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案例应用版)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1-01
ISBN:9787509309131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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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而案例是法律适用的结果。因此,案例为我们理解法律打开了一扇窗户,使抽象的法律以鲜活的面孔呈现在我们的面前。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法律语言如何成为我们的生活语言,从而更好地理解立法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应该怎样恰当处理与应对;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当权益正在受到侵犯时,可以用哪些法条去维护权益;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别人是怎样吃亏上当的,应该如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我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近年来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用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选择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法律法规,精心挑选案例,针对法条适用中的重点和难点,编辑出版了“法律法规案例应用丛书”。本丛书具有以下特点:1.“案例解读”——用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2.“应用提示”——对重点法条和难点问题做了专业提示,帮助读者理解条文含义和准确运用法律。3.“相关规定”——列举了与主法条相关的法条,并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收录了重要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
作者简介
暂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案例应用版)》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本法任务】
第三条 【专门机关职权】
案例1 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权力主体有哪些?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职权】
第五条 【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案例2 新闻媒体能否干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职权?
第六条 【诉讼原则】
案例3 陈某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刑事诉讼的什么原则?
第七条 【三机关相互关系】
第八条 【检察监督】
第九条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
案例4 钱某能否在审判阶段提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陈述?
第十条 【两审终审】
第十一条 【审判公开及辩护】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定罪】
第十三条 【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
第十四条 【保障诉讼权利】
第十五条 【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案例5 人民法院能否对已死亡的被告人宣告有罪?
第十六条 【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案例6 外国人犯罪,能否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章 管辖
第十八条 【职能管辖】
案例7 公安局民警违法案件可否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
第十九条 【基层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中级法院管辖】
案例8 该案是否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范围?
第二十一条 【高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最高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级别管辖变通】
案例9 在特定情形下,下级人民法院可否提请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第二十四条 【地域管辖】
案例10 犯罪行为发生在两地,如何确定应由哪一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优先、移送管辖】
第二十六条 【指定管辖】
第二十七条 【专门管辖】
案例11 军人与非军人共同犯罪,应由哪一法院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八条 【回避理由和方式】
案例12 法官赵某申请自行回避是否正确?
第二十九条 【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
第三十条 【回避的决定及效力】
案例13 提出回避后、回避决定作出前,侦查人员可否继续参与侦查工作?
第三十一条 【其他人员的回避】
案例14 当事人可否申请鉴定人回避?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二条 【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
案例15 当事人可否委托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担任其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第三十四条 【指定辩护】
案例16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法院应否为其指定辩护?
案例17 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为其指定辩护?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责任】
案例18 辩护人在辩护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犯有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是否应该告发?
第三十六条 【辩护人权利】
第三十七条 【律师调查取证权】
第三十八条 【辩护人的义务】
案例19 辩护人威胁证人作伪证,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被告人拒绝辩护】
第四十条 【诉讼代理】
案例20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从何时开始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十一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五章 证据
第四十二条 【证据的概念及种类】
案例21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哪几种?
第四十三条 【证据的收集】
第四十四条 【运用证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向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
第四十六条 【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案例22 在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而没有其他证据时,可否定罪?
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
第四十八条 【证人的资格与义务】
案例23 未成年人胡某是否可以作为证人出庭?
第四十九条 【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十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性规定】
第五十一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
案例24 对故意杀人的张某,可否采取取保候审?
第五十二条 【取保候审申请人】
第五十三条 【取保候审方式】
案例25 公安机关可否要求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交纳保证金与提出保证人?
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的条件】
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的义务】
案例26 对违反法定义务的保证人,应当追究什么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第五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案例27 监视居住的情况下能否直接作出逮捕的决定
第五十八条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限】
案例28 对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可否暂时中断侦查?
第五十九条 【逮捕的批准、决定与执行】
第六十条 【逮捕的条件】
案例29 对怀孕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吗?
案例30 对于齐某,可否适用逮捕?
