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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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落在上戏的爱情高文婷,王晓怡著不要踏着露水——因为有路人夜哭……哦,我底人啊,我记得极清楚,在白鱼烛光里为你读过《雅歌》。但是不要这样为我祷告,不要!我无罪,我会赤裸着你这身体去见上帝……但是不要计算星和星间的空间吧不要用光年:用万有引力用相照的光。要开做一枝白色花——因为我要这样宣告,我们无罪,然后我们凋谢。 -
雪·寞国完顔渡著星界流浪儿泓之夏本为天凭国王子,在一场惨烈的国难中丧失记忆、流落星界。漂泊中他遇到天若国王子寒武、公主寒烟,为找到传说中的“璜神”,获悉“身世”之迷,他辗转于爱人与仇人、朋友与敌人、国家与个体,然而却发现自己置身的星界步步扑朔迷离,处处是深藏的陷阱。“璜神”到底是谁?天倾国国王飒赫何在?谁是天倾国国难的罪魁?冥天是主宰命运的另一只手?是谁制造了这个弥天圈套?…… ... -
唐传奇胭脂鱼著历史的罗生门,逆天华丽的唐传奇。人的想像力是有限的,而历史的深度是无穷的。究竟是谁在创造历史?是彪炳史册的帝王将相?还是湮没于传说中的草莽英雄?这是一部燕王罗成的全新传记,一本重新撰写的隋唐传奇。《唐传奇》实际是《罗成传奇》。这也是一个关于征服与自由、爱情与自私的故事。隋唐之际的英雄传说,最让人心驰神往的。就是那个手持五钩神飞枪的白衣少年:高贵、英俊、冷酷、骄傲,却又有情有义……作者胭脂鱼揉合了她对隋末历史的理解,对传统评书的汲取与批判,从历史书上“罗艺有子名成”这短短六个字中,展开了一段史诗般的故事。在本书中,作者胭脂鱼为了圆儿时旧梦,逆天对抗早已定型的人物形象,重塑隋末唐初的诸多乱世英雄。很多人物,包括主角罗成,都与传统的“隋唐演义”系列作品中的固定形象有所出入甚至大相径庭;书中起伏跌宕的乱世风云、人生际遇、男欢女爱,甚至武林情仇,更是给人一种全新感受。全书情节曲折,似九曲长廊步步风景;文字跳跃如歌一气呵成,直如烈酒穿肠灼心。爱极了《唐传奇》,行云流水般痛快淋漓的故事和作者笔下最符合我心中形象的罗成真不负我多年的寻觅。我看着最后李世民踏着建成与元吉两个亲兄弟和十个亲侄儿的尸骨,登上他梦寐以求的九五之尊,也从此拉开了李家骨肉相残的序幕。帝王家,杀戮无穷,时常灭绝人性天理,难怪明朝有个公主说“愿生生世世莫生于帝王家”。我真庆幸子昭的智慧让罗成远离政治斗争的激流险滩与明枪暗箭,从此太平盛世,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如花美眷,爱侣相伴好逍遥。——安安在作者的笔下,罗成和武林融在了一起,子昭,子逸,充满了诡异和刺激,让小说有了武侠的味道,感觉很不错。——ttzan笔法非常细腻,故事流畅,但全文有种淡淡的忧伤在内,看完心情很压抑,不知道该怎么说……非常正的主题,非常正的主角,非常无奈的命运,良辰美景奈何天,看完只能叹一声:奈何!——yuhuiyou与历史的结合,以及对往故事中熟悉事件的详细描写,都让我感觉到这才是比《说唐》以及《兴唐》更好的演义小说……佩服佩服……特别是对李家三兄弟的描写,简直和我想像中的一模一样……最后想由衷地感谢胭脂鱼,让我得到了心目中的罗成罗成罗成!——找唐方的秋水 -
