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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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时代柳建伟著暂缺简介... -
富街李汉平著本书内容包括:城里是乡下人的“国外”;柴火妞 山野菜;火烧旺运?富贵的心碎了;山羊遇到虎,花子进“恋谷”;“男人是一把刀”;深渊很甜蜜;女人心 绿蚕眉;富贵的浪漫秘事;“你是我的银行”;房子——大鸟笼;一个男人的梦想;“我想喝毒药”;神秘人——像雾雨又像风;猫的邀主;诗人之死;魔鬼海 地狱门;说不出来的心事;补课费 购“脑粮”;躺在床上,人变轻了;温柔乡里的俘虏…… -
玉观音海岩著本书是“中国当代名家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这是一部以表现中国女性善良宽容之美的抒情之作,奇巧与朴拙并存,阴柔与阳刚兼蓄,品质细致而又不伤大气。海岩在《玉观音》中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女警察安心由于一次偶然的“外遇”,生活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在亲与仇,情与法之间痛苦地纠缠,她经历了死亡的残酷,也重新体味了爱情的甜蜜,最终成长为一个坚强完满的女性,投入到极其艰苦、危险的缉毒工作中。海岩善于把警匪题材与爱情故事相结合,他笔下的人物性格鲜明,情节扣人心弦,海岩小说以其青春激情和人性的壮烈,近年来拥有了不少读者,《玉观音》的问世,将使他们在感受海岩小说的传统风格之余,发现一些新的突破。据文学圈内已经看过该部作品的一些人估计,这部小说引人入胜的故事和多姿多彩的人物,将使它与海岩的其他作品一样,让那些影视导演们为之手痒。 -
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海岩著为了追回一把价值连城的十七世纪意大利纳格希尼小提琴,女刑警吕月月奉命保护已来到内地的香港黑社会头子潘大伟的弟弟潘小伟。他是追回这把小提琴的唯一线索。香港天龙帮寻踪而至,潘小伟几次险些丧命。在频繁的接触中,潘小伟对吕月月渐生爱慕之情。在吕月月的再三说服下,他答应交回这把小提琴,但要吕月月跟他逃往香港。吕月月沉醉于潘小伟的爱,又不能背叛组织,放弃她的职责,她终于拨通了刑警队的电话,这个童话般的爱情故事,就此烟灭灰飞。故事缘于一把意大利小提琴,这把价值连城的小提琴在我国失窃后,被偷运到香港引起了香港两大黑帮——潘氏家族和天龙帮的一场火拼。潘家幼子潘小伟被偷送到大陆避难,我公安人员闻讯后,立即组织侦破小组,以潘小伟为线索,展开了追查小提琴的工作。潘小伟被天龙帮一路跟踪到北京,正当杀手向潘小伟时,我公安人员一并擒获二人。经过审讯得知小提琴现在潘氏家族手中,但由于潘小伟从不参与家庭事务,故并不清楚小提琴的具体下落。于是,侦察队长伍立昌派出刚从刑警大学毕业的女警官司吕月月,化妆成导游小姐,与其他几位武警同志,在保护潘小伟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追查国宝级文物小提琴。