璧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曾从事警察、秘书、法官等职业。现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于2004~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曾受邀请和资助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纽约大学、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与荷兰全国工会联合会、国家社会与经济理事会作学术访问和工作交流。出版了《劳权与发展——以集体劳动争议的逻辑、结构和治理为视角》等个人著作,发表论文数十篇。2006年12月,时代周刊(TIME)的亚洲版和欧洲版,以“China's Quest for Justice”为题,对其人权教育、促进法治等活动进行了报道。2009年1月,香港阳光卫视在《立言者》栏目中,以“以行动诠释人权宣言”为题,作了人物类报道。
作者简介
  陈步雷,男,1967年出生,汉族,安徽灵璧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曾从事警察、秘书、法官等职业。现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于2004~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曾受邀请和资助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纽约大学、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与荷兰全国工会联合会、国家社会与经济理事会作学术访问和工作交流。出版了《劳权与发展——以集体劳动争议的逻辑、结构和治理为视角》等个人著作,发表论文数十篇。2006年12月,时代周刊(TIME)的亚洲版和欧洲版,以“Chinas Quest for Justice”为题,对其人权教育、促进法治等活动进行了报道。2009年1月,香港阳光卫视在《立言者》栏目中,以“以行动诠释人权宣言”为题,作了人物类报道。
目录
星空、人类与中国法治(自序)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关于法治的阐释
第一节 法治的释义
第二节 法治的外部关系
第二章 法治的日标及其价值标准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法治的目的性价值标准
第三章 法治化的路径(上):制度与形式
第一节 制度、形式标准与变迁路径
第二节 形式性、工具性技术标准的内容
第四章 法治化的路径(下):维度与变迁模型
第一节 法治化是价值导向明确的、有选择性社会变迁
第二节 法治化与现代化的关系
第三节 法治化的主体维度与层次维度:变迁模型
第五章 历史中的逻辑:法治化路径的比较研究
第一节 古希腊与罗马:古代法治及其文化发生学意义
第二节 中世纪有关法律理论和实践
第三节 近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化路径
第四节 现代法治国家的法治化路径
第六章 法治化的主体维度:国家、社会和个人——法治化变迁的主体维度研究
第一节 国家的法治化
第二节 社会的法治化
第三节 个人的公民化、法治化
第七章 法治化的层次维度:思想观念、制度安捧和行为模式——兼论自然法学说的意识形态式影响和知识性贡献
第一节 思想观念的变革与自然法学说的知识性贡献
第二节 制度层次的法治化变迁
第三节 行动(行为)模式的法治化
第八章 法治化变迁的经验与逻辑(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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