偶让校花爱上偶刘秀著小说描写主人公朱八斤,娶校花还是娶丫头?看谁的理由更充分、更动人!小说从题目到内容,刚接触的感觉是时常的“痞子文学”,是网上流行的写作方式。但你一旦接触到它的内部,便会有阅读下去的强烈愿望。真实的率真的文字,新一代青年的生活方式、情感方式和话语方式等,竟是如此的新奇和不可思议。更重要的是,在看似洒脱或玩世不恭的背后,隐含着这个时代剩余的或最后的浪漫和感伤。因此这是一部有“意味”的长篇小说。 -
罪科娃著“小姐”不再是一种称谓,在这个世界里她们形成了一个群落。有男人的城市,有需要的城市,就有她们生活的根。游走于人性的丛林,她们有时更像是一只只身价各异的狐狸,当然随时都会有猎人来射杀她们。因为她们有美丽的毛皮。一座狂欢的娱乐城。一个令人扼腕的悲剧故事。一群如花似玉的女孩。一帮有钱有势无德无行的男人。何薇来自东北,提娅来自新疆,张小莉来自内蒙……为了逃婚为了生活也为了爱情,却误入歧途付出代价沦落风尘……这是一部关于北京市某娱乐城的一个充满悲剧性故事的小说。书中描写了一群如花似玉的女孩子,面对金钱的诱惑或为了改善生存境遇,在有钱有势男人的玩弄、摧残、甚至是非人般的残害下,如雨中花一样凋零了。它虽然不是社会生活的主流,但它确实客观而真实在存在着。作者正是找到了这种独特的写作资源,并以批判的态度、悲悯的情怀把故事娓娓道来,而从另一面给社会、给世人敲响了警钟。作者在小说的人物描写和塑造上颇见艺术功力。小说中的重要人物个个都写得活活脱脱,极富个性,形神举止,如在眼前,就是读罢闭目回想,一个又一个不同人物均可复现于脑际,闪现于心屏。即使是一些陪衬人物,只寥寥数笔,也能刻画得性格鲜明,人物也便立了起来。 -
常乐未央惊鸿著一个在府南河边长大的叫陈玲的绝色女子爱上了一个豪门阔少李凌琛。陈玲为了一单60万的生意给李凌琛的三爸李旭然安排了一个绝色女子杜红霞做情人。李凌琛有自己的同居女友,李旭然不可能离婚。两个女人都爱得辛苦,历尽千辛万苦,最后杜红霞吸毒过量而死,陈玲为救李凌琛,枪击而死……本书分为上下两部,分别以两个在情感世界中互为“情敌”的女人的口吻在讲述故事,从头至尾的悲剧,一个红颜早逝,一个怅然若失。不知为什么,坐上车后,我一阵脸红心跳。车上只有我们两个,刚下班的我没有喝酒。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的手和脚都不知道往何处放才合适。两双手紧紧抓着提包,眼睛假意望着远处。那天对他的捉弄,往好处想,是酒后失态,往坏处想则是女人不够自重,调戏他。“陈姐,我们去中华园的嘉里莱吧,我不喜欢MⅨ和空瓶子,嘉里莱要清静一些。”他主动打破了僵局。我机械地点点头,心想,两个人隔得如此近,气氛太过尴尬,进了酒吧就好了。从我公司所在一环路科技一条街附近,我们很快就拐到了中华园。车刚停稳,我就飞快地跳了下去,想尽快结束那尴尬的气氛。“你那么想喝酒嗦,走那么快”,他轻轻地扶住差点在上台阶时踩空的我,就如我们是多年的恋人一般。都说一吻定情,但我们那酒后的一吻算得上定情吗?酒吧里,红男绿女早已把大厅坐满,我们坐在了离大厅不远的玻璃墙后边。外面的音乐轻柔地传过来,我们坐在情侣座上亲密地摆着龙门阵。“老婆出去散心去了,我也来散一下心。”“再喊点人嘛,两个人没得啥子耍的。”我答非所问。“摆点其他的事情噻。”那双勾魂的小眼睛继续望着我,我只得低头不语。他给我点了杯鸡尾酒,给自己点了瓶宝莱纳啤酒。“今天少喝点哈,喝多了不好。”他的话语半是暗示半是关怀。“那天喝醉了,我做了些啥子呢?”我望着他,虽然那天那一吻已经在心里想了干百遍,但还是忍不住故意装傻。“嘿嘿,你想一下呢。”“你娃头儿欺负我。”我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想掐他一把,但手地被他紧紧握住了。我故意挣脱了一下,却舍不得放手,虽然他一开始就说他是因为老婆出去散心才来找我的……这个叫李凌琛的男人真的很对我口味,嘉里莱酒吧的萝卜干很好吃,虽然酒吧里的节目一般,酒也与别处无甚区别,但这里够清静,不会让人家怀疑我的品位,这种到市井不市井的感觉也让我喜欢。P6-7 -