这次事变触动了潘小伟,他终于答应配合警方,劝说其大哥潘大伟交出小提琴,通过几天的接触,月月和潘小伟这一对青年男女产生了朦胧的情感,而一直暗恋月月的刑警薛宇的心里不是滋味,与此同时,我公安人员在几经波折后获悉天龙帮帮主即将抵京参佛拜庙,顺例接受潘家仪和之礼——小提琴,于是侦破小组布下天罗地网,在潘小伟的主动配合下计划夺回国家财产,哪料中途节外生枝,潘大伟让潘小伟利用献琴之际暗杀了天龙帮帮主,并携琴私逃。正当我公安人员对潘大伟和小提琴进行搜搏时,潘小伟竟瞒着大哥,偷出小提琴,冒险来见吕月月,在吕月月的劝说下,潘小伟把小提琴悄悄交给了警方,小提琴终于回归祖国。潘小伟欲与吕月月南下出逃。一路上,潘大伟等人严密监守吕月月,使其无法与组织取得联系,直到他们来到出境前的最后一个小镇,吕月月趁众人熟睡之时,犹豫再三,终于以人民警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战胜了个人私情,悄悄拔通了报警电话……当刑警们赶到时,潘大伟等已死于同天龙的厮杀中,而潘小伟也在吕月月和她的队友们面前,,绝望地自杀了。回到北京,月月回想自己在被挟持的过程中,由于私情而产生过种种犹豫和矛盾,为此,吕月月深深自责,她辞去刑警的职务,回到东北老家,正当她准备深居简出,平淡度日时,却发现自己已怀上了潘小伟的骨肉,孩子是无辜的,更何况是自己亲生的,月月决定生下孩子,为了抚养孩子,月月辗转求职,生计困顿,最后只好又回到了北京,做起了陪酒女郎,呼酒买醉,来麻痹自己。潘氏家庭得知大祟仍有潘家后续的香火,为收回孩子,潘家族骗吕氏母子去了香港,一年后,吕氏母子惨死街头,成为潘氏家族内部利益斗争的牺牲品。 -
放下武器许春樵著城市的烦躁不安从早晨就开始了。琐碎的自行车铃声灌满了大街小巷,密集的汽车拥挤着爬行在举步维艰的道路上,尾部冒出了断断续续的黑烟,一些暗藏的烟囱以固定的姿势继续喷吐着由来已久的工业灰烬,烟囱下面,灰烬一样稠密的人群蠕动在稀薄的光线里。太阳早就升起来了,是个晴天,四处弥散着混沌的阳光,抬起头却怎么也看不出阳光是从哪里铺到地面来的,这种别扭的感觉很像是一个穷人无缘无故地接受了一笔来路不明的损款。于是我的目光开始关注路面上扬起的灰尘和久匆匆经过的形形色色的鞋子,当人们走在路上时,鞋子里就装满了思想和动机。本书前言《放下武器》是作家许春樵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作品是用作者自己的内心和情感来写,这里面包含着一份难得的真挚,因为这都是生活中真实的体验,作品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以及带着自己执拗的判断和方式思考着生活里的种种问题。它是城市里的一种声音,也是一出常演常新的生活情感剧。特色及评论文章节选 -
不想长大皮皮著;聂峻绘画皮皮第一本配图散文集,绘图由国内颇有名字的漫画作者聂峻制作,微黄的蒙肯纸,淡淡的,自成一派的水彩画,绘下了一个真实的”不想长大“的皮皮,童时的皮皮有一张方方正正的脸,五官小至几乎没有,但仍不失可爱,看这个小人儿和童时朋友嬉戏、飞翔在梦里,就跟着皮皮回忆的文字一步步走入了过去温馨的回忆。写《比如女人》、《所谓先生》的皮皮,是一个写故事写得很好看的女人,而《不想长大》里的皮皮,则是个俏皮可爱的女生,她的童心,她的烂漫,不仅在那些好看的句子里,更是在这本书配的漂亮图画里。本书绘者聂峻:“谢谢这本书关于童年寓言般的文字,也让我得到了启迪,那就是令漫画和纯文学和本土文化之间的对话,对小孩子来说,所有的小玩意都是宝藏,世界是透明干净的,希望这本书能指引着我们找到离开时埋葬天真却又忘记的地方。”有很多寂寞的午后,只有老人和孩子留在院子里。她看见我没有躲开,对我笑笑,像二十年后该做的那样。我拉着大人的手,也没有躲开,但没有笑,和今天一样。那年他九岁,我十岁……本书前言 -
