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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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法国)(Emile Zola)左拉 著;郑永慧 译《娜娜》是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左拉在1871-1893年间创作的由20部长篇小说组成的世界名著《卢贡•马卡尔家族》中的一部重要作品。本书主人公娜娜是一个被遗弃的私生女,曾流落街头,沦为暗娼,后因演《金发爱神》而被捧为艺坛明星,成为巴黎上流社会王公贵族追逐的玩物。她玩世不恭,出卖色相,周旋于追逐者之间,耗尽追逐者的钱财,以此报复社会之不公,最终仍然摆脱不掉悲惨的命运。 -
娜娜(法)左拉(Emile Zola)著;郑永慧译女主人公娜娜是《小酒店》中青年锌工古波和洗衣妇绮尔维丝的女儿,名叫安娜·古波,乳名娜娜,生于一八五二年,十五岁时浪迹街头,沦为下等妓女。十八岁时,被一家下等剧院游艺剧院的老板博尔德纳夫看中,被他推上舞台,主演下流歌剧《金发爱神》。可是她毫无艺术才能,嗓子像破锣,在舞台上连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于是博尔德纳夫便让她裸体上场,以吸引上流社会的淫徒色鬼,从他回答编剧福什利的一段话就可看出他的动机:“难道一个女人要会演会唱才行?啊!我的小老弟,你也太迂拙了……娜娜有别的长处,这是真的!这个长处抵得上任何长处……你等着瞧吧,只要她一出场,全场观众就会垂涎三尺。”娜娜裸体上场演出,果然令观众心醉神迷,顿时轰动整个巴黎,第二天上流社会的色鬼便纷至沓来。她与这些绅士们厮混的同时,仍然不停地出去卖淫,老妇人拉特里贡经常来给她拉皮条。她开始与达盖内相好,这个在女人身上花掉三十万法郎的公子哥儿,在做股票交易中破了产,连买花送给娜娜的钱都没有。不久,她就把目光转向银行家斯泰内,她得到他的供养,住到他为她买下的一座郊外别墅“藏娇楼”里。她在那里同时接待贵族小少爷乔治·于贡与王室侍从缪法伯爵。斯泰内破产后,她又转向缪法伯爵,与此同时,她迷恋上了丑角演员丰唐,不久,与丰唐结婚,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并把缪法伯爵逐出家门。可是好景不长,丰唐是个阿巴贡式的人物,生活中分文不拿出来,还把开始放在一起的七千法郎收回,并且经常虐待、殴打娜娜,不久,丰唐又与意大利歌剧院的一个女演员相好,成了她的情郎,娜娜反被赶出家门,她不得不再次沦为娼妓。后来,通过别人的撮合,娜娜与缪法恢复了关系,她的一切花费均由缪法提供,俨然是个皇后,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但是她只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待缪法,享有充分的自由,于是淫徒色鬼又云集门庭。她挥金如土,一掷千金,她接待的男人,一旦钱财耗尽,便被她拒之门外。一天,娜娜倏然失踪,出走的原因是与剧院经理博尔德纳夫发生了口角。有人说她去了开罗。过了几个月,又有人说她迷住了当地总督,住在深宫里;也有人说她与一个黑人鬼混,搞得钱财殆尽;还有人说她到了俄国,成了王子的情妇。一天,她突然从国外回来,下火车后,径直去姑妈家里看望儿子,从儿子那里染上天花,不久病死在一家旅馆里。