邪风曲血红著天有不测风云。因为“蚩尤旗”,几乎所有门人都在闭关的一元宗,被来历神秘而魔功高不可测的右圣率人掩杀,青云坪全毁。凄凄凉凉的厉风幸存了下来,发誓要报灭门之仇,无处可复查的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回家。回他那个在苏州府的家。六年时间,苏州府,还是那个苏州吗?幼时的兄弟,还是那一些人吗?一个偶尔的机会,厉风用无赖的手段“认识”燕王世子,在一群达官贵人的世界中鬼混,厉风突然发现这样也混得很好很好。最起码,他一通胡搞之后。却让整个燕王府的人包括王爷本人在内都认识了他。几番赌斗,让他平步青云当上了军官。天上也会掉下馅饼来,而厉风就是那张着嘴巴等着吃馅饼的人。凭着自己修道的功力及诡异的手段,幽冥宫的一批高手投靠了厉风;二殿下朱冊诰幸渤粤丝鳎词且蛭筛呤殖嗝啥某鱿郑靡庋笱蟮睦鞣绱炀颖鄙现г用淮蚬痰乃谝徽季捅蝗舜蛳铝寺砝础:貌蝗菀滋映隼吹睦鞣缬直簧姥艿背捎盏兄愣汕渤鋈ァ巧撬馈?/div> -
军事麦家著麦家以《解密》和《暗算》在文坛刮起旋风。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著名文学评论家陈晓明撰文指出:对于当代中国文坛来说,麦家的写作无疑属于独特的路数。这个人的存在已经变得不可忽视,他是那么顽强、绝对而倔强。他的小说诡秘、幽暗、神奇,深不可测,到处潜伏着玄机,让人透不过气来。他的出现就像一片阴影,投在亮丽的文坛上,多少有些令人惊慌。阅读他的作品,就像是被引诱到一个偏僻的山谷,而黑暗开始降临。阅读没有退路,只有在黑暗中摸索。那真是一种孤苦伶仃的阅读,就像他的写作一样。麦家新作《军事》还会刮起旋风吗?本书由多篇军事题材小说组成,蕴含着令人称绝的人生哲理和智慧,其中不乏影射现实生活中的不正之风,针砭时弊的警世之作,可谓当代的“警世通言”。小说在文风上沿袭了麦家一贯的风格:人物具有传奇性,情节曲折、引人入胜。是一部充满了人文关怀,集可读性和思想性语一体的军事小说。本书前言自序01写作的地方换了一处又一处,都是在写我的新长篇,这个季节按理说应该结束了。这几乎是我去年最大的愿望:在05年春季结束我的新长篇。但我却又来到了一个新地方:彭州天彭镇胜利村,又从头开始已经写了12万字的新长篇。结束的时间成了开始,这种感觉叫人崩溃。这也是写作中我常有的感觉。二十年前,我刚开始写作时,以为这不过是开始的感觉,以后随着经验的积累会消失的,起码会减少。现在发现,那不过是以前的愿望,至今没有实现、以后大概也实现不了的愿望。写作不是生孩子,可以一回生二回熟——也有这样的写作,生孩子式的,但我做不到,也不乐意做。我的写作是破译密码,经验的意义微乎其微。经验对破译家来说,犹如尾巴一样令人恐惧。一个断不了尾巴的破译家,必定会断送掉前程,因为世上不会有两部相似、相通的密码。密码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如果是人生的,那一定是从汗毛孔里钻出来的:不同的密码从不同的汗毛孔里钻出,每一部密码都是独一无二的怪胎。我的写作:题材、方式、地域、人物,一直在无序莫测地变幻,像只无巢之鸟,流动的云彩成了它固定的落脚点。