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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视角中的行政法
作者:张弘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9-01
ISBN:9787503665677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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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公共选择研究实际上是经济政策的决策过程,而这个过程是被传统经济学长期视为外生变量而忽略掉的。公共选择将它看成对经济活动有影响的内生变量,纳入到经济学体系中,用经济方法加以研究。作为民主过程,公共选择在决定公共产品时要经过立宪、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上,公共选择的内容体现层次上的不同。在立宪阶段,公共选择要决定公共产品的决定规则,即决定按何种原则把社会各成员的偏好加总起来以确定社会需求的公共产品量。例如是全体一致还是少数服从多数,是直接决定即全民公决还是间接决定即由议会或立法机构决定,都要在公共产品决定之前预先规定。简言之,立宪阶段的选择是制定基本法律。在立法阶段,如果是代议民主制,公共选择的主要内容是由民选议员们在议会通过立法程序,讨论表决各种议案,这些议案涉及从投票人对公共产品的偏好中确定出公共产品的社会需求量。最后通过的法案中的定量就是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量。简言之,立法阶段要在现行规则和法律范围内展开集体活动。
作者简介
暂缺《选择视角中的行政法》作者简介
目录
导言 选择——行政法学研究的当下性
第一篇 原则抑或理念——关于行政法原则和理念的思考
一、关于行政法原则的认识
二、关于行政法理念的认识
三、行政法原则和理念的比较
四、行政法理念的内容
第二篇 效率、正义抑或自由、和谐——行政法的价值剖析和构建
一、价值和行政法价值的基本理论
二、行政法价值和价值冲突
三、行政法价值冲突的哲学思考
四、现代行政法的价值选择
五、现代行政法价值体系
第三篇 单一性抑或多样化——行政权概念冲突与重新确立
一、我国传统行政权理论及认识
二、我国传统行政权理论与行政实践的冲突
三、国外行政权理论及其借鉴
四、全面认识行政权
五、全面性行政权内涵的把握
第四篇 推定抑或法定——行政权不得推定与行政权法定的实现
一、权力不得推定原则的基本理论
二、行政权不得推定的理由
三、行政权推定的表现
四、行政权不得推定的实现途径要求
五、行政权不得推定与权利推定之比较
第五篇 组织抑或个人——公务员成为行政主体之必要性
一、我国当前行政主体理论与实践现状及问题分析
二、公务员成为行政主体之必要性分析
三、立法建议
第六篇 违法抑或微小的缺点——关于行政瑕疵行为研究
一、行政瑕疵行为内涵界定
二、确立行政瑕疵行为内涵的实证分析与价值认识
三、行政瑕疵行为表象分析
四、对行政瑕疵行为的监督与补救
第七篇 具体抑或抽象——建议取消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划分
一、我国法律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
二、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划分具有合理性的观点
三、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之划分之不合理性
四、立法建议
第八篇 行政性抑或合同性——行政合同性质及权力定位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二、行政合同的行政性
三、行政合同的合同性
四、行政合同中行政权存在的理由
五、行政合同中行政权的限制适用
第九篇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抑或行政监督——行政登记行为性质辨析
一、登记梳义
二、行政登记本质考
三、行政许可式登记与行政确认式登记之区分——以“工商企业登记”为视角
四、行政监督式登记
五、实证分析
第十篇 行政行为抑或行政法律责任——“责令”状态下行为性质分析
一、“责令”状态下行为的梳理、归类
二、“责令”状态下行为性质分析
三、立法建议
第十一篇 公正抑或效率——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问题研究
一、目标模式的内涵
二、目标模式的类型及关系
三、我国应侧重于公正模式的选择
第十二篇 行为抑或利益——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考量
一、行政听证适用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确定听证适用范围的标准
……
第十三篇 行政机关抑或人民法院——取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立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第十四篇 存置抑或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构建
