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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东亚的社会转型与法制变迁

近代东亚的社会转型与法制变迁

作者:赵立新,毕连芳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4-01

ISBN:9787500455950

定价:¥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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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系统地论述了近代东亚(中、日、韩)各国社会变迁与法制改革的过程:讲述了中国从鸦片战争到民国时期的社会变迁及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阐明了日本法律的模仿与创新;分析了朝鲜与韩国由被动到自觉的法制变革过程。全书叙述条理、资料丰富,是东亚近代法制史研究的重要成果,对我国的法制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法制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东西方各国法制文明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不同、道路各异,但其创造的经验和价值都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探讨东亚各国法律近代化的意义也在于此。
作者简介
暂缺《近代东亚的社会转型与法制变迁》作者简介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近代以前东亚的社会与法秩序
第一节 东亚文明的演进与中华法系的形成
一 东亚文明的起源与发展
二 中华法系的形成
第二节 鸦片战争前中国的社会和法律
一 鸦片战争前的中国社会
二 鸦片战争前的中国法律
第三节 近代以前日本的社会与法律
一 日本文明的起源与早期法律
二 律令时期的日本法
三 幕府时期的日本法
第四节 开国以前朝鲜的社会与法律体系
一 朝鲜文明的形成与社会发展
二 朝鲜法的起源与早期发展
三 高丽王朝的法律制度
四 近代以前李朝的法律
第二章 中国:传统重负下的法制改革
第一节 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的变迁
一 鸦片战争后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
二 传统的极端专制政治体制的松动
三 中国法律在传统体制内的创新
第二节 清末法制改革与法制近代化的开端
一 修律宗旨的确定
二 修律的准备
三 修律活动
四 司法改革
第三节 民国初期的社会变迁与近代法制的初步发展
一 民国初期的社会变迁
二 宪政建设
三 刑事法律的发展变化
四 民事法律的发展变化
五 商事法律的发展
六 司法制度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制近代化的初步完成
一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政治经济状况
二 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
三 宪政建设
四 刑事法律
五 民商事法律
六 诉讼法及组织法的制定
七 司法制度
第三章 日本:法律的模仿与创新
第一节 幕府末期的日本法
一 幕藩法体系的确立
二 幕末开港与不平等条约
三 幕藩改革与外国法的输入
第二节 明治维新与法制建设的开始
一 明治维新与初期的法制建设
二 仿古刑律与旧刑法的制定
三 初期的民事法及相关法规
四 司法改革的开始
第三节 日本近代法体系的建立
一 天皇制国家机构的建立
二 明治宪法的制定
三 明治民法的制定与实施
四 商法典的编纂
五 1907年新刑法
六 法院组织法及诉讼法
第四节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法的变化
一 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变化
二 民商法的发展
三 刑法与治安法的变化
四 诉讼法的修改与司法变化
五 侵略战争与统制立法
第五节 战后改革与日本法的现代化
一 美国占领与战后改革的开始
二 《日本国宪法》的制定与实施
三 统治机构的改革
四 社会经济改革的立法
五 法典的修改工作
六 司法制度的改革
第四章 朝鲜(韩国):由被动到自觉的法制变革
第一节 朝鲜开国与封建社会的解体
第二节 西欧法的导人
一 甲午战争前朝鲜的法制改革
二 甲午更张后日本控制下的法制改革
第三节 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朝鲜法
一 日本殖民者颁布适用的法律
二 韩国临时政府的宪法
第四节 战后韩国法体制的形成
一 对殖民法制的清算与新法典的编纂
二 六法体系的建立
附录: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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