我是自己的叛徒、流放者。我把自己放逐在没有路标的野地,前方也是后方,来路可能就是去路。我一边感到放纵的得意,一边又感到疲劳的厌倦。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写作一直没有教会我如何写作,说真的,现在我连这种愿望(教会我写作)都没有了。不是实现了愿望,而是丢掉了愿望,这就是我二十年来的收获。一种圣地亚哥老人式的收获:只有安慰,没有喜悦。又及:圣地亚哥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里的老人。02二十年前,我20岁,但已经有三年军龄,而且还要延缓十四年。我的军龄比一般人想的长:十七年;到过的地方也出乎人想象:七个省市,中原腹地,华东前沿,南京北京,西藏高原,成都平原,频繁地迁移,感觉是长年在外征战;但其实只摸过一把枪(五四手枪),只打过六发子弹。很显然,我当的不是那种部队兵,部队兵即使再和平,也不会十七年打六发子弹。十七年打六发子弹,比民兵还不是兵,加上大江南北的转,真是叫人测不着到底是什么兵。当然是有点深奥,我也是一言难尽,因为变数太多。现在,由于《解密》、《暗算》的原因,我这带点儿传奇的十七年军旅被演绎出各种耸人听闻的版本,有说我当过间谍的,有的说我是间谍的后代。有个记者曾用三百字亮堂地向人指出,因为写了这两部不该写的书,我被特别单位701开除了,现在正软禁在某地,接受无穷无尽的审查。真的吗?别管它,反正我现在是自由的,可以写作,可以出书,可以出游。不,你回避了问题。是的,我回避了,因为我可以回避。我确实可以回避的,用钱钟书的话说,你吃了鸡蛋,为什么还要去管是哪只鸡生的?哪只鸡生其实无关紧要,关键是你吃的蛋味道如何。有人喜欢把自己的经历和作品搅在一起谈,并乐意、并极力(不惜谎言)营造出种种证据来证明、来捍卫他谈的真实性。但也有人不。我就是不。关键是我想是也是不了,因为——我说过——我写作的题材、方式、地域、人物,一直在无序莫测地变幻。如果我要同701对应起来,那么这本书便不是我写的,我正在写的长篇也不是我写的。进一步说下去,但丁一定到过地狱,蒲松龄一定做过鬼,王家卫是从2046(未来)回来的,等等,可谓不胜枚举。事实上,这不成为话题,我津津乐道,显得有点弱智。打住,否则谈何智性写作?又及:所谓智性写作是评论家们给我某些作品戴的花环。03好了,言归正传。本书是一个只打过六发子弹的非部队兵对真资格部队兵的一次纸上谈兵:记忆和想象的操练,其人其事、其情其感主要来自于我刚入伍时三个月的军训,和随后多年间在各种地方(军艺、某次笔会、某个短训班、某次客住、某次邂逅等)与某些部队兵的亲密交往,写作的时间从1988年跨越至今。我像有些作家写故乡和童年一样的在写这块生活:它之于我的有和无、远和近,真的像故乡童年一样:越远越近、越无越有。最早完成的是《十面埋伏》,我清楚记得,是1988年3月,在北京昆明湖畔,在当时的《昆仑》杂志举办的一次笔会上写的。我给作品主人公取名为阿今,作品刊发时我用的笔名叫阿浒。我现在想,那个时候我大概就特别希望把作品和自身搅在一起,连名字都恨不得一样。小说发表后,得到了我想不到的好评和实惠,拿了当年《昆仑》佳作奖,据说还进了当年全国奖的终评。我似乎马上要红了——无知!不过,要承认,这篇东西改变了我,次年,正是它把我送进了军艺,同时也把我送上了现在这条路。就是从那时起,我决心写一组阿今的系列小说。现在,我因为阿今而用的笔名阿浒,早就离开了我,但阿今却一直忠诚地跟着我。十多年间,我带着阿今去机关、下连队、上前线、当兵、提干、转业、结婚、离婚,阿今呢,跟着我生生死死、哭哭啼啼、嘀嘀咕咕、艾艾怨怨。