喉舌谢米铁著这是迄今为止,第一部分全面反映省委机关报记者、编辑生活的文学作品。故事是通过《天天日报》总编辑唐公望,副总编缉兼《天天晚报》总编辑程守真之间,围绕着组建《天天晚报》总编辑程守真之间围绕着组建立《天天日报》报业集团,展开的一幅生动变幻又令人深思的多彩画面,真实而富有戏剧性。作品结构紧凑,叙述平实流畅,人物心理刻画细腻生动…… -
交叉点费克申著不祥的寒冬之夜,仇恨在燃烧,杀气在飘荡;谋杀和阴谋在普通人的家里,在酒馆里,在街道上酝酿策划,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一个人,某工厂革委会主任……第二天的夜晚,谋杀发生了,死者正是那个革委会主任。古洛接手了这个案子。他发现死者生前结怨颇多,有杀人动机者为数不少。谁是真正的凶手?谁有作案时间,谁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是可靠的?古洛沿着破案的规律,在各条线索中艰难行进……但结果是被怀疑者均不能被排除。古洛陷入了困境。但他在时空的交叉中找出了重要线索。真凶终于自投罗网,但这不是古洛希望的结局。本书案情扑朔迷离、疑团丛生,使人如坠五里雾中。案犯作案手段高超,是典型的智能犯罪,因而更显出古洛不同凡响的智慧和超人的直觉。 -
越过云层的晴朗迟子建著夏天时,我们到了一个有房屋的地方。那地方总共才有五座房屋,黄主人他们那一刻高兴得落泪了。那地方叫什么“林场”来着。在那里,我们住了两天,白马被牵到马棚里,而我可以四处游荡。黄主人他们在那里洗了衣服。整整一个春天,他们在丛林里没有换过衣裳。他们还刮了胡子,剃了头。每个人这么一收拾,让我都有些不认识了。他们白天时收拾行李,在补充给养时,小优非要把剩下的压缩饼干扔了不可,说是吃了好多天那玩意,人都不想活了。压缩饼干是方块形的,又扁又硬。黄主人他们常吃,他们叫它“魔术饼干”,说是它一进了肚子,肚子里就像爬进了一只兔子,满满的。我吃过一次那东西,吃完后喝了河水,觉得肚子直往地面坠,太难受了,以后就再没碰过它。晚上,黄主人他们喝酒。给他们做饭的女人很胖,我至今能想起她的样子。我这一生中,记女人比记男人更牢靠一些,我差不多能记住我见过的每一个女人的相貌,我还能回忆起她们身体的气味。好了,让我说说那个女人吧。人们叫她“乌玛尼”,对,就是这名字,有些怪。她胖得很结实,脸上油光光的。她不爱说话,扎一条由无数条纹组成的长长的围裙。刘红兵说,这围裙共有七种色。在我眼里,它也确实有很多色,不过那色都是由黑色和白色派生出来的。黑的有深黑和浅黑,白的有雪白和灰白。它是我见过的色彩最为晃眼的围裙了。乌玛尼做起饭来快得很,你看吧,一会一盘菜、一会一碗肉就从灶房端出来了。我在灶房看她做饭,觉得她的样子很有趣。她是厚眼皮、小眼睛,可她一旦掂起马勺来,她的眼睛就睁大了,她把马勺掂出了花样,炒着的菜能飞出锅好高一截,最后却能一片不少地全部落回锅里,看得我爪子直痒,心想她的手可比我的要灵巧、有用多了。再说她的鼻子吧,是塌的,不过塌得挺匀称的,因为她长着一张很大的扁脸。要是这样的脸上长着一个刘红兵那样的尖鼻子,真不知会怎么难看。她炒菜的时候,我就仰着头眼巴巴地望着。她就会从案板上拿些吃的给我,我总是能跳起一口接住,从未失误过。