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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基础理论建构

商法学基础理论建构

作者:童列春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03-01

ISBN:9787503689512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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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商法学基础理论建:以商人身份化、行为制度化、财产功能化为基点》作者对商法基础理论中的基础性问题,如商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商事主体是什么?商行为是什么?商法中的财产关系有何性质特点?商法中的营业是什么?商法与民法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等问题作出了系统地解答。
作者简介
  童列春,男,汉族,1966年生,安徽桐城人,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基础理论、人身法。1991年9年7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并留校任教,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7月,华中师范大学获得经济法硕士学位,2006年,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主研《和谐语境中第三部门社会矛盾的应对机制:侧重于公权与私权界限模糊领域的实证分析》等国家级课题四项,主持《商法中财产关系的性质特点研究》等省部级课题三项,参编《商法学》等教材八部;在《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代表论文《私法中身份的再发现》。
目录

导论
第一章 商法的演变
第一节 商法演变的基本路径
一、古代商法的发展
二、中世纪的商事法
三、近代商法的兴起
四、现代商法的繁荣
五、商法在中国社会中的发展
第二节 商法的现代嬗变与误读
一、商人特权身份性质——商人法的误读
二、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商法的现代发展现象的误读
三、私法公法化——商事法律内容的误读
第二章 商法概述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
一、商的概念
二、商法界定
第二节 商法的调整对象
一、商法的调整对象学说
二、具体商事关系的范围
三、商事关系的立法界定
四、商事关系中利益存在形式
五、商法调整对象的层次结构分析
第三节 商法的特征
一、商法的法律属性特点——内化了公法因素的私法
二、商法的自然属性特点——技术性与非伦理性
三、商法体系构成特点——组织法与行为法结合
四、商法规范构成特点——强制性规范与构成性规范大量存在
五、商法的发展特征——变动性与国际性
第四节 商法的立法模式
一、世界上主要的商法立法模式
二、我国商法学理论界主流意见
第五节 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一、商法与民法之间的界限不清带来的理论问题
二、商法与民法的区别
三、商法与民法的联系
第六节 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一、调整对象的同源性与相关性
二、立法宗旨的差异与互补
三、功能上的互补与限制
四、运行中的相互作用
第三章 商法的本质
第一节 商法是特别私法
一、商法追求市场能力不平等主体之间地位平等
二、商法以财产性私权为本位,以私权神圣为理念
三、商事关系遵循私法自治
四、商法是内化了公法因素的私法
第二节 商法是市民社会发展的法律条件
一、商法保证市民社会中f1我生存利益的追求,维护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二、商法确认与资本运作关系相关法律机制,形成市民社会发展的实现形式
三、现代商法构建了财产运用的商事制度
四、商事财产关系的社会存在与发展状态决定了整个市民生活关系的存在与发展
第三节 商法是反映商品经济存存与发展的技术性条件
一、商法通过商事技术性制度重新整合了社会财产关系
二、商法中设计r交易制度
三、商法中设计了交易工具
四、人本身及其主观能动性也被技术处理,成为商事关系中的要素
五、公法因素和强制主义作为手段引入私法
第四章 商泌原则
第一节 商法的原则概述
一、商法原则的含义
二、商法原则的功能
三、确立商法原则的依据
第二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
一、效率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自由原则
四、安全原则
五、信用原则
第三节 商法的次级原则
一、商事主体法中的原则
二、商事行为法中的原则
第五章 商法中的营业
第一节 营业的性质:商事关系的存在形式
一、实体意义营业是商主体的存在形式
二、行为意义营业是商事交易关系的专业形式
第二节 营业制度的法律构造
一、商业习惯和习惯法对营业的构造
二、商法对营业的构造
三、相关法律制度对营业的回应
第三节 营业的社会功能
一、整合功能
二、区分与催生功能
第四节 营业对于商法的理论意义
第六章 商事法律关系主体
第七章 商事法律行为
第八章 商法中的财产关系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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