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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研究
作者:刘学在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06-01
ISBN:9787307055360
定价:¥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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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在书中对体现当事人之主导权、反映民事诉讼运行规律的辩论原则进行了系统的完整的研究,阐述了辩论原则在西方民事诉讼中源远流长的历史和深厚的法理基础,深刻剖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重塑这一原则的思路与措施。
作者简介
暂缺《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研究》作者简介
目录
【图书目录】
导论
第一章 辩论原则之基础理论
一、辩论原则之基本原则属性
二、辩论原则的含义与沿革
(一)辩论原则的基本含义
(二)罗马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之雏形
(三)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之确立
(四)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之体现
(五)辩论原则的发展趋势
三、辩论原则的根据
(一)辩论原则的根据之主要观点
(二)对辩论原则诸根据论之评论
(三)本书对辩论原则之根据的理解
四、辩论原则与相关范畴的关系
(一)辩论原则与处分原则的关系
(二)辩论原则与当事人主义的关系
(三)辩论原则与职权主义的关系
(四)辩论原则与阐明权的关系
五、辩论原则与民事诉讼模式
第二章 我国辩论原则之检讨
一、我国辩论原则的含义及其渊源
(一)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与理论中辩论原则的一般含义
(二)我国辩论原则的渊源
二、中外辩论原则之比较
(一)辩论原则之含义界定上的不同
(二)对民事诉讼程序是否具有基本的指导作用之区别
(三)如何为辩论权提供保障之观念上、方式上的差异
三、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论原则之缺陷分析
(一)内容的“空洞化”使其难以契合于“基本原则”之属性
(二)对“客观真实”的不当理解和追求使其轻视了诉讼程序的公正性
(三)裁判不受辩论内容的制约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
(四)造成法院的负担、责任过重并引发一些内在的程序矛盾
四、辩论原则之重新界定
第三章 辩论原则的内容(一)
一、辩论原则与诉讼标的
(一)法院裁判应当受当事入主张的诉讼标的之约束
(二)诉讼标的理论对法院裁判范围的影响
(三)法院裁判应否受原告法律上见解的约束
二、辩论原则所适用的事实范围
(一)民事诉讼中事实的分类
(二)辩论原则所适用的事实范围之争论
(三)本书的观点
三、辩论原则与证据资料的收集提供
(一)证据资料的收集提供属于当事人的权限和责任
(二)法院对证据的调查收集问题
第四章 辩论原则的内容(二)
一、自认的含义、分类与构成要件
(一)自认的含义
(二)自认的理论分类
(三)诉讼上自认的构成要件
二、自认的效力与撤销
(一)自认的效力
(二)自认的撤销
三、拟制的自认、间接事实之自认与权利之自认
(一)拟制的自认
(二)对间接事实的自认
(三)关于权利自认的问题
第五章 辩论原则的补充——阐明权
一、阐明权制度与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阐明权的含义与必要性
(二)阐明权的立法沿革
(三)阐明权的具体内容
(四)阐明权的性质
(五)衡量是否怠于行使阐明权的标准
二、我国关于阐明权制度的立法、理论与实践
(一)立法现状
(二)理论研究的现状
(三)我国关于阐明权的司法实践
(四)完善阐明权制度的措施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第六章 辩论原则的例外——职权探知原则
一、职权探知原则的界定
(一)职权探知原则的含义
(二)本书对职权探知原则的理解
二、诉讼要件
(一)诉讼要件的内容
(二)诉的利益与诉讼要件
(三)诉讼要件应依职权进行调查
三、人事诉讼程序
(一)人事诉讼程序的一般界定
(二)婚姻无效事件与撤销婚姻事件的程序
第七章 我国辩论原则之重塑所面临的障碍及其克服
一、辩论原则的观念障碍及其克服
(一)对私权自治或意思自治原则的不信任
(二)对程序公正观念和程序保障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程序的自我归责观念和既判力观念存在严重欠缺
二、辩论原则的制度障碍及其克服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分化程度较低
(二)当事人的取证权利缺乏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后记
导论
第一章 辩论原则之基础理论
一、辩论原则之基本原则属性
二、辩论原则的含义与沿革
(一)辩论原则的基本含义
(二)罗马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之雏形
(三)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之确立
(四)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之体现
(五)辩论原则的发展趋势
三、辩论原则的根据
(一)辩论原则的根据之主要观点
(二)对辩论原则诸根据论之评论
(三)本书对辩论原则之根据的理解
四、辩论原则与相关范畴的关系
(一)辩论原则与处分原则的关系
(二)辩论原则与当事人主义的关系
(三)辩论原则与职权主义的关系
(四)辩论原则与阐明权的关系
五、辩论原则与民事诉讼模式
第二章 我国辩论原则之检讨
一、我国辩论原则的含义及其渊源
(一)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与理论中辩论原则的一般含义
(二)我国辩论原则的渊源
二、中外辩论原则之比较
(一)辩论原则之含义界定上的不同
(二)对民事诉讼程序是否具有基本的指导作用之区别
(三)如何为辩论权提供保障之观念上、方式上的差异
三、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论原则之缺陷分析
(一)内容的“空洞化”使其难以契合于“基本原则”之属性
(二)对“客观真实”的不当理解和追求使其轻视了诉讼程序的公正性
(三)裁判不受辩论内容的制约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
(四)造成法院的负担、责任过重并引发一些内在的程序矛盾
四、辩论原则之重新界定
第三章 辩论原则的内容(一)
一、辩论原则与诉讼标的
(一)法院裁判应当受当事入主张的诉讼标的之约束
(二)诉讼标的理论对法院裁判范围的影响
(三)法院裁判应否受原告法律上见解的约束
二、辩论原则所适用的事实范围
(一)民事诉讼中事实的分类
(二)辩论原则所适用的事实范围之争论
(三)本书的观点
三、辩论原则与证据资料的收集提供
(一)证据资料的收集提供属于当事人的权限和责任
(二)法院对证据的调查收集问题
第四章 辩论原则的内容(二)
一、自认的含义、分类与构成要件
(一)自认的含义
(二)自认的理论分类
(三)诉讼上自认的构成要件
二、自认的效力与撤销
(一)自认的效力
(二)自认的撤销
三、拟制的自认、间接事实之自认与权利之自认
(一)拟制的自认
(二)对间接事实的自认
(三)关于权利自认的问题
第五章 辩论原则的补充——阐明权
一、阐明权制度与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阐明权的含义与必要性
(二)阐明权的立法沿革
(三)阐明权的具体内容
(四)阐明权的性质
(五)衡量是否怠于行使阐明权的标准
二、我国关于阐明权制度的立法、理论与实践
(一)立法现状
(二)理论研究的现状
(三)我国关于阐明权的司法实践
(四)完善阐明权制度的措施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第六章 辩论原则的例外——职权探知原则
一、职权探知原则的界定
(一)职权探知原则的含义
(二)本书对职权探知原则的理解
二、诉讼要件
(一)诉讼要件的内容
(二)诉的利益与诉讼要件
(三)诉讼要件应依职权进行调查
三、人事诉讼程序
(一)人事诉讼程序的一般界定
(二)婚姻无效事件与撤销婚姻事件的程序
第七章 我国辩论原则之重塑所面临的障碍及其克服
一、辩论原则的观念障碍及其克服
(一)对私权自治或意思自治原则的不信任
(二)对程序公正观念和程序保障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程序的自我归责观念和既判力观念存在严重欠缺
二、辩论原则的制度障碍及其克服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分化程度较低
(二)当事人的取证权利缺乏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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