《娜娜》是左拉的自然主义家族史小说《卢贡-马卡尔家族》中影响最大的五部长篇中的一部,从创作方法、文艺观点来看,它是典型的实验小说。自然主义是从现实主义演变、发展而来,它具备现实主义的写实特征,就写实而言,它比现实主义更进一步;自然主义对环境、景物、人物的心理活动等方面的描写比现实主义更客观、更具体、更细腻,正如左拉回答一些人对他的批评时所说的那样:“我说出我看见过的东西,我把它记录下来,如此而已……我的作品不是党派和宣传的作品,它是表现真实的作品。”把现实的东西如实地记录下来,这就是自然主义的最大特点,这在《娜娜》中比比皆是,如对剧院舞台的描写、对演员化妆室的描写、对缪法家住宅的描写、对娜娜家夜宵的描写,等等,无一不是真实的再现,丝毫没有艺术加工的痕迹。 -
宽容(美)亨德里克·房龙(Hendrik van Loon)著;迮卫,靳翠微译本书内容包括序言、无知的暴虐、希腊人、桎梏的开始、上帝的晨光、囚禁、生活的纯洁、宗教法庭、求知的人、 向书开战、关于一般历史书籍 尤其是这本书、文艺复兴、基督教改革运动、伊拉斯谟、拉伯雷、旧时代的新招牌、再洗礼教徒、索兹尼一家、蒙田等内容。\t\t\t\t\t\t\t\t\t\t\t\t\t\t\t\t -
彼得大帝(苏联)阿·托尔斯泰本书为长篇小说,主要描写彼得大帝一生的业绩及其对俄国的贡献,展现了俄国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宏伟壮阔的生活图景和历史事件。小说共分三卷,第一卷发表于一九三O年,主要描写了彼得为争取权力而进行的斗争,描写了宫廷贵族之间的倾轧,描写了彼得为促进国家西欧化而采取的最初一些措施。第二卷出版于一九三四年,描写了彼得为夺取水域而进行的斗争,描写了西欧各国之间的冲突,描写了彼得为准备“北方战争”而从事的外交和军事活动。第一、二卷仅仅是第三卷的一支序曲,而第三卷才是长篇小说最主要的部分。它将描写彼得大帝的立法工作和改革活动,描写俄国军队保卫尤里耶夫和纳尔瓦城的英勇斗争,还将描绘国际上的叱咤风云和西方一些国家——法国、波兰和荷兰的绚丽多姿的图景。 -
不能飞翔的天空左泓著大幻想系列。男孩鲁格列的前身是一只小坦托鸟,但他渴望有一对鹰的翅膀,像雄鹰一样在天空翱翔,并找回出猎失踪的父亲。后来鲁格列在莫特额大叔的帮助下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但爷爷泰勒和神鹿大角却说莫特额大叔是一头来复仇的熊。于是,鲁格列陷入了一种疑惑、敬畏、提防和同情的矛盾情感中。最后,莫特额大叔因救鲁格列变成了一头熊回归山林,鲁格列化为一只神鹰皈依了天空。 -
堂吉诃德(西)塞万提斯(Miguel de Cervantes Saavedra)著;杨绛译这是一位可怜、可笑、可悲的绅士。一支长枪、一面老式盾牌、一匹瘦马和一只猎狗竟会是他生活的全部。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吉柯德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竟像古代骑士那样用破甲驽马装扮起来,以丑陋的牧猪女作美赛天仙的崇拜贵妇,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丘·潘札作侍从,3次出发周游全国,去创建扶弱锄强的骑士业绩。以致闹出不少笑话,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或被当作疯子遣送回家。小说中出现的人物近700个,描绘的场景从宫廷到荒野遍布全国。 -
