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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司法协助

国际民事司法协助

作者:徐宏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7-01

ISBN:9787307050730

定价:¥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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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本书中,作者参考了大量中外文献资料,并结合本身从事司法协助实践工作的经验,对世界各主要法系国家的民事司法协助理论以及立法和实践进行了广泛、深入和系统的比较研究,对于民事司法协助制度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均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不仅具有理论深度和学术价值,而且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司法协助立法和实践,都具有相当大的参考意义。全书取材丰富,内容翔实,体系完整,结构合理,论证严密,文笔畅达,是一篇极其难得的力作。
作者简介
  徐宏,男,1963年11月出生于湖北省浠水县。1985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6月在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获国际私法博士学位。1985年7月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工作,先后就职于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处(驻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王国大使馆,现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参赞。多次参加中外司法协助条约及有关多边国际公约的谈判及相关国际会议。2003年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曾参与编写《中国司法协助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冲突法研究》、《中国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公民权利义务通论》等专著。此外,还在《中国国际法年刊》、《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国际法资料》、《法学评论》、《法制日报》等报刊以及一些理论专辑中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目录
序(韩德培)
序(费宗纬)
绪论
一、国际司法协助概述
二、新形势下国际司法协助的新趋势
三、我国开展国际司法协助的机遇和挑战
四、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推动我国司法协助工作务实发展
第一编 总 论
第一章 民事司法协助概论
第一节 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
一、民事的含义
二、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和定义
三、民事司法协助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二、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现状
三、我国开展民事司法协助的历史和现状
第三节 民事司法协助的依据和法律渊源
一、民事司法协助的依据
二、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渊源
三、民事司法协助方面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
第四节 民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
一、国家主权原则
二、平等互利原则
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第五节 民事司法协助适用的法律
一、民事司法协助适用被请求国法律
二、适用被请求国法律的例外
第六节 民事司法协助中的公共秩序保留
一、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
二、公共秩序条款在民事司法协助中的适用
第七节 民事司法协助中有关机关的职能
一、中央机关
二、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
三、外交机关
第二章 对外国当事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保护
第一节 外国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一、外国人法律地位概述
二、外国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三、外国法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四、外国国家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诉讼费用保证金的免除
一、诉讼费用保证金制度概述
二、诉讼费用保证金的免除
第三节 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一、国际上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
二、我国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
第三章 与民事司法协助有关的协助行为
第一节 交换法律情报
一、查明外国法与法律情报的交换
二、交换法律情报的实施
第二节 免除认证
一、认证制度简介
二、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三、我国司法协助条约中有关免除认证的规定
四、文书的证明效力
第三节 户籍文书的送交
第二编 送达文书
第四章 送达文书制度概述
第一节 送达的概念及其法律效果
一、司法文书的送达
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
第二节 各国的域外送达制度及其分歧与合作
一、各国不同的送达制度
二、各国在送达领域的分歧和斗争
三、各国在送达领域的合作
第五章 涉外民事诉讼中送达文书的方式
第一节 域内送达方式
一、在场送达
二、向法人的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送达
三、向代理人送达
四、公告送达
第二节 域外送达方式
一、代为送达
二、通过使领馆送达
三、邮寄送达
四、对外国国家的送达
第三节 对受送达人权利的保护
第四节 改进我国涉外送达方式问题
一、“送达难”问题及其出路
二、关于改进措施的若干设想
第六章 代为送达
第一节 请求的提出
一、提出请求的机关和人员
二、提出请求的途径
三、请求书的形式要件
四、电子手段的应用
第二节 请求的执行
一、执行请求的方式
二、送达证明
三、费用的承担
四、送达日期的认定
第三节 无法送达和拒绝送达
一、地址不详
二、对请求书的异议
三、主权和安全
四、公共秩序
五、专属管辖权问题
第三编 调查取证
第七章 调查取证制度概述
第一节 各国不同的取证制度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取证制度
二、普通法系国家的取证制度
三、各国不同的取证制度之比较
第二节 各国在域外取证方面的斗争
一、美国审判前文件开示程序在域外的使用
二、其他国家的反应
三、美国的对策
第三节 各国的取证合作及存在的问题
一、各国在取证领域的合作
二、对审判前文件开示的保留
三、海牙取证公约的排他性适用问题
第八章 获取域外证据的方式
第一节 域外取证方式
一、代为取证
二、领事取证和特派员取证
三、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
第二节 出庭作证
一、出庭作证的含义
二、出庭作证的条件
三、对出庭作证人员的保护
第九章 代为取证
第一节 取证的范围和请求的提出
一、取证的范围
二、提出请求的机关
三、请求书的形式要件
第二节 请求的执行和拒绝
一、执行请求所适用的法律
二、当事人及请求机关到场问题
三、强制措施的使用
四、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
五、证人的特权与豁免
六、取证结果的通知及费用的承担
七、请求的拒绝
第四编 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十章 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概述
第一节 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理论
一、早期的理论
二、国际礼让说
三、既得权说
四、债务说
五、既判力理论
六、现实主义理论
第二节 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概念
一、外国判决的范围
二、承认与执行及其相互关系
第三节 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制度
一、各国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法律制度
二、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方面的国际条约
第四节 制定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公约的新努力
一、海牙《民商事管辖及外国判决公约》的谈判
二、海牙《法院选择协议公约》的制定和通过
三、海牙《法院选择协议公约》的主要内容
第十一章 管辖权冲突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一节 管辖权的基本理论
一、管辖权的概念与分类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管辖权制度
三、普通法系国家的管辖权制度
四、各国管辖权制度的基本特点
第二节 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时对外国法院管辖权的审查
一、审查外国法院管辖权的情形
二、大陆法系国家对外国法院管辖权的审查制度
三、普通法系国家对外国法院管辖权的审查制度
四、平行诉讼的有关问题
第三节 审查外国法院管辖权所依据的连结因素
一、被告人住所地或惯常居所地
二、当事人的国籍
三、被告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所在地
四、争议财产所在地
五、合同签订地与合同履行地
六、侵权行为地
七、当事人的协议或被告自愿接受管辖
八、不方便法院理论
第四节 我国在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时对外国法院管辖权的审查
第十二章 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条件和程序
第一节 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条件
一、互惠
二、公共秩序
三、判决的确定性
四、诉讼程序的公正性
五、不存在相冲突的判决
六、原判决不是通过欺诈获取的
七、原判决在性质上不属于惩罚性的
八、被请求国冲突法规则的效力
九、执行诉讼费用的命令和司法调解书的条件
第二节 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程序和效力
一、请求的提出和受理
二、对外国判决的审查
三、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效力
第五编 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十三章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一般制度
第一节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概述
一、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特征
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问题的产生
三、国际上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立法状况
第二节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范围
一、“国际”仲裁裁决
二、“商事”仲裁裁决
第三节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
一、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情形
二、应当由法院主动查明的情形
第四节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
一、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途径
二、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文件要求
第十四章 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实践
第一节 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设计
一、国内立法
二、国际条约
三、司法文件
第二节 在我国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概况及一般程序
一、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申请承认和执行的概况
二、在我国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一般程序
第三节 我国法院对外国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标准
一、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
二、关于仲裁庭是否违反正当程序
三、关于仲裁裁决是否超出交付仲裁的范围
四、关于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是否适当
五、关于是否违反我国的公共政策
第四节 涉及国家的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
附件一 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民事司法协助条约一览表
附件二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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