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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ID仲裁撤消制度研究

ICSID仲裁撤消制度研究

作者:魏艳菇 著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10-01

ISBN:9787561528792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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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研究“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理论专著,是“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文库”之一。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华盛顿公约》第52条。本条规定了如下五个撤销理由:仲裁庭组成不当、仲裁庭明显越权、严重违背基本程序规则、仲裁庭的成员有受贿行为、裁决未说明其所依据的理由。《华盛顿公约》中上述撤销理由的外延,通常比一般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撤销理由更为广泛。然而,在正常情况下,ICSID专门委员会并不依据这些撤销理由对裁决进行以实体问题作为切人点的审查。本书就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基本框架进行了系统的评介,对ICSID仲裁撤销理由的运用实践进行了研究、比较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指出,ICSID仲裁裁决应该具备实体公正性,ICSID仲裁监督制度也本应有权审查裁决实体问题,维护裁决的实体公正,因此,作为 ICSID仲裁机制内唯一的仲裁监督制度——ICSID仲裁撤销制度存在监督无力的痼疾。在面临深刻危机的情况下,ICSID曾经拟采取措施弥补其仲裁监督机制监督无力的缺憾,但是,由于《华盛顿公约》的难以修改和自成体系使然,上述措施终未实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相应对策只能是慎重接受 ICSID仲裁管辖权,为此,中国需要适当调整自己的缔约立场并作出必要的补救。
作者简介
  魏艳茹,女,1973年出生,黑龙江人。1992—1996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2002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师从丁丽瑛教授,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2005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师从陈安教授,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起受聘于广西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教研室执教,同年晋升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学,曾在《国际经济法学刊》、《知识产权》、《法学论坛》、《美国法通讯》等学术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代表作有:《双边投资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研究》、《传统知识保护之争中的非政府组织》、《论我国晚近全盘接受CSID仲裁管辖权之不当》等。
目录
内容摘要
前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对象
 三、研究意义
 四、研究方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一章 ICSID仲裁撤销制度概述
 第一节 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法律依据及特点
  一、对若干基本概念的界定和简要解释
  二、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法律依据
  三、ICSID仲裁撤销制度与ICSID仲裁补充与纠正、解释、修改制度的区别
  四、ICSID仲裁撤销制度与一般国际商事仲裁撤销制度的区别
  五、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特点
 第二节 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启动条件
  一、具有合格的撤销申请人
  二、撤销申请人所针对的撤销对象合格
  三、撤销申请人所依据的撤销理由合格
  四、撤销申请人的撤销申请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五、撤销申请人的申请系向秘书长提出,且得到了秘书长的登记
 第三节 专门委员会
  一、专门委员会的组成
  二、专门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能
第二章 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撤销理由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仲裁庭组成不当
  一、一般国际商事仲裁撤销制度中的仲裁庭组成不当情形
  二、有关“仲裁庭组成不当”的基本问题
  三、ICSID仲裁庭对“仲裁庭组成不当”异议的处理
 第三节 仲裁庭明显越权
  一、一般国际商事仲裁撤销制度中的仲裁庭越权情形
  二、有关“仲裁庭明显越权”的基本问题
  三、有关“仲裁庭明显越权”的实证研究
  四、有关“仲裁庭明显越权”的比较研究
 第四节 仲裁庭的成员有受贿行为
  一、一般国际商事仲裁撤销制度中的仲裁员有受贿行为情形
  二、有关“仲裁庭的成员有受贿行为”的基本问题
  三、有关“仲裁庭的成员有受贿行为”的实证研究
 第五节 严重违背基本程序规则
  一、一般国际商事仲裁撤销制度中的违反正当程序情形
  二、有关“严重违背基本程序规则”的基本问题
  三、有关“严重违背基本程序规则”的实证研究
  四、有关“严重违背基本程序规则”的比较研究
 第六节 裁决未陈述其所依据的理由
  一、一般国际商事仲裁撤销制度中的裁决未陈述理由情形
  二、有关“裁决未陈述其所依据的理由”的基本问题
  三、有关“裁决未陈述其所依据的理由”的实证研究
  四、有关“裁决未陈述其所依据的理由”的比较研究
第三章 ICSID仲裁撤销制度所面临的挑战
 第一节 ICSID仲裁撤销制度对实体公正的摒弃
  一、争议的缘起
  二、争议的核心问题:ICSID仲裁撤销制度应该如何摒弃实体公正性
  三、争议的结果:lCSID仲裁撤销制度彻底抛弃了实体公正
 第二节 ICSID仲裁机制对公正的现实需求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要求ICSID裁决具备实体公正性
  二、公共利益因素要求ICSID裁决具备实体公正性
  三、ICSID仲裁机制的可持续发展要求ICSlD裁决具备实体公正性
  四、小结
 第三节 美国所推动的投资仲裁监督制度改革及其对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不利影响
  一、ICSID附加便利仲裁制度概述
  二、NAFTA第11章对ICSID附加便利仲裁制度的引入
  三、NAFTA三缔约国在Metalclad案仲裁撤销程序中的立场及利益分析
  四、晚近美国对投资仲裁撤销制度的态度转变
  五、美国的上述改革对ICSID仲裁机制的不利影响
 第四节 ICSID仲裁机制的应对策略——兼评ICSID晚近拟设上诉便利制度的改革构想
  一、改革背景概述
  二、ICSID上诉便利制度构想概要
  三、对ICSID上诉便利制度构想的评析
  四、小结
第四章 中国的对策:慎重接受ICSID仲裁管辖权
 第一节 慎重接受ICSID仲裁管辖权的原因
 第二节 我国对ICSID仲裁管辖权的接受现状
  一、我国对ICSID仲裁管辖权的态度变化
  二、最惠国条款能否造成我国对。ICSID仲裁管辖权的全盘接受扩大化
 第三节 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
结束语
经常援引的法律条文和ICSID仲裁撤销案例
 一、经常援引的法律条文
 二、经常援引的ICSID仲裁撤销案例
参考文献
 一、著作
 二、论文
 三、辞书和资料汇编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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