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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全程精解

刑法全程精解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01-01

ISBN:9787503684937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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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法律总是神秘而庄严的,总是理论而晦涩的,也因为如此,法律条文的精深术语和原则精神,总是显得与我们的生活有着似远非远、似近又难近的距离。作为专业的法律编辑,我们一直在思量:用什么样的方式把晦涩、精深的法律条文呈现给读者,才是对读者最有用的?基于这样的目的和考量,我们组织编写了这套《常备法律全程精解系列丛书》。本丛书力求在涵盖领域和内容、细节上都体现出我们期望为读者带来“实用的法律”的用心和宗旨:面向实际,贴近生活。全套共15种,皆为与我们的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领域,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物业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法定最高刑狱最低刑如何确定,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劳动教养日期可否抵刑期,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是否认定位立功?本书是关于刑法的全程精解,将对以上问题一一解答。
作者简介
暂缺《刑法全程精解》作者简介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导读………………………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总则……………………………………………………1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1
第一条立法目的………………………………………………1
第二条任务……………………………………………………1
第三条罪刑法定………………………………………………2
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
第五条罪刑相适应原则………………………………………4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4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5
第八条保护管辖权……………………………………………6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7
第十条刑事管辖权不受外国审判约束………………………7
第十一条外交代表的刑事豁免……………………………7
第十二条溯及力………………………………………………7
第二章犯罪……………………………………………………8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8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8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9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9
第十六条意外事件…………………………………………10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l0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的刑事责任………………11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l2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l2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13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14
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14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14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15
第三节共同犯罪……………………………………………16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16
第二十六条主犯……………………………………………l6
第二十七条从犯……………………………………………17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18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18
第四节单位犯罪……………………………………………19
第三十条单位犯罪…………………………………………19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20i
第三章刑罚…………………………………………2l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21
第三十二条刑罚的分类……………………………………2l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21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22
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22
第三十六条民事赔偿责任…………………………………22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24
第二节管制…………………………………………………24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24
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25
第四十条管制的解除………………………………………25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25
第三节拘役…………………………………………………26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26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26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26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26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26
第四十六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26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27
第五节死刑…………………………………………………28
第四十八条死刑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28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29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30
第五十一条死缓执行期间的计算…………………………32
第六节罚金………………………………………………32
第五十二条罚金的判处……………………………………32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32
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33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33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34
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34
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35
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35
第八节没收财产……………………………………………35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35
第六十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35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36
第一节量刑…………………………………………………36
第六十一条量刑根据………………………………………36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36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36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37
第二节累犯…………………………………………………38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38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39
第三节自首和立功…………………………………………40
第六十七条自首……………………………………………40
第六十八条立功……………………………………………42
第四节数罪并罚……………………………………………44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44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45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46
第五节缓刑…………………………………………………47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47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47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48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48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察……………………………………48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49
第六节减刑…………………………………………………50
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50
第七十九条程序……………………………………………52
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52
第七节假释…………………………………………………52
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52
第八十二条程序……………………………………………54
第八十三条考验期限………………………………………54
第八十四条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54
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54
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54
第八节时效…………………………………………………55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55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56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57
第五章其他规定…………………………………57
第九十条民族自治地方刑法适用的变通…………………57
第九十一条公共财产的范围………………………………57
第九十二条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58
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58
第九十四条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60
第九十五条重伤……………………………………………60
第九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之含义…………………………60
第九十七条首要分子的范围………………………………60
第九十八条告诉才处理的含义……………………………60
第九十九条以上、以下、以内之界定……………………61
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6l
第一百零一条总则的效力…………………………………6l
第二编分则…………………………………………………6l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6l
第一百零二条背叛国家罪…………………………………61
第一百零三条分裂国家罪…………………………………62
煽动分裂国家罪……………………………62
第一百零四条武装叛乱、暴乱罪……………………………62
第一百零五条颠覆国家政权罪……………………………6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63
第一百零六条与境外勾结的处罚规定……………………64
第一百零七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64
第一百零八条投敌叛变罪…………………………………64
第一百零九条叛逃罪………………………………………65
第一百一十条间谍罪………………………………………65
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66
第一百一十二条资敌罪……………………………………67
第一百一十三条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
的规定……………………………………68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68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68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70
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71
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71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7l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71
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73
第一百二十一条劫持航空器罪……………………………73
第一百二十二条劫持船只、汽车罪…………………………73
第一百二十三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73
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74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买卖、75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78
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79
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
出租、出借枪支罪…………………………79
第一百二十九条丢失枪支不报罪…………………………8l
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
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81
第一百三十一条重大飞行事故罪…………………………81
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82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82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85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86
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87
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87
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88
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88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89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89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89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90
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91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92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92
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器材罪……93
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94
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94
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95
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原则……………95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处罚规定…………96
第二节走私罪………………………………………………96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96
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淫秽物品罪…………………………99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00
第一百五十四条特殊形式的走私普通货物、
物品罪……………………………………10l
第一百五十五条间接走私行为以相应走私犯罪论处的
规定、走私固体废物罪…………………102
第一百五十六条走私共犯…………………………………103
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走私、抗拒缉私的处罚规定……103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04
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104
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105
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105
第一百六十一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106
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107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109
第一百六十四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110
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10
第一百六十六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11
第一百六十七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12
第一百六十八条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113
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114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115
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罪…………………………………115
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115
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116
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罪………………………………117
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118
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119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20
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2l
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22
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23
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23
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124
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125
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127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127
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128
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128
第一百八十七条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129
第一百八十八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130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131
第一百九十条逃汇罪………………………………………131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132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133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133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134
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136
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诈骗罪……………………………137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138
第一百九十七条有价证券诈骗罪…………………………140
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140
第一百九十九条部分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142
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142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142
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142
第二百零二条抗税罪………………………………………144
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144
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偷税罪…………………145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145
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46
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47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47
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 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148
第二百一十条盗窃罪、诈骗罪……………………………148
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149
第二百一十二条税务机关征缴优先原则…………………149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149
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149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50
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151
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151
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15l
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153
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154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处罚规定……………154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155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155
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155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156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156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158
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159
