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我为南部打官司
作者:梁香禄,肖曼丽,周贵明 著
出版社:南方日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8-01
ISBN:9787806525364
定价:¥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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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何谓持续关注义务?新闻评价的底线在哪里?如何理解新闻“严重失实”?媒体如何对发表内容尽审查核实之责?《南方都市报》这张年轻报纸的锐利与血气,勇猛地戳中了社会的一些痛点,也鲁莽地扎到一些具体的个人。而新闻纸上的文字,能够演绎成法庭上的对簿,这其实是一项值得乐见其成的进步。这样的进步,无论是对于个人而言,还是对于媒体而言,抑或对于整体社会而言,都将获益匪浅;而且诉诸时下的中国现状,这一进程正急需积累促进。 最能让读者感到亲切的,是著者作为绝大部分案件的参与者,不惮在读者面前表现其细致逼真的心理。于是,我们看到了他们山重水复的迷惑,柳暗花明的喜悦,面对强敌的斗志昂扬,驾轻就熟。读者能够跟随他们一起身临其境,充分领略“在场”的韵味。可以说,本书是——南方都市报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与报社共同成长的29 个故事。
作者简介
梁香禄,男,广西桂平人,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获史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4月起至今,为南方都市报法律顾问,全面负责该报法律事务工作。
目录
第一篇 10万元征婚广告引发的官司——李怡青(李莉)诉南方都市报及记者名誉权纠纷案
第二篇 老院长遭遇三陪女,白嫖?抠女大王?——罗虹诉南方都市报及记者名誉权纠纷案
第三篇 死者名誉权是否受法律保护?——焦天启、林秀之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四篇 既然是公众人物,忍忍吧!——杨钰莹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五篇 子虚乌有的“幼女被强奸”事件——黎金虎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六篇 权威消息来源,法定抗辩理由!——叶振平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七篇 媒体该如何应对投诉?——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八篇 “照妖镜”上的“鬼画符”——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唐利全诉吴捷、肖羽、湛坚、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九篇 住院前后,患者“好转”与否怎么算?——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诉南方都市报、张小玲、吴孙霖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篇 这位小姐不是“小姐”!——杨燕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一篇 凭一个问号打赢一场官司——珠海经济特区建腾发展有限公司等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二篇 “出彩标题”惹官司——陈有根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三篇 “含有氰化物”是否就是“有毒”?——梁秋风诉广东信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广东电视台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权纠纷案
第十四篇 谁是新闻侵权案件的适格当事人?——何永华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五篇 “米奇无限”花落谁家?——深圳市汇恒源实业有限公司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六篇 神秘的“护花”背后——珠海市惠×医院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七篇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侮辱和诽谤?——杨允坚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八篇 证据到底有多么重要?——宋晓、黄河专业美容关发职业培训学校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九篇 学校欠学生6000万元?——广州某实验学校诉报社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第二十篇 律师与媒体的较量——王冰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二十一篇 患精神病属于公民个人隐私吗?——危玉萍、危国昌诉南方都市报及记者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案
第二十二篇 新闻报道的雷区——武芙蓉诉南方都市报侵害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
第二十三篇 “人造美女”生气了——文菊花诉南方都市报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
第二十四篇 新闻报道如何合法使用图片?——刘丹诉南方都市报肖像权纠纷案
第二十五篇 新闻报道岂能与广告经营混同一体?——杨国英诉深圳市万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南方都市报肖像权、隐私权纠纷案
第二十六篇 外来稿件该如何把关?——黄晓东诉朱子荣、南方都市报著作权纠纷案
第二十七篇 如何确定著作侵权损害赔偿的数额?——《经理人》杂志社诉南方都市报著作权纠纷案
第二十八篇 老作家维权——崔亚斌诉南方都市报著作权纠纷案
第二十九篇 媒体刊登有偿信息、广告应承担何种审核义务?——深圳市创通实业有限公司诉南方都市报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第二篇 老院长遭遇三陪女,白嫖?抠女大王?——罗虹诉南方都市报及记者名誉权纠纷案
第三篇 死者名誉权是否受法律保护?——焦天启、林秀之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四篇 既然是公众人物,忍忍吧!——杨钰莹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五篇 子虚乌有的“幼女被强奸”事件——黎金虎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六篇 权威消息来源,法定抗辩理由!——叶振平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七篇 媒体该如何应对投诉?——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八篇 “照妖镜”上的“鬼画符”——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唐利全诉吴捷、肖羽、湛坚、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九篇 住院前后,患者“好转”与否怎么算?——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诉南方都市报、张小玲、吴孙霖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篇 这位小姐不是“小姐”!——杨燕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一篇 凭一个问号打赢一场官司——珠海经济特区建腾发展有限公司等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二篇 “出彩标题”惹官司——陈有根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三篇 “含有氰化物”是否就是“有毒”?——梁秋风诉广东信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广东电视台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权纠纷案
第十四篇 谁是新闻侵权案件的适格当事人?——何永华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五篇 “米奇无限”花落谁家?——深圳市汇恒源实业有限公司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六篇 神秘的“护花”背后——珠海市惠×医院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七篇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侮辱和诽谤?——杨允坚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八篇 证据到底有多么重要?——宋晓、黄河专业美容关发职业培训学校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十九篇 学校欠学生6000万元?——广州某实验学校诉报社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第二十篇 律师与媒体的较量——王冰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第二十一篇 患精神病属于公民个人隐私吗?——危玉萍、危国昌诉南方都市报及记者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案
第二十二篇 新闻报道的雷区——武芙蓉诉南方都市报侵害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
第二十三篇 “人造美女”生气了——文菊花诉南方都市报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
第二十四篇 新闻报道如何合法使用图片?——刘丹诉南方都市报肖像权纠纷案
第二十五篇 新闻报道岂能与广告经营混同一体?——杨国英诉深圳市万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南方都市报肖像权、隐私权纠纷案
第二十六篇 外来稿件该如何把关?——黄晓东诉朱子荣、南方都市报著作权纠纷案
第二十七篇 如何确定著作侵权损害赔偿的数额?——《经理人》杂志社诉南方都市报著作权纠纷案
第二十八篇 老作家维权——崔亚斌诉南方都市报著作权纠纷案
第二十九篇 媒体刊登有偿信息、广告应承担何种审核义务?——深圳市创通实业有限公司诉南方都市报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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