说真的,我一直想听到把那么多阿今集合在一起可能有的那种奇特的音响效果,但真正决定集合时,我又临时把部分阿今解散了。我觉得我也不能老是搞集合,合久必分,该解散的要解散。集合,解散,这是两个最常用的军事术语,我当了那么多年兵还没有喊过一次呢,就让我对我的阿今们喊一次吧:他们是我的部队,我也只有这么一支小部队。但是,不管是集合的阿今,还是解散的阿今,总的说阿今还是阿今,可以说精神层面上是一致的,活活得不松坦,别别扭扭,愁眉苦脸;死死得不痛快,不荣光,不其所。唯有《五月鲜花开遍原野》,主编在要稿和催稿时再三强调要阳光一点,便漏进了些阳光。又及:其实我还有好几个阿今(六个),只因我操练不当,没成材,放出手怕要被乱枪射死。所以,对他们我喊了另一个军事术语:隐蔽!——它们隐蔽在我抽屉里,大概是难能见到天日了。2005.4.8于成都乡间 -
我的美丽没有错唐达天著一个凄美、忧伤、动人的爱情故事,一段残酷、漂泊、无助的青春岁月,一部中国版的《挪威的森林》。唐达天最新浓情力作!认识你是我生命中一段绝妙的缘,不论你将来是我永久的知己,还是我相依为命的伴侣,我都会珍惜。当我疲惫或老去,不再拥有青春的时候,这段旋律将会永远滋润着我生命的根须……落下最后一个字,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我没有想到,生生死死的相恋,竟在一夜之间劳燕分飞了。我拖着手提箱,疲惫不堪地走在深圳的大街上,脑子里一片空白。我看不清风吹来的方向,也不知道哪儿是我的出口,只听见刀郎在拼命地吼:“我站在北方的天空下,任晚风吹乱我头发……”那种苍凉,那种孤独,直入骨髓。我是北方人,此刻,却站在南方的天空下,任海风吹乱我的头发。我也想吼,像刀郎那样撕心裂肺地吼,吼出我的郁闷,吼出我的心忧。但是,我却吼不出来,嗓子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噎得我泪流满面。来来往往的人流从我的身边穿梭而过,没有人会留意我的存在,更没有人关心我是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是的,我也说不清楚我要到哪里去…… -
邪风曲血红著当邪恶使人不寒而栗,当心狠手辣使人毛骨悚然,即使是熟识老练的恶棍,在他眼里也是那么渺小……但是他却在一次次内心里窥见软弱无助,仿佛一个孩子,在迷宫中找不到出来的地方……且看风子如何将这世界搅得天昏地暗……人要背时,喝水都塞牙缝。市井街头混混厉风,不小心偷了一个小小的钱袋,就被无数人追杀。幸而遇上了古怪的老道萧龙子,厉风一通胡话之后,被劫持到了修道门户一元宗,做了辈份最小的弟子。奈何一元宗的那群修道士,个个懒散得离谱,除了成天自己闭关修炼,根本就不理会厉风的日常功课,前途”无亮”啊!凭良心说,一元宗的门人弟子,是一群极品的人才。一群老道硬是被厉风一个人耍得滴溜溜乱转,不过是为了贪图一口酒喝,结果硬是被厉风带得去方圆几百里地里面偷酒,弄得人心惶惶。而厉风自己呢,在一通胡闹之余,也见识了不少东西,明白了很多事情,他正在一步步的朝着天道前进,奈何就是他前进的道路上,总是参杂着让其他人哭笑不得的古怪罢了。厉风掩掇了所有一元宗的门人去斩妖除魔。在看着二师伯一举摧毁了一座山峰后,厉风彻底的心服口服了,彻底的下定决心,哪怕是赖,他也要赖在一元宗不走了。不过,天不从人愿,总有一些变故,是没有人能够控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