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 车票、船票罪………160
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161
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162
第二百三十条逃避商检罪…………………………………162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处罚规定……163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63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163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165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165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166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167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169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169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171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172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174
第二百四十二条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
收买的妇女、儿童罪……………………175
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176
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职工劳动罪…………………………177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177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177
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178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179
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180
第二百五十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180
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180
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180
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181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181
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181
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182
第二百五十七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182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183
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强奸罪……………………183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184
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184
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185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85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185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190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194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196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劫罪…………………………197
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199
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200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200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201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203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204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205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206
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206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07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207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207
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208
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208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 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208
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210
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
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210
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211
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11l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11
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11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212
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212
第二百八十九条对聚众“打砸抢”行为的处理规定………213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14
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214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215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215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16
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罪…………………………217
第二百九十六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217
第二百九十七条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2l8
第二百九十八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218
第二百九十九条侮辱国旗、国徽罪………………………2l8
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
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强奸罪:诈骗罪……………218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221
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罪…………………………221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221
第三百零四条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222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22
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222
第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23
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224
第三百零八条打击报复证人罪……………………………224
第三百零九条扰乱法庭秩序罪……………………………225
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225
第三百一十一条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226
第三百一十二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226
弟二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27
弟二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228
第三百一十五条破坏监管秩序罪…………………………228
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228
第二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229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229
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229
第三百一十九条骗取出境证件罪…………………………230
第三百二十条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230
第三百二十一 出入境证件罪………………………………230
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231
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231
第三百二十三条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231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232
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232
第三百二十五条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232
第三百二十六条倒卖文物罪………………………………233
第三百二十七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233
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233
第三百二十九条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234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235
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235
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235
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235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故意伤害罪…………236
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236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236
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236
第三百三十七条逃避动植物检疫罪………………………237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38
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238
第三百三十九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
废物罪…………………239
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239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239
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耕地罪…………………………240
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241
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241
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242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规定…………244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44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44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246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246
第三百五十条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247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248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249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249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250
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250
第三百五十六条毒品犯罪的再犯…………………………250
第三百五十七条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250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251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251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252
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253
第三百六十一条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
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254
第三百六十二条包庇罪……………………………………254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255
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 淫秽书刊罪……255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257
第三百六十五条组织淫秽表演罪…………………………258
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处罚……………258
第三百六十七条淫秽物品的界定…………………………258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259
第三百六十八条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259
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259
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261
第三百七十一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261
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261
第三百七十三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262
第三百七十四条接送不合格兵员罪………………………262
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262
第三百七十六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263
第三百七十七条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263
第三百七十八条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263
第三百七十九条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264
第三百八十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264
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264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264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264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266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267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270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273
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273
第三百八十八条受贿罪……………………………………273
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274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罚…………………………275
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275
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275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276
第三百九十四条贪污罪……………………………………276
第三百九十五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276
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277
第九章渎职罪……………………………………………277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277
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279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280
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282
第四百零一条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283
第四百零二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283
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284
第四百零四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284
第四百零五条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284
第四百零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284
第四百零七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285
第四百零八条环境监管失职罪……………………………285
第四百零九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285
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286
第四百一十一条放纵走私罪………………………………287
第四百一十二条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287
第四百一十三条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287
第四百一十四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287
第四百一十五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288
第四百一十六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288
第四百一十七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288
第四百一十八条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289
第四百一十九条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289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290
第四百二十条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290
第四百二十一条战时违抗命令罪…………………………290
第四百二十二条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290
第四百二十三条投降罪……………………………………290
第四百二十四条战时临阵脱逃罪…………………………290
第四百二十五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291
第四百二十六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291
第四百二十七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291
第四百二十八条违令作战消极罪…………………………291
第四百二十九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291
第四百三十条军人叛逃罪…………………………………291
第四百三十一条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292
第四百三十二条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292
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罪…………………………293
第四百三十四条战时自伤罪………………………………293
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294
第四百三十六条武器装备肇事罪…………………………294
第四百三十七条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294
第四百三十八条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294
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295
第四百四十条遗弃武器装备罪……………………………295
第四百四十一条遗失武器装备罪…………………………295
第四百四十二条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295
第四百四十三条虐待部属罪………………………………295
第四百四十四条遗弃伤病军人罪…………………………295
第四百四十五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296
第四百四十六条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296
第四百四十七条私放俘虏罪………………………………296
第四百四十八条虐待俘虏罪………………………………296
第四百四十九条战时缓刑…………………………………296
第四百五十条本章适用的主体范围………………………296
第四百五十一条战时的概念………………………………297
附则………………………………………………297
第四百五十二条生效日期…………………………………297
附 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12.29)………29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4.29)……3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8.31)…………………………………………30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4.28)……………30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4.28)……………30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8.29)……30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12.28)……30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12.29)…………………30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2005.12.29)……………30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2005.12.2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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