喝酒的全都是男人。这些穿深色衣服的男人围聚在一张桌子旁,看上去就像一群乌鸦。天黑了,乌玛尼给他们点了一支蜡烛送去,放在桌子中央。那些男人就扯着她的围裙不让她走,要听她唱歌。她也不说唱,也不说不唱,只是把炕中央的饭桌推到墙角。那盘腿坐在炕上的男人,就像被打落的花朵一样里倒歪斜地躺倒了。乌玛尼上了炕伸出脚,把他们一个一个推回到桌旁,她说:“装醉啊,装醉就不唱了!”这些男人就赶紧坐直了。她站在腾出来的炕面上,从墙上取下一面她称为“鱼鼓”的东西,一边敲一边唱。她唱的歌我听不懂,但那调子我喜欢,听得我很想哭。其实我在受了感动的时候,也像人一样想哭,不过谁又能在意狗眼里的泪水呢!乌玛尼敲着鱼鼓在烛光里唱了很久。她唱歌一点也不费劲,跟她掂马勺一样轻快。我的主人们也跟着摇头晃脑地哼着歌,不时地给她鼓掌。唱完歌,她下了炕,那些男人继续喝酒。她去灶房给他们添了两个菜,然后带着我去另外一座房子。那座房子很矮,屋子里有股难闻的味儿。后来我在梅主人那里又闻到那味儿,才知道那是草药味。那屋子有三个人,两个大人,一男一女;还有一个孩子,是男孩。男孩躺在炕上,头上盖着块毛巾。乌玛尼一进去就问那个女人:“好没好些?”那女人没说什么,但眼睛却是泪汪汪的。男孩的头顶上方有一个柜子,柜子上放着一盏油灯。男孩闭着眼睛,嘴一张一合的,好像在说胡话。我想他这是病了。在丛林中,黄主人就这样病过一次,他闭着眼睛躺在帐篷里,头不抬眼不睁的,不时说些奇怪的话,什么让树变成鸟啊,让路变成云彩了等等。小优给黄主人喂了些药片,他就能坐起来,不说那些乌七八糟的话了。乌玛尼让女主人吹灭了油灯,她就在黑暗中在地上又唱又跳起来。我说过我的眼睛越到天黑看东西越真切,我能清楚地看到乌玛尼在地上旋转着,她捶胸顿足,像鸟一样张开双臂。她就这样唱了很久,我忽然听见男孩喊了一声“妈妈——”,女主人连忙点亮油灯。先前还昏沉躺着的男孩竟然坐直了,他骨碌着眼睛指着我问:“它从哪儿来的?真好看啊!”女主人哭了,她说乌玛尼是孩子的救命恩人。我们离开那户人家的时候,女主人给乌玛尼带了一包茶、一包糖,还有一大块鹿肉干。她在路上撕了一条鹿肉干给我,说:“吃吧!”回到住处,黄主人他们都醉得躺倒了,桌中央的蜡烛也快熄灭了。乌玛尼收拾干净了桌子,展开一条皮褥子铺在窗前的地上,躺上去睡了。我呢,依偎在她脚畔,想学男人们叫她名字的那种声音“乌玛尼”,学了不知多少遍,发出的却仍是“呜呜”的声音,我只好伤心地睡了,我想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乌玛尼了,可几年后,有一次我跟主人去放排,我确信我又在江水中看见了她。我们回到丛林的时候,天气很热了。树木密得像一堵一堵的墙。在草木茂盛的低洼处,我在前方领路时,不止一次遭遇到蛇。一看见蛇,我就立起身子叫几声。黄主人他们明白有情况,就会站在原地不动。我一般不去把蛇弄死,只是希望它远远走开,别挡着我们的路就行。大多的蛇探探脑袋就从草丛中弯弯曲曲地爬着走了。那些基本上是身上带有斑点的花蛇。但是碰到浑身黑色的蛇就不一样了,它会耸起身子,对我发起攻击。我就毫不迟疑地扑向它,用爪子踏着它,将它咬死。但是也有失手的时候,因为草丛实在太柔软了,有时踩它踩不住,它一使劲就从我的爪子底下横穿出来,冲我的脸就咬过来了!好在我躲闪得快,能避开它的袭击。这样,它顶多在我背上咬一口。它下嘴重,但我却觉得轻,因为我有一层毛来保护。这样,蛇最终还是败在我的脚下。我咬死蛇后,小优总要抢先过来看,它懂得蛇有没有毒。碰到有毒的,他就把它远远撇掉;要是没毒的,他就用一根绳子把它吊起来,拴在背包下面。