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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
作者:高鸿钧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11-01
ISBN:9787302164098
定价:¥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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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哈贝马斯是当代西方社会理论的大师。除了其他方面,他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气势恢弘,博大精深,在西方乃至整个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一书便是集哈贝马斯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大成之作,该书涉及了民主和法治的重大问题。鉴于该书体系庞大、论证复杂、话语独特,不便于一般读者阅读,《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以中国研究者和阅读者的视域提供了解读文本,内容除了涉及该书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问题,还重点涉及该书所论述的程序主义民主与现代法治、人权与主权、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立法的合法性与司法的合理性、形式法范式与福利法范式以及司法审查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哈贝马斯的有关理论不仅对于中国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的发展颇具启示,而且对于中国的民主和法治发展实践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适合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研究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和传播学的教师和学生,以及立法、司法等实践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适合对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和传播学饶有兴趣,特别是关注民主和法治问题的一般读者。
作者简介
暂缺《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作者简介
目录
导言: 通过民主和法治获得解放——读《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高鸿钧
一、 返回元代码:交往理性的重新发现
二、 政治民主与合法之法:重续人类解放的篇章
三、 世界大同与伦理多元:“宪法爱国主义”的深远意旨
四、 多余的话:对反思的反思与对批判的批判
第一章 事实性与有效性
一、 语言层面的事实性与有效性
二、 社会层面的事实性与有效性
三、 法律层面的事实性与有效性
第二章 内在视角与外在视角
一、 外在视角:作为社会实在的法
二、 内在视角:作为应然规范的法律
三、 双重视角:作为社会整合媒介的法律
第三章 商谈论视域中的基本权利体系
一、 私人自主与公共自主关系的重构
二、 现代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三、 基本权利的建构、论证及其意义
第四章 商谈论视域中的法治国原则
一、 法律与政治的关系:一种新的思路
二、 通过民主立法过程产生交往权力
三、 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与分权逻辑
第五章 程序主义的法律确定性
一、 法律确定性的标准:从分析性到融贯性
二、 融贯性:德沃金方案中的问题
三、 程序主义的法律确定性:从独白走向商谈
第六章 司法审查与民主立法机关的优先性
一、 基本权利:从抗拒权利到法律秩序的基础性原则
二、 基本权利:从价值到规范
三、 司法审查的方法及其存在问题
第七章 商议性政治的义理及其可行性
一、 从可行性看商议性政治
二、 解决可行性问题的方案
三、 具体论证中的诸要点
四、 商议性政治的渐进性
第八章 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协商民主的发源地
一、 “轻”与“重”:多元主义民主的双重困境
二、 经济学民主的不能承受之轻
三、 系统际民主的不能承受之重
四、 “扩大的”协商民主:活跃的市民社会和有待激活的政治公共领域
第九章 法范式与合法性:商谈论视角的批判与重建
一、 法范式的转换:私法的实质化及其后果
二、 摆脱困境的出路:走向一种新型法范式
三、 法治国的未来:通过重构实现整合和超越
附录一 权利体系与交往自由/俞静贤
一、 主观权利与客观法、人权与人民主权
二、 理性道德与实在法
三、 权利体系的论证
附录二 从主观权利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陆宇峰
一、 古典自然法传统中的主观权利论
二、 实证主义与系统理论:主观权利的隐没
三、 哈贝马斯:主观权利的程序主义理解
附录三 法治国家:交往权力的生成/俞静贤
一、 法治国诸原则有什么用
二、 为什么交往权力必不可少
三、 交往权力如何可能产生
四、 法治国诸原则
五、 法治国诸原则如何完成任务
附录四 现代法律的道德向度与伦理向度/鲁楠
一、 道德与伦理界分的起源
二、 道德与伦理界分的现代语境及其张力
三、 商谈论视角下道德与伦理的和解
四、 商谈论视域下的“宪法爱国主义”
附录五 民主与正当性问题——读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第一章/泮伟江
附录六 复杂社会与民主三题/陆宇峰
一、 复杂社会不能没有民主
二、 复杂社会如何实现民主
三、 在复杂社会如何保障一个自由的政治公共领域
附录七 商谈论视野下的司法合理性/钱济平
一、 正当性法律的语用关照
二、 司法解释合理性的哲学基础
三、 法律职业者的困境和突破
四、 道德、伦理和实用的论辩
参考文献
后记
一、 返回元代码:交往理性的重新发现
二、 政治民主与合法之法:重续人类解放的篇章
三、 世界大同与伦理多元:“宪法爱国主义”的深远意旨
四、 多余的话:对反思的反思与对批判的批判
第一章 事实性与有效性
一、 语言层面的事实性与有效性
二、 社会层面的事实性与有效性
三、 法律层面的事实性与有效性
第二章 内在视角与外在视角
一、 外在视角:作为社会实在的法
二、 内在视角:作为应然规范的法律
三、 双重视角:作为社会整合媒介的法律
第三章 商谈论视域中的基本权利体系
一、 私人自主与公共自主关系的重构
二、 现代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三、 基本权利的建构、论证及其意义
第四章 商谈论视域中的法治国原则
一、 法律与政治的关系:一种新的思路
二、 通过民主立法过程产生交往权力
三、 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与分权逻辑
第五章 程序主义的法律确定性
一、 法律确定性的标准:从分析性到融贯性
二、 融贯性:德沃金方案中的问题
三、 程序主义的法律确定性:从独白走向商谈
第六章 司法审查与民主立法机关的优先性
一、 基本权利:从抗拒权利到法律秩序的基础性原则
二、 基本权利:从价值到规范
三、 司法审查的方法及其存在问题
第七章 商议性政治的义理及其可行性
一、 从可行性看商议性政治
二、 解决可行性问题的方案
三、 具体论证中的诸要点
四、 商议性政治的渐进性
第八章 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协商民主的发源地
一、 “轻”与“重”:多元主义民主的双重困境
二、 经济学民主的不能承受之轻
三、 系统际民主的不能承受之重
四、 “扩大的”协商民主:活跃的市民社会和有待激活的政治公共领域
第九章 法范式与合法性:商谈论视角的批判与重建
一、 法范式的转换:私法的实质化及其后果
二、 摆脱困境的出路:走向一种新型法范式
三、 法治国的未来:通过重构实现整合和超越
附录一 权利体系与交往自由/俞静贤
一、 主观权利与客观法、人权与人民主权
二、 理性道德与实在法
三、 权利体系的论证
附录二 从主观权利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陆宇峰
一、 古典自然法传统中的主观权利论
二、 实证主义与系统理论:主观权利的隐没
三、 哈贝马斯:主观权利的程序主义理解
附录三 法治国家:交往权力的生成/俞静贤
一、 法治国诸原则有什么用
二、 为什么交往权力必不可少
三、 交往权力如何可能产生
四、 法治国诸原则
五、 法治国诸原则如何完成任务
附录四 现代法律的道德向度与伦理向度/鲁楠
一、 道德与伦理界分的起源
二、 道德与伦理界分的现代语境及其张力
三、 商谈论视角下道德与伦理的和解
四、 商谈论视域下的“宪法爱国主义”
附录五 民主与正当性问题——读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第一章/泮伟江
附录六 复杂社会与民主三题/陆宇峰
一、 复杂社会不能没有民主
二、 复杂社会如何实现民主
三、 在复杂社会如何保障一个自由的政治公共领域
附录七 商谈论视野下的司法合理性/钱济平
一、 正当性法律的语用关照
二、 司法解释合理性的哲学基础
三、 法律职业者的困境和突破
四、 道德、伦理和实用的论辩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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