第六十一条 【拘留的条件】
案例31 人民检察院可否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第六十二条 【异地拘留、逮捕】
第六十三条 【扭送】
案例3 徐某可否在犯罪行为发生一星期后将犯罪嫌疑人扭送至派出所?
第六十四条 【拘留程序】
第六十五条 【拘留后的讯问】
案例33 公安机关可否在在拘留八小时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第六十六条 【申请逮捕】
第六十七条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第六十八条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六十九条 【提请批捕和批捕的时限】
第七十条 【不批捕的异议】
案例34 公安机关可否继续关押被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第七十一条 【逮捕的程序】
第七十二条 【逮捕后的讯问】
第七十三条 【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1
第七十四条 【逾期羁押的变更】
第七十五条 【被追诉方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第七十六条 【侦查监督】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十七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案例35 赵某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例36 离婚案件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七十九条 【期间及其计算】
第八十条 【期间的耽误与恢复】
案例37 犯罪嫌疑人岳某超过法定期间申诉,能否批准?
第八十一条 【送达】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八十二条 【有关用语的解释】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八十三条 【立案侦查机关】
第八十四条 【立案材料来源】
案例38 公安司法机关以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为由而不予受理,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第八十五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注意事项】
第八十六条 【立案程序】
案例39 陈某因许某而死,公安机关能否立案?
第八十七条 【立案监督】
案例40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可否行使立案监督权?
第八十八条 【自诉案件的起诉与受理】
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八十九条 【侦查】
第九十条 【预审】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九十一条 【讯问主体】
第九十二条 【讯问地点、期间】
第九十三条 【讯问程序】
第九十四条 【讯问聋哑人的要求】
第九十五条 【讯问笔录】
第九十六条 【律师介入侦查程序】
案例41 侦查阶段,律师可否会见其当事人?
第三节 询问证人
第九十七条 【询问证人的地点、方式】
案例42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可否在证人的住处进行?
第九十八条 【询问证人的程序】
第九十九条 【询问证人笔录】
第一百条 【询问被害人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一百零一条 【勘验、检查的主体】
第一百零二条 【犯罪现场的保护】
第一百零三条 【勘验、检查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零四条 【尸体解剖】
案例43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吗?
第一百零五条 【人身检查】
案例44 侦查人员能否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体?
第一百零六条 【勘验、检查笔录】
……
第三编 审判
第四编 执行
附则
附录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本法任务】
第三条 【专门机关职权】
案例1 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权力主体有哪些?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职权】
第五条 【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案例2 新闻媒体能否干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职权?
第六条 【诉讼原则】
案例3 陈某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刑事诉讼的什么原则?
第七条 【三机关相互关系】
第八条 【检察监督】
第九条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
案例4 钱某能否在审判阶段提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陈述?
第十条 【两审终审】
第十一条 【审判公开及辩护】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定罪】
第十三条 【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
第十四条 【保障诉讼权利】
第十五条 【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案例5 人民法院能否对已死亡的被告人宣告有罪?
第十六条 【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案例6 外国人犯罪,能否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章 管辖
第十八条 【职能管辖】
案例7 公安局民警违法案件可否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
第十九条 【基层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中级法院管辖】
案例8 该案是否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范围?
第二十一条 【高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最高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级别管辖变通】
案例9 在特定情形下,下级人民法院可否提请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第二十四条 【地域管辖】
案例10 犯罪行为发生在两地,如何确定应由哪一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优先、移送管辖】
第二十六条 【指定管辖】
第二十七条 【专门管辖】
案例11 军人与非军人共同犯罪,应由哪一法院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八条 【回避理由和方式】
案例12 法官赵某申请自行回避是否正确?
第二十九条 【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
第三十条 【回避的决定及效力】
案例13 提出回避后、回避决定作出前,侦查人员可否继续参与侦查工作?
