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幻/奇幻/玄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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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噬星空我吃西红柿 著黑龙山帝国的罗峰通过不断试炼,成为银河系领主,进入到虚拟宇宙系统的四大秘境——末世秘境、天地秘境、太初秘境、原始秘境。在不断的修炼过程中,罗峰进步神速,进入到虚拟宇宙公司的全宇宙总部。随后又来到混沌城的核心——城主府,那里有52尊混沌碑。罗峰选《九宇混沌碑》,并参悟之。戎钧闯通通天桥,元辰宇宙国国主收其为弟子,这让罗峰震惊并更加努力。罗峰探寻到混沌城第三宝——混沌真灵,猎杀混沌兽,习得《飘血》秘法。罗峰等八人进入太初秘境,等待他们的,是新一轮的修炼…… -
魔兽剑圣异界纵横天蚕土豆 著《魔兽剑圣异界纵横(至尊白金版)(7)》讲述了主角刘枫来到诸神所在的位面,一进入位面便遭遇到袭击。刘枫等人与诡异的沙族开始了一番激烈的争斗。机缘巧遇下刘枫的武艺竟然神奇地突破进入了神阶王级。这样一来,刘枫终于有把握与敖天大战一番。实力的到来不光光是要不断的奋斗加上无尽的努力,或许跟多的要靠机缘。有了突破到神阶王级的契机,突破已然不成问题。突破进入王级境界,那致命一击竟然有所进化,力量归来,刘枫VS敖天,惊天的比试就此拉开。 -
黑暗塔(美)金 著,于是 译在斯蒂芬·金的众多作品中,以历时三十余年才终于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最为壮观,也最受金迷推崇,《斯蒂芬.金“黑暗塔”系列(7):黑暗塔》的人物与情节,散见于斯蒂芬·金的其它小说中,堪称他最重要的作品。据斯蒂芬·金披露:他是受了托尔金《指环王》的启示后才决定写这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的。这个糅合了传奇、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种元素的系列多年来受到众多读者的追捧,在他漫长的创作过程中,许多读者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讨论书中令人琢磨不透的情节,还有狂热的“黑暗塔”迷写信恳求他揭晓谜底,甚至有人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恐怕等不到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本书。 -
荒原(美)金 著,郑咏滟 译《斯蒂芬.金“黑暗塔”系列(3):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唯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但是追踪这个半人半魔的施咒巫师并非罗兰的最终目标,这不过是他探寻矗立在时间结点、神秘强大的黑暗塔的旅途上的一个路标。那么罗兰到底是谁?他的世界在转换之前又是什么样?黑暗塔是什么,他又为什么,追寻黑暗塔?对此我们只有一些支离破碎的信息。毋庸置疑,罗兰是武士一类的人物,责任就是保护(甚至可能救赎)那个在罗兰记忆中“充满了爱与光明”的世界。但是罗兰的记忆到底有多符合真实情况还是个问题。我们知道的是他在发现自己的母亲与马藤一一一个比沃特更强大的魔法师一一有染之后而被迫提前经受了成人考试;我们知道实际上是马藤在暗中策划了这一切,希望罗兰无法通过成人考试而被“发配到西方”的荒原;我们知道罗兰最后通过了考试,让马藤的阴谋功亏一篑。 -
圣堂9·逆天狂想骷髅精灵 著大千世界,邪神与魔神交战引发天劫,天地失色!小千世界,圣修、邪修、魔修三足鼎力,剑拔弩张!迷恋修行的少年,偶获半神莫山的天降神格,从此踏上通神之路,人生逆转,我命由我不由天!修行之道,强者生存弱者亡!圣堂之内,他能否带领落败的雷光堂再度崛起?三脉纷争,他能否让圣堂光辉再续?从小千世界到大千世界,这里,是他迈向神的第一站! -
蛮荒纪2铁钟 著男主角秦越进入金煌宗以后,通过努力修炼,从一个新晋的入门弟子成长为最强的人,并数次救金煌宗于危难。同时在门外修炼中展开了冒险旅程,作者通过主角的冒险为读者展现出一个精彩纷呈的玄幻世界。其整个蛮荒大陆的格局也在《蛮荒纪2:绝世宗门》中不断完善拓展。 -
斗破苍穹1天蚕土豆 著天才少年萧炎在创造了家族空前绝后的修炼记录后突然成了废人,整整三年时间,家族冷遇,旁人轻视,被未婚妻退婚……种种打击接踵而来。就在他绝望的时候,一缕幽魂从他的戒指浮现,一扇全新的大门在萧炎面前开启。 -
斗破苍穹3天蚕土豆 著萧炎在魔兽山脉的奇遇,为他带来了巨大的危机,狼头佣兵团不遗余力地追杀他,企图在他身上得到山洞密宝。一次次惊险的战斗,让萧炎迅速成长……萧炎在一次次危机中,转危为安,并突破斗者的级别,成为斗师。但在强者的道路上,他的路还很漫长。 -
斗破苍穹2天蚕土豆 著萧炎重新成为家族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受到众人的仰慕,他却不满足于此。为了一雪退婚带来了耻辱,萧炎来到魔兽山脉,在药老的帮助下,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修炼级别……在魔兽山脉,他结识了小医仙,他面向的世界更加宽广了。 -
枪侠(美)金 著,陆晓星 译我认为小说家可以分成两种,其中就包括像一九七0年初出茅庐的我那样的新手。那些天生就更在乎维护写作的文学性或是“严肃性”的作家总会仔细地掂量每一个可能的写作题材,而且总免不了问这个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对我有什么意义?而那些命运与通俗小说紧密相连的作家更倾向于提出另一个迥异的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会对其他人有什么意义?“严肃,,小说家在为自我寻找答案和钥匙;然而,“通俗”小说家寻找的却是读者。这些作家分属两种类型,但却同样自私。我见识过太多的作家,因此可以摘下自己的手表为我的断言做担保。 总之,我相信即使是在十九岁时,我就已经意识到佛罗多和他奋力摆脱那个伟大的指环的故事属于第二类。这个故事基本上能算是以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的神话为背景的一群本质上具有英国特征的朝圣者的冒险故事。我喜欢探险这个主题——事实上,我深爱这一主题——但我对托尔金笔下这些壮实的农民式的人物不感兴趣(这并不是说我不喜欢他们,相反我确实喜欢这些人物),对那种树木成荫的斯堪的纳维亚场景也没有兴趣。如果我试图朝这个方向创作的话,肯定会把一切都搞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