当晚就会有美味的蛇汤喝了。夏日的丛林又湿又闷。我常常被大块的水洼给埋了半个身子。水洼旁的蛤蟆大概没见过狗,趁机跳上我的背,“呱呱”地叫。太热的时候,我是情愿被水洼多埋一会的,可以除除身上的热气。孙胖子对黄主人说,阿黄老是伸着舌头“哈哧哈哧”地喘,它比我们还怕热,是那一身毛的缘故吧。他说要是让我们披条皮褥子在丛林中走,一天不就得热死了啊!他的话赢得了大家对我的同情,所以一碰到水洼,就允许我进去打个滚,清凉一下。丛林中比热更不能忍受的,是那些蚊子和蠓虫。蚊子是浅黑色的,蠓虫是深黑色的,它们无论白天黑夜都成群成群地飞舞。它们在叮咬人时比蛇要凶多了,一叮就叮到肉里去。我主人们的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有被它们吸吮过的痕迹。他们不停地挠那些肿起来的小包,把脸都挠破了,这使他们看上去丑陋不堪。有一天,一只大蠓虫咬了我的眼皮,肿得我睁不开眼睛了。黄主人他们见了我那副可怜相居然还笑,说我像个受气包。结果那两天我在领路时视线模糊,常把他们带到荆棘丛中。我恨透了那些蠓虫。心想这丛林中能管住蠓虫和蚊子的,也许就是阳光了。阳光为什么不把它们全都一针一针地扎死呢?被蠓虫咬过的地方出奇地痒,我总是用爪子挠,挠得次数多了,血就流了出来。血和鱼的味道很相似,有点腥。血是黑色的。我不怕血,可我的主人却很怕血。一出血,他们就要往伤口涂药。药的味道实在难闻,比我拉的屎还臭。夏天也有可爱的地方。到了夜晚,鸟儿就在树上对着星星唱歌,唱得好听极了。黄主人他们也不舍得早点进帐篷歇息,他们拢起一堆火,也听鸟儿唱歌。在丛林里,春天开的花其实很少。到了夏天,形形色色的花才风风火火地开了。那花开得千姿百态的。听黄主人说,红黄粉紫蓝白的花应有尽有,而每种色儿又细分了几种。他说绒线花是深红的,百合花是浅红的。说野菊花是金黄色的,而向阳花是浅黄色的。说芍药花是水粉色的,而手掌参花是深粉的,他一给我讲颜色,我就不耐烦。他们哪里知道我这狗眼和他们看到的不一样啊。在我眼里,黑白两色就够热闹的了。比如菊花的白,是最亮的白,你远远就能看到;而芍药的白,是隐约的白,要到近处才看得清楚。手掌参花的黑,是浓浓的黑,而豌豆花的黑,是浅浅的黑。另外,看花其实最要紧的是形态,花是没有同一个模样的。比如百合花很像人笑的样子,手掌参花就像一截一截的香肠。小朵的菊花跟人衣裳的扣子一样,而芍药花就像被蒸得开了花的白面馒头。除了形态,花还有香气可以记住它们。一种花就有一种香。所以我觉得人单单是从颜色上看花是傻瓜。…… -
遇见薰衣草女孩dj等著“我想你可以闻到我的气味,是不是?” “嗯。”林优敏点头,“你知道那味道是什么吗?为什么只有我会到?” “该从哪里说起来……”他迟疑了一下。“你听过天生恋人吧?” “嗯。就是所谓命中注定相属的恋人。” “科学家曾经证实,一对恋人的一见钟情,并不只是视觉上感到外在吸引力,也包括了嗅觉上的吸引。正确说来,两个人之间的吸引力是由对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味产生的。”朱柏睿轻缓的桑音似乎就像十年前一般,带着笃定的气势。 “这和我的关系……” LOVE POST书系。 爱情的味道,我们的关系,一切甜美的梦始于邂逅薰衣草香,简单的幸福生活,浪漫在里面漂浮。短短的街口,遥远的心,在台北承德路的行人号志灯下,遇见薰衣草的女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