儿子与情人(英)劳伦斯(D.H.Lawrence)著;陈良廷,刘文澜译一个矿工的儿子,一个病魔缠身的天才,终以《儿子与情人》、《查尔莱夫人的情人》等作品闻名于世——劳伦斯长子威廉因生活所迫到伦敦谋生,企图出人头地。次子保罗十四岁时就不得不到处求职,父亲瓦尔特·莫雷尔十岁时就做童工下井挖煤,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说话满口俚语,语句不通。他乐天知命,只图温饱,不认识自己受剥削的压迫,但求几个儿子继承他当矿工。母亲出身中产阶级,当过教师,知书达理,说一口的标准的英语。当初莫雷尔追求她时,她并未考虑到一旦下嫁矿工,就会失去中产阶级的一切享受,在社会、经济各方面都会受苦。当她终于认识到自己无法改变被剥削、被歧视的命运时,她才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一心指望他们能免蹈覆辙。威廉果然不负母望。初出茅庐就和贝斯伍德头面人物来往,后来干脆远走高飞,到伦敦就职,挤身上流社会,最后结识了一个冒失贵族小姐的姑娘,为了拼命攒钱巴结情人,工作过度劳累,终于病死。不久保罗得了肺炎,卧床七周,母亲日夜伺候,这才逐步把爱威廉之心转移到保罗身上,重新鼓起勇气活下去。然而这种畸形的母爱却在不知不觉中害了保罗,使他陷入更深的苦闷中······ -
恋爱的女人(英)D.H.劳伦斯著;庄彦译影响世界文学进程的百部经典小说之一。 -
堂吉诃德(西)塞万提斯 著,杨绛 译本书讲述了故事发生在四五百年前,那时欧洲的骑士时代已经结束了,但是本书的主人公堂吉诃德先生却读骑士小说入了迷,走火入魔,找出他的曾祖父曾经用过的盔甲、长矛和盾牌,打扮成骑士模样,骑上马出去周游世界。他认为自己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骑士,一心一意要为人民、为国家除暴安良、打抱不平,他不怕吃苦,不畏强敌,与他认为的妖魔鬼怪进行了苦勇顽强的战斗……本书作者以喜剧的手法深刻地揭示了人们自身存在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堂吉诃德和桑丘是一组既互相关联又相互衬托的人物,前者体现了人对理想的追求,后者体现了人对实际生活的关注。二者相互影响,到后来,堂吉诃德渐渐看到理想的梦幻性质,桑丘则看到他的主人的精神世界的美好。二人一路上风趣幽默的对话,以及小说对西班牙现实生活的生动描写,使得读者从他们身上看见自身存在的对立矛盾,从堂吉诃德的喜剧性形象中看到悲剧的色彩。 -
堂吉诃德(西班牙)塞万提斯 著,杨绛 译不久以前,有位绅士住在拉·曼却的一个村上,村名我不想提了。他那类绅士,一般都有一支长枪插在枪架上,有一面古老的盾牌、一匹瘦马和一只猎狗。他日常吃的沙锅杂烩里,牛肉比羊肉多些,晚餐往往是剩肉凉拌葱头,星期六吃煎腌肉和摊鸡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添只小鸽子:这就花了他一年四分之三的收入。他在节日穿黑色细呢子的大氅、丝绒裤、丝绒鞋,平时穿一套上好的本色粗呢子衣服,这就把余钱花光。他家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管家妈,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能下地也能上街的小伙子,替他套马、除草。我们这位绅士快五十岁了,体格很强健。他身材瘦削,面貌清癯,每天很早起身,喜欢打猎。据说他姓吉哈达,又一说是吉沙达,记载不一,推考起来,大概是吉哈那。