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中国涉老政策文件汇编
作者:孙陆军 主编
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2-01
ISBN:9787508723815
定价:¥86.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中国涉老政策文件汇编》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等等。
作者简介
暂缺《中国涉老政策文件汇编》作者简介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退居二线和离休退休的老干部公费旅游的做法应当改变》一文的通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关于我国老龄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在职工作的原四级以上老专家和原行政十级以上老干部增加工资执行时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老龄事业机构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开展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劳动部、内务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安置和处理暂列编外的老、弱、残职工的意见
内务部关于退职的老弱残职工中二等以上残废军人改领在乡残废抚恤金后的待遇问题的函
内务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的联合通知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内务部关于供销合作社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如何救济的函(节录)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解决老干部、老专家医疗照顾问题的有关规定
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商业部、卫生部关于退伍红军老战士称号和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意见的联合通知
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解决部分老红军、老干部工资过低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国营农牧场和劳改农场精减退职的老弱残职工是否由民政部门办理原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救济问题的批复
1980-1989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出具未领养老金证书事
民政部关于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问题的复函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转发外交部领事司《关于旅法归侨办理养老金手续事》的函
卫生部关于调整老专家医疗照顾的通知
民政都关于退伍回乡的残废红军老战士应享受在乡残废抚恤金的复函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追加朴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经费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补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费审批手续问题的函
民政部关于为配合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开展敬老爱老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中央组织部、卫生部《关于对离休老干部和党内外知名人士、专家扩大医疗照顾的报告》、《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离休老干部和知名人士、专家医疗保健暂行办法》
劳动人事部关于地质队老干部离休后是否继续发给野外工作津贴的复函
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关于企业因工致残离休干部工资支付问题的复函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离休老干部的作用的意见》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办理老干部离职休养手续的通知
民政部、财致部关于补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印发《关于老龄工作情况与今后活动计划要点》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我部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对《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中若干具体问题的答复
城镇集体经济组织职工葬老金保险试行办法
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总政治部关于解决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称号和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做好朴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复查工作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关于1949年1月至同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依”待遇的同志能否离休的问题给上海市委老干部局的函
劳动人事部关于延长老中医药人员离休退休年龄意见的复函
卫生部关于加强我国老年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
劳动人事部关于简化办理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手续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
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工资改革后离休的部分老干部待遇问题的通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对我国知名老年专家的健康与安全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部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
卫生部保健局关于老干部、老专家外出疗养手续等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存款利率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工作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关于解决老工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税、人事部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退居二线和离休退休的老干部公费旅游的做法应当改变》一文的通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关于我国老龄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在职工作的原四级以上老专家和原行政十级以上老干部增加工资执行时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老龄事业机构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开展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劳动部、内务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安置和处理暂列编外的老、弱、残职工的意见
内务部关于退职的老弱残职工中二等以上残废军人改领在乡残废抚恤金后的待遇问题的函
内务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的联合通知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内务部关于供销合作社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如何救济的函(节录)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解决老干部、老专家医疗照顾问题的有关规定
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商业部、卫生部关于退伍红军老战士称号和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意见的联合通知
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解决部分老红军、老干部工资过低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国营农牧场和劳改农场精减退职的老弱残职工是否由民政部门办理原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救济问题的批复
1980-1989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出具未领养老金证书事
民政部关于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问题的复函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转发外交部领事司《关于旅法归侨办理养老金手续事》的函
卫生部关于调整老专家医疗照顾的通知
民政都关于退伍回乡的残废红军老战士应享受在乡残废抚恤金的复函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追加朴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经费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补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费审批手续问题的函
民政部关于为配合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开展敬老爱老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中央组织部、卫生部《关于对离休老干部和党内外知名人士、专家扩大医疗照顾的报告》、《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离休老干部和知名人士、专家医疗保健暂行办法》
劳动人事部关于地质队老干部离休后是否继续发给野外工作津贴的复函
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关于企业因工致残离休干部工资支付问题的复函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离休老干部的作用的意见》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办理老干部离职休养手续的通知
民政部、财致部关于补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印发《关于老龄工作情况与今后活动计划要点》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我部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对《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中若干具体问题的答复
城镇集体经济组织职工葬老金保险试行办法
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总政治部关于解决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称号和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做好朴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复查工作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关于1949年1月至同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依”待遇的同志能否离休的问题给上海市委老干部局的函
劳动人事部关于延长老中医药人员离休退休年龄意见的复函
卫生部关于加强我国老年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
劳动人事部关于简化办理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手续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
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工资改革后离休的部分老干部待遇问题的通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对我国知名老年专家的健康与安全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部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
卫生部保健局关于老干部、老专家外出疗养手续等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存款利率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工作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关于解决老工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税、人事部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