第三十一条 【其他人员的回避】
案例14 当事人可否申请鉴定人回避?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二条 【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
案例15 当事人可否委托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担任其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第三十四条 【指定辩护】
案例16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法院应否为其指定辩护?
案例17 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为其指定辩护?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责任】
案例18 辩护人在辩护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犯有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是否应该告发?
第三十六条 【辩护人权利】
第三十七条 【律师调查取证权】
第三十八条 【辩护人的义务】
案例19 辩护人威胁证人作伪证,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被告人拒绝辩护】
第四十条 【诉讼代理】
案例20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从何时开始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十一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五章 证据
第四十二条 【证据的概念及种类】
案例21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哪几种?
第四十三条 【证据的收集】
第四十四条 【运用证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向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
第四十六条 【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案例22 在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而没有其他证据时,可否定罪?
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
第四十八条 【证人的资格与义务】
案例23 未成年人胡某是否可以作为证人出庭?
第四十九条 【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十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性规定】
第五十一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
案例24 对故意杀人的张某,可否采取取保候审?
第五十二条 【取保候审申请人】
第五十三条 【取保候审方式】
案例25 公安机关可否要求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交纳保证金与提出保证人?
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的条件】
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的义务】
案例26 对违反法定义务的保证人,应当追究什么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第五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案例27 监视居住的情况下能否直接作出逮捕的决定
第五十八条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限】
案例28 对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可否暂时中断侦查?
第五十九条 【逮捕的批准、决定与执行】
第六十条 【逮捕的条件】
案例29 对怀孕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吗?
案例30 对于齐某,可否适用逮捕?
第六十一条 【拘留的条件】
案例31 人民检察院可否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第六十二条 【异地拘留、逮捕】
第六十三条 【扭送】
案例3 徐某可否在犯罪行为发生一星期后将犯罪嫌疑人扭送至派出所?
第六十四条 【拘留程序】
第六十五条 【拘留后的讯问】
案例33 公安机关可否在在拘留八小时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第六十六条 【申请逮捕】
第六十七条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第六十八条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六十九条 【提请批捕和批捕的时限】
第七十条 【不批捕的异议】
案例34 公安机关可否继续关押被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第七十一条 【逮捕的程序】
第七十二条 【逮捕后的讯问】
第七十三条 【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1
第七十四条 【逾期羁押的变更】
第七十五条 【被追诉方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第七十六条 【侦查监督】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十七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案例35 赵某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例36 离婚案件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七十九条 【期间及其计算】
第八十条 【期间的耽误与恢复】
案例37 犯罪嫌疑人岳某超过法定期间申诉,能否批准?
第八十一条 【送达】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八十二条 【有关用语的解释】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八十三条 【立案侦查机关】
第八十四条 【立案材料来源】
案例38 公安司法机关以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为由而不予受理,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第八十五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注意事项】
第八十六条 【立案程序】
案例39 陈某因许某而死,公安机关能否立案?
第八十七条 【立案监督】
案例40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可否行使立案监督权?
第八十八条 【自诉案件的起诉与受理】
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八十九条 【侦查】
第九十条 【预审】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九十一条 【讯问主体】
第九十二条 【讯问地点、期间】
第九十三条 【讯问程序】
第九十四条 【讯问聋哑人的要求】
第九十五条 【讯问笔录】
第九十六条 【律师介入侦查程序】
案例41 侦查阶段,律师可否会见其当事人?
第三节 询问证人
第九十七条 【询问证人的地点、方式】
案例42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可否在证人的住处进行?
第九十八条 【询问证人的程序】
第九十九条 【询问证人笔录】
第一百条 【询问被害人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一百零一条 【勘验、检查的主体】
第一百零二条 【犯罪现场的保护】
第一百零三条 【勘验、检查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零四条 【尸体解剖】
案例43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吗?
第一百零五条 【人身检查】
案例44 侦查人员能否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体?
第一百零六条 【勘验、检查笔录】
……
第三编 审判
第四编 执行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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