不过这点在本书无关紧要,咱们只要讲来不失故事的真相就行。且说这位绅士,一年到头闲的时候居多,闲来无事就埋头看骑士小说,看得爱不释手,津津有昧,简直把打猎呀、甚至管理家产呀都忘个一干二净。他好奇心切,而且入迷很深,竟变卖了好几亩田去买书看,把能弄到手的骑士小说全搬回家。他最称赏名作家斐利西阿诺·台·西尔巴的作品,因为文笔讲究,会绕着弯儿打比方;他简直视为至宝,尤其是经常读到的那些求情和怨望的书信,例如:“你以无理对待我的有理,这个所以然之理,使我有理也理亏气短;因此我埋怨你美,确是有理。”又如:“……崇高的天用神圣的手法,把星辰来增饰了你的神圣,使你能值当你的伟大所当值的价值。”可怜的绅士给这些话迷了心窍,夜里还眼睁睁醒着,要理解这些句子,探索其中的意义。其实,即使亚理士多德特地为此还魂再生,也探索不出,也不会理解。这位绅士对于堂贝利阿尼斯打伤了人自己也受到的创伤,总觉得不大放心,因为照他设想,尽管外科医生手段高明,伤口治好了也不免留下浑身满脸的瘢疤。不过话又说回来,作者在结尾声明故事还未完待续,这点他很赞成。他屡次手痒痒地要动笔,真去把故事补完。只因为他时时刻刻盘算着更重要的事,才没有这么办,否则他一定会动笔去写,而且真会写出来。他常常和本村的一位神父(西宛沙大学毕业的一位博学之士)争论骑士里谁最杰出:是巴尔梅林·台·英格拉泰拉呢,还是阿马狄斯·台·咖乌拉。可是本村的理发师尼古拉斯师傅认为他们都比不上太阳骑士,能和太阳骑士比美的只有阿马狄斯·台·咖乌拉的弟弟堂咖拉奥尔,因为他能屈能伸,不是个谨小慎微的骑士,也不像他哥哥那么爱哭;论勇敢,也一点不输他哥哥。长话短说,他沉浸在书里,每夜从黄昏读到黎明,每天从黎明读到黄昏。这样少睡觉,多读书,他脑汁枯竭,失去了理性。他满脑袋尽是书上读到的什么魔术呀、比武呀、打仗呀、挑战呀、创伤呀、调情呀、恋爱呀、痛苦呀等等荒诞无稽的事。他固执成见,深信他所读的那些荒唐故事都千真万确,是世界上最真实的信史。他常说:熙德·如怡·狄亚斯是一位了不起的骑士,但是比不上火剑骑士;火剑骑士只消把剑反手一挥,就把一对凶魔恶煞也似的巨人都劈成两半。他尤其佩服贝那尔都·台尔·咖比欧,因为他仿照赫拉克利斯用两臂扼杀地神之子安泰的办法,在隆塞斯巴列斯杀死了有魔法护身的罗尔丹。他很称赞巨人莫冈德,因为他那一族都是些傲慢无礼的巨人,惟独他温文有礼。不过他最喜欢的是瑞那尔多斯·台·蒙达尔班,尤其喜欢他冲出自己的城堡,逢人抢劫,又到海外把传说是全身金铸的穆罕默德的像盗来。他还要把出卖同伙的奸贼咖拉隆狠狠地踢一顿,情愿赔掉一个管家妈,甚至再贴上一个外甥女作为代价。总之,他已经完全失去理性,天下疯子从没有像他那样想人非非的。他要去做个游侠骑士,披上盔甲,拿起兵器,骑马漫游世界,到各处去猎奇冒险,把书里那些游侠骑士的行事一~照办:他要消灭一切暴行,承当种种艰险,将来功成业就,就可以名传千古。他觉得一方面为自己扬名,一方面为国家效劳,这是美事,也是非做不可的事。这可怜家伙梦想凭双臂之力,显身成名,少说也做到个特拉比松达的皇帝。他打着如意算盘自得其乐,急要把心愿见诸实行。他头一件事就是去擦洗他曾祖传下的一套盔甲。这套盔甲长年累月堆在一个角落里没人理会,已经生锈发霉。他用尽方法去擦洗收拾,可是发现一个大缺陷,这里面没有掩护整个头脸的全盔,光有一只不带面甲的顶盔。他巧出心裁,设法弥补,用硬纸做成个面甲,装在顶盔上,就仿佛是一只完整的头盔。他拔剑把它剁两下,试试是否结实而经得起刀剑,可是一剑斫下,把一星期的成绩都断送了。他瞧自己的手工一碰就碎,大为扫兴。他防再有这种危险,用几条……P1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