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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

合同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

作者:孟庆瑜 等编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7-01

ISBN:9787811396157

定价:¥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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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我国的法制建设同样取得了巨大成就。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全社会的共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不断提高,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正在得到切实尊重和全面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但是,伴随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而引发的重大利益格局调整和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化,无论是在不同法学门类的理论研究与制度实践中,还是在国家宪法和各种法律的创制与实施中,依然面临着法治理念的冲突、权利配置的失衡、法律适用的困惑和法律效果的偏差等诸多问题,亟待理论上的深入研究和实践上的制度探索。为此,我们优先选取企业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金融法、民事诉讼法和损害赔偿法等与主体权益保障和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九个法律领域,就其学术研究和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作出重点整理与深入分析,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根据法理提出解决方案,以期能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民众提供一套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法律丛书。作为“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中国法律适用文库之一,这套丛书呈现出以下鲜明特色:一是前沿性,即无论是丛书的整体选材,还是每册疑难问题的抓取,均须以事关广大主体的社会经济发展利益的争议焦点为基点,以免流于一般;二是时效性,即无论是法律依据的采用,还是解决方案的选定,均须以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依据,以免不切实际;三是学理性,即无论是对于争议焦点的分析与评价,还是对于解决方案的确定与论证,均须力求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以免主观臆断。
作者简介
暂缺《合同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中的疑难问题
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应当采取“广义说”
二、债权同样具有不可侵性
三、应当处理好新旧合同法之间的衔接
四、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应当得到立法明确
五、应当规范诚实信用原则在弥补法律漏洞中的适用
六、应当重视合同的解释方法
七、应当充分认识情事变更原则的作用
第二章 合同订立中的疑难问题
一、要约应当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
二、要约邀请不同于要约
三、正确把握实践当中常见的几种要约邀请
四、要约生效采取到达主义
五、要约的传达不同于要约的代理
六、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都有约束力
七、要约可以撤销
八、期限对于承诺具有重要意义
九、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
十、正确把握格式条款的特征
十一、将格式条款订入合同要遵守法定程序
十二、格式条款的内容要公平合理
十三、网上购物合同是特殊的格式合同
十四、格式条款的解释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十五、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具备四个构成要件
十六、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十七、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以信赖利益为限
第三章 合同效力中的疑难问题
一、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
二、法定形式欠缺并非绝对导致合同无效
三、合同成立不同于合同生效
四、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判断
五、未成年人的利益应当受到特殊保护
六、法人超范围经营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七、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后合同义务
八、表见代理须具备相应的要件
九、无权代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公序良俗原则可以在司法实践中直接适用
十一、违法的合同并非绝对无效
十二、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十三、合同可以部分无效
十四、合同可以附条件
十五、合同欺诈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件
十六、胁迫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件
十七、重大误解的合同包括四种类型
十八、显失公平应当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
十九、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二十、合同无效之后的法律后果应全面分析
二十一、无效合同的恶意抗辩不受法律保护
第四章 合同履行中的疑难问题
一、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不同于给付义务
二、违反附随义务的责任应当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三、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可以采取补救措施
四、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定条件
五、正确区分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相关制度
六、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七、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应当融合
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具备特定的要件
九、代位权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
十、债权人撤销权应符合法定构成要件
十一、撤销权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
第五章 合同变更和转让中的疑难问题
一、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特定要件
二、应当全面看待合同变更后的法律后果
三、协议转让债权应当以通知为要件
四、特定种类的债权不得让与
五、债务承担不同于第三人代为履行
第六章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的疑难问题
一、正确区分合同解除和相关制度
二、合同解除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解除
三、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责任的承担
四、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应当分情况对待
五、应当允许诉讼中行使抵销权
六、后合同义务内容具有广泛性
第七章 违约责任中的疑难问题
一、合同义务群是合同义务来源多元化的表现形式
二、违约责任应采取二元制的归责原则
三、实际履行是违约的首要补救方式
四、加害给付会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五、违约损害赔偿应当受到可预见性规则的限制
六、受害人有减损义务
七、违约金具有赔偿性质,兼具惩罚性
第八章 买卖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一、移转所有权之外的其他财产权的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
二、从权利和受抚养权等性质上不能转让的权利不得买卖
三、当事人可以就未来取得的财产进行买卖
四、当事人双方交易之物主要为有体物
五、买卖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不动产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
六、出卖人无权擅自出卖他人之物
七、买卖双方交易之物的所有权原则上自物交付时起转移
八、卖方不得拒绝向买方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九、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交易之物
十、“一物数卖”,卖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卖方承担物交付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买方承担物交付之后毁损、灭失的风险
十二、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
十三、出卖人应当负担质量瑕疵担保的义务和责任
十四、出卖人应当负担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和责任
十五、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
十六、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十七、买方有义务及时对交易之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
十八、交易之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卖方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方所有
十九、试用买卖中,试用期满买方对是否购买试用物没做表示的,视为购买
二十、拍卖过程中,竞买者可自由决定应价数额
……
第九章 赠与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章 借款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一章 租赁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二章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三章 承揽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五章 运输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六章 技术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七章 保管、委托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八章 行纪、居间合同中的疑难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名目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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