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中国仲裁与司法(2005年第4辑总第28辑)
作者:伍远超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12-01
ISBN:9787503659980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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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05年7月11日由鞍山仲裁委员会、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鞍山市信用企业联合会主办的“鞍山仲裁论坛”在鞍山市市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鞍山市市政府秘书长兼鞍山仲裁委员会主任刘胜喜同志,鞍山市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兼鞍山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孙宝涌同志,鞍山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鞍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永锋,鞍山仲裁委员会委员陈庆阳、吕福棠。鞍山市工商局副局长于玲同志。我委有幸邀请到了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海事贸易委员会秘书长、法学博士王生长同志、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法律顾问、法学博士高菲女士来鞍山仲裁仲裁委员会100余名仲裁员及鞍山市信用企业联合会100多家会员单位就仲裁的发展趋势与实务进行了交流,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开阔了视野,对鞍山仲裁委员会业务水平的提高有了很大的帮助。王生长博士就国内和国际上近十年来仲裁发展新的构想作了专题报告:国内仲裁的发展经过了十年的历程,特别是在国际上。各国政府非常重视。那么充实这项工作就要求我们能够拥有一个战略思维和实践眼光看外面发展的情况,这样的话能够更好的调整我们的工作姿态。这是我国各仲裁机构应该非常重视的情况。要达成在市场中把仲裁融入到当事人的需求中这样的一个目的。高菲女士下午与大家共同交流了一些关于投资、担保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作者简介
暂缺《中国仲裁与司法(2005年第4辑总第28辑)》作者简介
目录
新闻综述
新闻快报
封底 鞍山仲裁委员会在鞍山召开“鞍山仲裁论坛”
聚集纪实
(热点追踪):(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文集选编)
中国涉外仲裁的现状与改革
中国国内仲裁与调解发展的十年之路
探索研究
仲裁论坛
试论ICSID仲裁裁决的执行
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大有可为
学术探讨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作为一般法律原则、商人法之适用
违约金约定过高之调整
民事“诉讼契约”新论
我国举证时限制度之立法依据研究
海事海商
论海商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条款的默示并入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确权诉讼问题探讨
海商法上无单放货诉讼案件主体适格问题探析
无单放货之诉讼时效
专家/博士咨询信箱
案例选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合并审理决定
新闻快报
封底 鞍山仲裁委员会在鞍山召开“鞍山仲裁论坛”
聚集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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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外仲裁的现状与改革
中国国内仲裁与调解发展的十年之路
探索研究
仲裁论坛
试论ICSID仲裁裁决的执行
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大有可为
学术探讨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作为一般法律原则、商人法之适用
违约金约定过高之调整
民事“诉讼契约”新论
我国举证时限制度之立法依据研究
海事海商
论海商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条款的默示并入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确权诉讼问题探讨
海商法上无单放货诉讼案件主体适格问题探析
无单放货之诉讼时效
专家/博士咨询信箱
案例选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合并审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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