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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
作者:李永军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8-01
ISBN:9787503697500
定价:¥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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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立足于对民法典总则部分研究的深入论著式民法教材,自2006年初版以来,广受好评,书中对一些民法传统理论及制度进行了深刻反思与探讨,充分吸收了法国、德国、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民法理论的有益成分,并密切结合我国现行民法学理的热点问题及立法实践进行论述,观点鲜明,资料翔实,彰显了本书的学术价值。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本书按绪论、民事主体总论、分论之自然人及其法律属性、分沦之团体及其法律地位、法律事实共五编内容进行结构上的安排,条理清晰,独树一帜。此次作者根据最新立法变化,并结合近年实践中出现的民法理论研究领域中的最新成果与前沿问题,特别增加了关于物权与债权二元划分的内容,并修订了无权利能力的社团及合伙、要物法律行为、时效等相关部分,为第二版。
作者简介
李永军,1964年生,山东人。民商法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合同法》、《合同法原理》、《破产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研究》、《票据法理论与实务》等,并发表数十篇学术文章。1995年获得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1995年获得国家教委对优秀回国留学生科研启动资助;1995年获得政法大学曾宪梓教学奖;1998年获得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1997年到1998年连续被评为政法大学优秀教师;2000年6月被政法大学评为曾宪梓教学奖一等奖;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工程”培养人选、2002年被政法大学本科生评为“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2002年被政法大学评为“杰出青年教师”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基金”奖励;2005年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并获得20万元资助经费;2006年获得司法部教学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07年获得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首届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一等奖;2008年获得钱端升科研成果二等奖。
目录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民法的基本概述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民事权利通论
第四章 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
第五章 民法的适用
第二编 民事主体总论: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说明
第一章 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基础
第二章 权利能力及基本质说明
第三编 民事主体分论(一):自然人及其法律属性
第一章 民事主体的理性表现形式——行为能力
第二章 人格权
第三章 自然人的其他法律属性
第四编 民事主体分论(二):团体及其法律地位
第一章 团体的法律地位概述
第二章 法人
第三章 无权利能力的社会团及合伙
第五编 法律事实
第一章 法律事实概述
第二章 法律行为的基本概述
第三章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章 法律行为的无效
第五章 法律行为的可撤销
第六章 法律行为的基础瑕疵对其效力的影响
第七章 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八章 法律行为的代理
第九章 时效
第十章 关于期日与期间的实体法解释规则
参考文献
第一章 民法的基本概述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民事权利通论
第四章 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
第五章 民法的适用
第二编 民事主体总论: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说明
第一章 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基础
第二章 权利能力及基本质说明
第三编 民事主体分论(一):自然人及其法律属性
第一章 民事主体的理性表现形式——行为能力
第二章 人格权
第三章 自然人的其他法律属性
第四编 民事主体分论(二):团体及其法律地位
第一章 团体的法律地位概述
第二章 法人
第三章 无权利能力的社会团及合伙
第五编 法律事实
第一章 法律事实概述
第二章 法律行为的基本概述
第三章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章 法律行为的无效
第五章 法律行为的可撤销
第六章 法律行为的基础瑕疵对其效力的影响
第七章 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八章 法律行为的代理
第九章 时效
第十章 关于期日与期间的实体法解释规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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