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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自然:民法精神散论
作者:赵万一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6-01
ISBN:9787503695834
定价:¥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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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法性自然:民法精神散论》分为民法基础理论、民法与宪法、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民法伦理、财产权制度四部分。主要包括论所有权的权能、论委托经营权、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改革对我国的启示、我国民法应确立物权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经济分析等。
作者简介
赵万一,1963年4月生,山东巨野人。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上海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英国《法律与管理国际杂志》(ML—The Internationaljournal ofLaw andManagement)编委。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基本理论和公司法、证券法、竞争法。独立完成的专著有:《证券法的理论与实务》(1991),《中国竞争保护法律问题研究》(1996),《商法基本问题研究》(2002),《民法的伦理分析》(2003)。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约90篇。
目录
第一部分 民法基础理论
建立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型法律观
法律手段在经济运行综合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对我国民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论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差异及其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影响
论民法的商法化与商法的民法化
对重构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若干思考
信用权保护立法研究
第二部分 民法与宪法、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对经济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重新思考
从民法与宪法关系的视角谈我国民法典制订的基本理念和制度架构
再论民法与宪法之间的关系
三谈民法与宪法之间的关系
第三部分 民法伦理
论民法的伦理性价值
契约自由与公序良俗
对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伦理分析
民法公平原则的伦理分析
第四部分 财产权制度
论所有权的权能
论委托经营权
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民法应确立物权制度
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经济分析
财产权制度存在的基础
冷静而理性地看待物权法中的争议
论国家所有权在物权法中的特殊地位
从公权与私权关系的角度解读国家征收征用制度
论我国物权立法中的平等保护原则
建立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型法律观
法律手段在经济运行综合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对我国民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论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差异及其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影响
论民法的商法化与商法的民法化
对重构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若干思考
信用权保护立法研究
第二部分 民法与宪法、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对经济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重新思考
从民法与宪法关系的视角谈我国民法典制订的基本理念和制度架构
再论民法与宪法之间的关系
三谈民法与宪法之间的关系
第三部分 民法伦理
论民法的伦理性价值
契约自由与公序良俗
对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伦理分析
民法公平原则的伦理分析
第四部分 财产权制度
论所有权的权能
论委托经营权
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民法应确立物权制度
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经济分析
财产权制度存在的基础
冷静而理性地看待物权法中的争议
论国家所有权在物权法中的特殊地位
从公权与私权关系的角度解读国家征收征用制度
论我国物权立法中的平等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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