第十五篇 补抑或不补——行政取证行为的补偿问题研究
第十六篇 行政程序抑或附带诉讼——行政赔偿附带行政追偿讼研究
第十七篇 缺位抑或越位——行政检察监督缺位的理论剖析
第十八篇 复议抑或诉讼——行政复议终局的认识及选择
第十九篇 行政机关抑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行使行政复议权之我见
第二十篇 可诉抑或不可诉——关于“先行登记保存”取证行为是否可诉研究
第二十一篇 属人抑或属事——扩大原告资格与扩大受案范围之互动与平衡
第二十二篇 保留抑或取消——取消行政诉讼“维持判决”之我见
第二十三篇 司法审查抑或违宪审查——关于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机制的选择与构建
参考文献
后记
第一篇 原则抑或理念——关于行政法原则和理念的思考
一、关于行政法原则的认识
二、关于行政法理念的认识
三、行政法原则和理念的比较
四、行政法理念的内容
第二篇 效率、正义抑或自由、和谐——行政法的价值剖析和构建
一、价值和行政法价值的基本理论
二、行政法价值和价值冲突
三、行政法价值冲突的哲学思考
四、现代行政法的价值选择
五、现代行政法价值体系
第三篇 单一性抑或多样化——行政权概念冲突与重新确立
一、我国传统行政权理论及认识
二、我国传统行政权理论与行政实践的冲突
三、国外行政权理论及其借鉴
四、全面认识行政权
五、全面性行政权内涵的把握
第四篇 推定抑或法定——行政权不得推定与行政权法定的实现
一、权力不得推定原则的基本理论
二、行政权不得推定的理由
三、行政权推定的表现
四、行政权不得推定的实现途径要求
五、行政权不得推定与权利推定之比较
第五篇 组织抑或个人——公务员成为行政主体之必要性
一、我国当前行政主体理论与实践现状及问题分析
二、公务员成为行政主体之必要性分析
三、立法建议
第六篇 违法抑或微小的缺点——关于行政瑕疵行为研究
一、行政瑕疵行为内涵界定
二、确立行政瑕疵行为内涵的实证分析与价值认识
三、行政瑕疵行为表象分析
四、对行政瑕疵行为的监督与补救
第七篇 具体抑或抽象——建议取消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划分
一、我国法律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
二、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划分具有合理性的观点
三、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之划分之不合理性
四、立法建议
第八篇 行政性抑或合同性——行政合同性质及权力定位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二、行政合同的行政性
三、行政合同的合同性
四、行政合同中行政权存在的理由
五、行政合同中行政权的限制适用
第九篇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抑或行政监督——行政登记行为性质辨析
一、登记梳义
二、行政登记本质考
三、行政许可式登记与行政确认式登记之区分——以“工商企业登记”为视角
四、行政监督式登记
五、实证分析
第十篇 行政行为抑或行政法律责任——“责令”状态下行为性质分析
一、“责令”状态下行为的梳理、归类
二、“责令”状态下行为性质分析
三、立法建议
第十一篇 公正抑或效率——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问题研究
一、目标模式的内涵
二、目标模式的类型及关系
三、我国应侧重于公正模式的选择
第十二篇 行为抑或利益——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考量
一、行政听证适用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确定听证适用范围的标准
……
第十三篇 行政机关抑或人民法院——取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立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第十四篇 存置抑或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构建
第十五篇 补抑或不补——行政取证行为的补偿问题研究
第十六篇 行政程序抑或附带诉讼——行政赔偿附带行政追偿讼研究
第十七篇 缺位抑或越位——行政检察监督缺位的理论剖析
第十八篇 复议抑或诉讼——行政复议终局的认识及选择
第十九篇 行政机关抑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行使行政复议权之我见
第二十篇 可诉抑或不可诉——关于“先行登记保存”取证行为是否可诉研究
第二十一篇 属人抑或属事——扩大原告资格与扩大受案范围之互动与平衡
第二十二篇 保留抑或取消——取消行政诉讼“维持判决”之我见
第二十三篇 司法审查抑或违宪审查——关于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机制的选择与构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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