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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实用问答
作者:本书编写组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12-01
ISBN:9787802266599
定价:¥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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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6年11月1日国务院第1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1月13日国务院令第479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公安机关组织管理、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条例》共七章、四十二条,内容基本涵盖了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各方面主要内容。由于《条例》涉及的内容繁多,需要联系大量的相关规定才能具体理解,为了便于公安干警以及广大读者学习和把握《条例》的内容,我们特别邀请了有关方面的专家编写了本书。本书最大的特色就在于,它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将《条例》与其牵涉到的相关规定结合起来,对《条例》当中规定的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和管理体制,公安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设置,民警职务序列的设置和管理,公安专项编制的管理,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录用、调任、转任、警衔、考核、培训、辞退、奖惩、申诉控告,以及工资、保险、抚恤等福利待遇等内容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解说。另外,本书附录部分收录了与《条例》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以便读者根据正文中的提示,或者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查找。
作者简介
暂缺《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实用问答》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篇 实用问答
第一章 总则
l.怎样理解制定《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必要性?
2.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责是什么?
3.公安机关实行什么样的领导、指挥体制?公安机关与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与不同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
4.公安机关实行什么样的负责体制?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设置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设置有哪些程序上的要求?
6.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设立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
7.《条例》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的内设机构有哪些规定?
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需要遵照哪些法律规定进行?
9.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设置需要遵照哪些法律规定?
第三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
lO.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哪几类?
11.警官职务序列适用于哪些对象?具体是如何设置的?
12.警员职务序列适用于哪些对象?具体是如何设置的?
13.警务技术职务序列适用于哪些对象?
1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级别如何确定?
1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如何规定?
16.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任职需要符合哪些任职资格条件?
1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正、副职领导职务的任免程序是怎样的?
18.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如何任免?
第四章 公安机关的编制和经费
19.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何种编制?
20.如何制定公安机关的编制规划以及调整公安机关的编制?
21.哪级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提出调整公安机关编制的申请?其程序是怎样的?
22.公安机关的哪些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
23.公安机关的各项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如何管理?《条例》对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有怎样的规定?
第五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
24.公安机关采取什么方式录用人民警察?公安机关录用的人民警察应当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2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考试由哪个部门负责?
26.调任、转任到公安机关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遵循哪些程序规定?
27.哪些人员可以被授予警衔?
28.公安机关如何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29.公安机关从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新录用的人员,是否必须经过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培训才能任职?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培训有哪些规定?
3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哪些情形,应当予以辞退?
……
第一章 总则
l.怎样理解制定《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必要性?
2.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责是什么?
3.公安机关实行什么样的领导、指挥体制?公安机关与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与不同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
4.公安机关实行什么样的负责体制?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设置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设置有哪些程序上的要求?
6.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设立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
7.《条例》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的内设机构有哪些规定?
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需要遵照哪些法律规定进行?
9.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设置需要遵照哪些法律规定?
第三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
lO.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哪几类?
11.警官职务序列适用于哪些对象?具体是如何设置的?
12.警员职务序列适用于哪些对象?具体是如何设置的?
13.警务技术职务序列适用于哪些对象?
1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级别如何确定?
1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如何规定?
16.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任职需要符合哪些任职资格条件?
1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正、副职领导职务的任免程序是怎样的?
18.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如何任免?
第四章 公安机关的编制和经费
19.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何种编制?
20.如何制定公安机关的编制规划以及调整公安机关的编制?
21.哪级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提出调整公安机关编制的申请?其程序是怎样的?
22.公安机关的哪些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
23.公安机关的各项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如何管理?《条例》对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有怎样的规定?
第五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
24.公安机关采取什么方式录用人民警察?公安机关录用的人民警察应当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2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考试由哪个部门负责?
26.调任、转任到公安机关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遵循哪些程序规定?
27.哪些人员可以被授予警衔?
28.公安机关如何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29.公安机关从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新录用的人员,是否必须经过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培训才能任职?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培训有哪些规定?
3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哪些情形,应当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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