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案例解读本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案例解读本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4-01

ISBN:9787503691652

定价:¥8.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案例解读本》内容为: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运用法律处理日常事务的需求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一般读者而言,法律本身的专业术语过于艰深,学法的难度很大。为了便于读者学法用法,我们在编辑出版法律注释本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编写了这套案例解读本。本系列旨在通过具体案例,说明法律规定的具体内涵。这套书具有如下特点:(1)针对性。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规范的法律行为,选择与此相关的案例,进行解说。(2)通俗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案例解读本》所选案例,紧扣条文的内容,对案例的解析,其语言力求通俗易懂,便于理解。(3)延展性。为便于读者对法律法规之间的连续性有所了解,在条文后边还附有关联法规的目录或者条文,读者可以方便地查阅和运用。
作者简介
暂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案例解读本》作者简介
目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适用提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医疗事故的概念
 〔案例1〕 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案例2〕 未做皮试,导致青霉素过敏死亡,属于医疗事故
 〔案例3〕 注射破伤风疫苗引起的医疗纠纷
  第三条 处理原则
  第四条 医疗事故等级
  〔案例4〕 医院过失致患者死亡,经鉴定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案例5〕 引产手术违规致子宫大部分坏死,经鉴定属于二级医疗事故
 〔案例6〕 手术致胎儿右上肢伤残,经鉴定属于三级医疗事故
 〔案例7〕 手术后因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经鉴定属于四级医疗事故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遵守法规、规范和道德
  第六条 接受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 病历的书写和保管
  〔案例8〕 医院负有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义务
  第九条 保证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
  〔案例9〕 医院应保证病历的真实性
  第十条 患者对病历资料的知情权
  〔案例10〕 患者对病历资料享有知情权
  第十一条 医方的告知义务
  〔案例11〕 医疗机构未尽必要的告知、说明义务,生出肢体残缺女婴构成四级医疗事故
  第十二条 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内部报告制度
  〔案例12〕 医疗机构设立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和专职人员的职责
  第十四条 医疗事故的上报
  第十五条 防止损害扩大
 〔案例13〕 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第十六条 病历的封存和保管
 第十七条 事故现场实物的封存和检验
  〔案例14〕 当患者疑似因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后,医患双方应如何处理
  第十八条 尸检
 〔案例15〕 尸检的重要性
  第十九条 尸体的存放和处理
 〔案例16〕 患者长期停放尸体不予火化的处理方法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
 〔案例17〕 医疗事故鉴定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第二十一条 医疗事故鉴定主体
  第二十二条 再次鉴定的申请
 〔案例18〕 当事人若不服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二十三条 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的组成
  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的组成
  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的人员组成
  第二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成员回避情形
  〔案例1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人员因与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患者可提出回避申请
  第二十七条 鉴定的依据、目的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八条 医疗事故鉴定的资料提交
  〔案例20〕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双方应提交相关材料
  〔案例21〕 医院因病历不真实准确而承担举证不能责任
  第二十九条 鉴定期限
  第三十条 专家鉴定组对双方材料的审查和调查
  第三十一条 鉴定工作原则与鉴定书的主要内容
  〔案例22〕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 鉴定办法的授权制定
  第三十三条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案例23〕 紧急抢救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案例24〕 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
  〔案例25〕 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案例26〕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案例27〕 患者家属不遵守医院探视规定导致发生意外
第三十四条 鉴定费用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行政处罚
  〔案例28〕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承担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
 〔案例29〕 患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的受理机关
第三十九条 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审查和受理
 〔案例30〕 卫生行政部门受到当事人的医疗纠纷处理申请后应进行审查和处理
第四十条 行政处理与诉讼的关系
 〔案例31〕 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患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对鉴定结论的审核
 〔案例32〕 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
第四十二条 鉴定结论处理
  〔案例33〕 再次鉴定与重新鉴定的区别
第四十三条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后的报告制度.
第四十四条 司法程序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后的报告制度
第四十五条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上报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 医疗事故解决途径
  〔案例34〕 存在欺诈情况,医患双方达成的协议无效
  第四十七条 协议书
 〔案例35〕 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
  第四十八条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
 〔案例36〕 粗心大夫输错液致患者皮肤过敏,调解后患者获赔5000元
  第四十九条 确定赔偿数额的因素
 〔案例37〕 如何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
 〔案例38〕 医院因重大过失致患者伤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
 〔案例39〕 医疗事故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案例40〕 患者医院猝死,母亲索赔扶养费获法院支持
  第五十一条 患者亲属损失赔偿
  〔案例41〕 患者进行腰椎间盘突出手术致下肢瘫痪,家属获得赔偿
 〔案例42〕 手术后因感染死亡,患者家属获得赔偿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结算
 〔案例43〕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如何进行结算
 第六章 罚则
 第五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处罚
 〔案例44〕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因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滥用职权、拖延审查被撤职
 第五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违法的处罚
 〔案例45〕 因手术麻醉不当引起的纠纷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
 〔案例46〕 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处分(一)
 〔案例47〕 医院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
 第五十七条 出具虚假鉴定结论的处罚
 〔案例48〕 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员出具虚假鉴定结论而发生的医疗纠纷
 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处分(二)
 〔案例49〕 医院无故不得拒绝对死者进行尸检
 〔案例50〕 医院不得涂改病历
  第五十九条 扰乱医疗秩序和事故鉴定工作的处罚
  〔案例51〕 “医闹”问责案,被打医生获赔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 医疗机构范围与事故处理部门职能分工
 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的定性和处罚
 〔案例52〕 非法行医致患者人身损害不属医疗事故
 〔案例53〕 医疗美容是否属于医疗活动
 〔案例54〕 非法行医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制定
  第六十三条 时间效力
附录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7.3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7.31)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2002.8.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2003.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1.3.8)
猜您喜欢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