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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证据说话:劳动争议官司证据指导

用证据说话:劳动争议官司证据指导

作者:邓旭明 等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07-01

ISBN:9787503685514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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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劳动纠纷领域,证据对解决劳动争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证据的运用法则具有不同于其他领域的特殊性。本书的论述即以劳动争议证据为中心,导读劳动争议证据理论知识,使读者对整个证据制度有基本的了解,通过真实的案例,分析双方因证据而导致的胜败得失,提供不同类型劳动争议的证据指导,最后列举了常用法律法规和诉讼文书。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主要采用问答形式,案例部分则以“问题提示—案情回放—关键证据—举证指导”四步走。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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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编写说明
第一章 劳动争议官司证据导读
 第一节 证据种类及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节 证明责任
 第三节 证明标准、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第四节 如何运用证据
 第五节 法官怎样认定证据
第二章 典型案例证据提示
 第一节 劳动合同成立及存续的证据指导
  一、仲裁裁决书内容为法院审理劳动案件的重要依据
  二、劳动合同书是劳动关系存在最直接的证据
  三、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吗?
  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吗?
  五、招工登记表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吗?
  六、提成表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吗?
  七、担保书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吗?
  八、工资卡及账户记录能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九、电子邮件可以作为劳动合同成立的证据吗?
 十、证人证言可以作为劳动合同成立的证据吗?
  十一、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能否要求确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十二、与“包工头”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十三、领取补助的收条可否作为劳动合同存在的证据?
 十四、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可否成为证明劳动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
  十五、到达退休年龄后的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存续
 第二节 劳动合同履行、变更争议证据指导
  一、考勤簿是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最直接证据
 二、签订的合同能成为完成劳动任务的证据吗?
  三、电子邮件能否作为加班的证据?
  四、证人证言能否作为参加工作的证据?
 五、工作场所的照片能否成为劳动条件恶劣的证据?
  六、未送达的拘留证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
 七、《补充条款》能否成为追索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的证据?
  八、用人单位负责人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能否成为证明劳动合同履行状况的证据?
  九、公司职务任免通知书是变更合同中岗位的直接证据
  十、在调岗调薪通知书上签字的效力
 ……
第三章 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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