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规制: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
作者:(英)奥格斯 著,骆梅英 译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11-01
ISBN:9787300098920
定价:¥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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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从分析规制与传统公法学的联结点人手,融合了法学与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阐释了规制的两大理论根基——公共利益理论和私人利益理论,并且对社会性规制与经济性规制各自模块下不同的规制工具进行“行为形式化”的分类、整理和阐述。《规制: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共分析了信息规制、标准、许可、经济工具、私的规制、公有制、价格控制和特许八类最为主流的规制工具,更进一步对不同的规制工具在国家干预强度谱系表上所处的位置,运用的条件,服务于何种规制目标,以及达成规制目标的能力、局限等。展开了具体的情境化的阐析。作者这一体系性的研究,自始至终服务于这样一个理念:在不同的规制目标下,政府应该如何选择最相匹配的规制工具以达成行政目的。行政法学自己提出问题并自己解决问题的时代已经走到了它的终点……这门学科的基本变量和范围已经被限定,而行政法学者所提出的问题在这些变量和框架内已经不能得到完美的回答……传统行政法学永远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好的政策,也不能告诉我们理想的政治图景应该是怎样的,而政府规制学的意义就在于此。
作者简介
安东尼·奥格斯(AnIhony I.Ogus),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教授,著名公法学者,在法与经济学、政府规制、社会保障法等研究领域享有颇高的地位。出版有《法律与规制的经济学读本》、《社会保障法》、《控制规制者》、《规制、经济学与法律》、《成本和警世故事:法律的经济学洞察》等著作。译者简介骆梅英,法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英国剑桥大学公法中心访问学者。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规制的性质
第二节 规制与经济学一般理论
第三节 规制的范围和形式
第四节 英国政府规制的历史发展
第一部分 规制的一般理论
第二章 规制的语境:市场与私法
第一节 合作与交易
第二节 减少交易成本
第三节 第三方效应
第四节 竞争
第五节 市场体系的假定与局限
第六节 结论
第三章 规制的公共利益基础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经济性目标
第三节 非经济性目标
第四章 规制与私益的追求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公共选择理论:主要的观点
第三节 公共选择理论:政治交易的形式
第四节 规制的私益理论
第二部分 基本议题
第五章 刑法的运用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规制违法的法律框架
第三节 执法与合规(EnforceIilentandCompliance)
第四节 扩展刑事责任的范围
第六章 机构与责任
第一节 规制性法律的立法权限
第二节 规制性立法的授权
第三节 自我规制机构
第四节 规制者的责任
第三部分 社会性规制
第七章 信息规制
第一节 正当性与解释
第二节 强制价格披露
第三节 数量披露
第四节 身份与质量披露
第五节 误导性信息的规制
第八章 标准:总论
第一节 规制的性质
第二节 标准的性质
第三节 标准制定的理想公益模式
第四节 标准制定的成本有效性模式(Cost—EffectivenessModels)
第五节 强制成本一收益或成本有效性分析
第六节 标准制定的原则
第七节 私益的考量
第八节 欧共体法律的影响
第九章 标准:具体的规制领域
第一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
第二节 消费产品质量与安全:概述
第三节 消费产品质量与安全:食品
第四节 消费产品质量与安全:其他领域
第五节 环境污染控制
第十章 事前批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专门职业许可
第三节 其他职业许可和商业活动许可
第四节 产品许可
第五节 土地利用许可
第十一章 经济工具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经济工具的形式
第三节 评估
第四节 政治和私益考量
第十二章 私的规制
第一节 可转让的权利
第二节 不可转让的权利
第三节 司法的角色
第四节 合理化
第四部分 经济性规制
第十三章 公有制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公有制的公益正当性
第三节 私益考量
第四节 法律结构与生产效率
第五节 分配效率
第六节 民营化
第一节 规制的性质
第二节 规制与经济学一般理论
第三节 规制的范围和形式
第四节 英国政府规制的历史发展
第一部分 规制的一般理论
第二章 规制的语境:市场与私法
第一节 合作与交易
第二节 减少交易成本
第三节 第三方效应
第四节 竞争
第五节 市场体系的假定与局限
第六节 结论
第三章 规制的公共利益基础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经济性目标
第三节 非经济性目标
第四章 规制与私益的追求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公共选择理论:主要的观点
第三节 公共选择理论:政治交易的形式
第四节 规制的私益理论
第二部分 基本议题
第五章 刑法的运用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规制违法的法律框架
第三节 执法与合规(EnforceIilentandCompliance)
第四节 扩展刑事责任的范围
第六章 机构与责任
第一节 规制性法律的立法权限
第二节 规制性立法的授权
第三节 自我规制机构
第四节 规制者的责任
第三部分 社会性规制
第七章 信息规制
第一节 正当性与解释
第二节 强制价格披露
第三节 数量披露
第四节 身份与质量披露
第五节 误导性信息的规制
第八章 标准:总论
第一节 规制的性质
第二节 标准的性质
第三节 标准制定的理想公益模式
第四节 标准制定的成本有效性模式(Cost—EffectivenessModels)
第五节 强制成本一收益或成本有效性分析
第六节 标准制定的原则
第七节 私益的考量
第八节 欧共体法律的影响
第九章 标准:具体的规制领域
第一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
第二节 消费产品质量与安全:概述
第三节 消费产品质量与安全:食品
第四节 消费产品质量与安全:其他领域
第五节 环境污染控制
第十章 事前批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专门职业许可
第三节 其他职业许可和商业活动许可
第四节 产品许可
第五节 土地利用许可
第十一章 经济工具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经济工具的形式
第三节 评估
第四节 政治和私益考量
第十二章 私的规制
第一节 可转让的权利
第二节 不可转让的权利
第三节 司法的角色
第四节 合理化
第四部分 经济性规制
第十三章 公有制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公有制的公益正当性
第三节 私益考量
第四节 法律结构与生产效率
第五节 分配效率
第六节 民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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