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官、民与法:明清国家与基层社会
作者:张小也 著
出版社:中华书局
出版时间:2007-08-01
ISBN:9787101058673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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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的写作目的可以归结为一点:我们应该突破以往法史研究中的一些模式化的认识,揭示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内在脉络与机制。在不同的专题研究中,作者的做法始终是相同的,那就是致力于寻找传统宏大叙事的断裂之处。
作者简介
张小也,吉林省白城市人,1970年生,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曾在《光明日报》理论部、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律史、社会史。曾出版专著《清代私盐问题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持或参与多个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
目录
前言:学术史与研究思路
法律史的学术史
社会史与法律史
历史人类学的试验田
阶段性成果与本书的内容
法律与社会变迁——以户绝财产继承问题为中心
法律的变化:从收养、继绝到立嗣
社会结构的变化:从家、户到族
司法审判的变化:从“准法”到“准情酌理”
结 语
儒者之刑名——清代的地方官员与自理词讼
儒者之刑名
官箴书
知识传习
一个地方官员眼中的法律改革
结语
区域社会中的民事法秩序——以湖北汉川主刁汊黄氏的《湖案》为中心
湖分的来历:权利观念的背景
纠纷与争讼
官府的角色
宗族建设
结语
社会冲突中的官、民与法
官员、讼师与地方公共事务
个案研究:湖北崇阳的“钟九闹漕”
结语
从“自理”到“宪律”
清代的坟山争讼——以《守皖谳词》为中心
个案研究:安徽泾县的“瑶培垄”之争
结语
参考文献与资料
法律史的学术史
社会史与法律史
历史人类学的试验田
阶段性成果与本书的内容
法律与社会变迁——以户绝财产继承问题为中心
法律的变化:从收养、继绝到立嗣
社会结构的变化:从家、户到族
司法审判的变化:从“准法”到“准情酌理”
结 语
儒者之刑名——清代的地方官员与自理词讼
儒者之刑名
官箴书
知识传习
一个地方官员眼中的法律改革
结语
区域社会中的民事法秩序——以湖北汉川主刁汊黄氏的《湖案》为中心
湖分的来历:权利观念的背景
纠纷与争讼
官府的角色
宗族建设
结语
社会冲突中的官、民与法
官员、讼师与地方公共事务
个案研究:湖北崇阳的“钟九闹漕”
结语
从“自理”到“宪律”
清代的坟山争讼——以《守皖谳词》为中心
个案研究:安徽泾县的“瑶培垄”之争
结语
参考文献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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