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杨兆龙法学文集
作者:杨兆龙著;艾永明,陆锦璧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4-01
ISBN:9787503654626
定价:¥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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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东吴法学是中国现代法学史上的一座高峰,时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美称。自1915年开设始,东吴大学法科以英美法和比较法为特色,云集和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法律人才,如王宠惠、吴经熊、盛振为、倪征燠、李浩培、杨兆龙、孙晓楼、丘汉平、潘汉典等等,他们的著述为中国现代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积累了丰富的资源。本套丛书就是对这一宝贵资源的保存、整理和传播。著名法学家杨兆龙教授是东吴法学的杰出代表之一。杨兆龙先生精研两大法系,学贯中西、博通众科而又经世致用,于学术和实践两途均有杰出成就。本书收入杨兆龙先生的专著、论文、译作、草拟之法律法规以及撰写的判决书,共计100余万字,对今日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具有极为重要的启发和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杨兆龙,字一飞(1904——1979)。毕业于燕京大学哲学系和东吴大学法学院。后获哈佛大学S.J.D法学博士学位。继以研究员身份赴德国柏林大学深造。通晓英、法、德、意、西、俄、捷、波八国外语,对大陆、英美两大法系均有精深造诣。1928—1952年,任教于上海持志、上海政法、中大、浙大、朝阳、西北联大法商学院(兼院长)、复旦、东吴法学院(院长),所教学科达十余种。曾任推事、律师、宪法起草委员会和资源委员会专员、司法行政部刑事司长、代理最高检察长等职。曾草拟《国家总动员法》、《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等五部法律。最大业绩为协助罗斯科?庞德筹划中国法制之重建,及1949年释放万余名政治犯。曾以中国代表团团员或团长之身份两次赴欧美考察司法制度及法律教育。曾当选为中国比较法学会会长、刑法学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副会长、理事、国际统一刑法学会副会长、国际比较法学会理事、国际行政法学会理事。被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评选为世界范围内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我国共两位)。至1949年止,其著述约300万言,译作有《联合国宪章》中文本等。
目录
导读:追求民主与法治的先驱 陆锦璧(1)
专 著
中国司法制度之现状及问题研究——与外国主要国家相关制度之比较(1935年哈佛大学法学博士论文译文)(3)
商法概论(106)
证据法(153)
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究竟在哪里(189)
论 文
民国时期
法治的评价(219)
公证制度之探源(223)
中国法律教育之弱点及其补救之方略(229)
意大利今日之法律学校(译文)(244)
关于司法改革:
改革现行诉愿制度之商榷(256)
论三审制之存废或改革(262)
司法改革声中应注意之基本问题(268)
由检察制度在各国之发展史论及我国检察制度之存废问题(279)
美国之司法制度(305)
美国司法现状之一瞥(316)
美国最近改革法院组织运动之略述(320)
欧美司法制度的新趋势及我国今后应有的觉悟(330)
领事裁判权之撤废与国人应有之觉悟(337)
领事裁判权与危害民国的外籍人民(347)
出席美国政治社会科学研究会报告书(353)
司法与监狱之改良及管理(356)
关于疏通监狱之研究(398)
最近德国宪法上分权制度之变迁(439)
宪政之道(455)
关于中国法制重建的文件:
庞德与杨兆龙的来往函件(466)
近代司法的问题(庞德讲杨兆龙译)(479)
出国考察及参加国际会议之经历(494)
法律教育第一次报告书(庞德著杨兆龙译)(510)
从欧美法律教育的经验谈到中国法律教育
(庞德讲杨兆龙译)(533)
论中国宪法(庞德著杨兆龙译)(544)
比较法及历史在中国法制上应有之地位(庞德讲杨兆龙译)(549)
关于撰写《中国法通典》的计划大纲(庞德杨兆龙合著)(555)
关于司法改革的若干提案(559)
杨兆龙副团长在杭州司法调查座谈会上的发言(568)
庞德顾问在杭州司法调查座谈会上的发言(569)
《新法学》诞生的前夕——法学界的贫乏(570)
建国以后
法律的阶级性和继承性(577)
附:上海法学会关于“法的阶级性和继承性”座谈会报道(588)
法律界的党与非党之间(592)
刑法科学中因果关系的几个问题(595)
刑事法律科学中的无罪推定与有罪推定问题(600)
我国重要法典为何迟迟还不颁布?——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立法问题(623)
附:上海《新闻时报》关于《我国重要法典为何迟迟还不颁布》座谈会报道(630)
关于贯彻“百家争鸣”的谈话(645)
关于社会主义立法的若干问题一致最高人民法院董必武院长的一封信(647)
其他
一、草拟之重要法律文件:
军事征用法(651)
军事征用法施行细则(659)
国家总动员法(666)
附一:国家总动员法实施纲要(669)
附二:动员法总论(673)
战争罪犯审判条例(681)
附: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第三十二条修正条文(685)
二、翻译之重要法律文件:
联合国宪章(686)
三、判词选登:
关于因保险赔款涉讼案的民事判决(710)
杨兆龙先生年谱(716)
编后记(734)
专 著
中国司法制度之现状及问题研究——与外国主要国家相关制度之比较(1935年哈佛大学法学博士论文译文)(3)
商法概论(106)
证据法(153)
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究竟在哪里(189)
论 文
民国时期
法治的评价(219)
公证制度之探源(223)
中国法律教育之弱点及其补救之方略(229)
意大利今日之法律学校(译文)(244)
关于司法改革:
改革现行诉愿制度之商榷(256)
论三审制之存废或改革(262)
司法改革声中应注意之基本问题(268)
由检察制度在各国之发展史论及我国检察制度之存废问题(279)
美国之司法制度(305)
美国司法现状之一瞥(316)
美国最近改革法院组织运动之略述(320)
欧美司法制度的新趋势及我国今后应有的觉悟(330)
领事裁判权之撤废与国人应有之觉悟(337)
领事裁判权与危害民国的外籍人民(347)
出席美国政治社会科学研究会报告书(353)
司法与监狱之改良及管理(356)
关于疏通监狱之研究(398)
最近德国宪法上分权制度之变迁(439)
宪政之道(455)
关于中国法制重建的文件:
庞德与杨兆龙的来往函件(466)
近代司法的问题(庞德讲杨兆龙译)(479)
出国考察及参加国际会议之经历(494)
法律教育第一次报告书(庞德著杨兆龙译)(510)
从欧美法律教育的经验谈到中国法律教育
(庞德讲杨兆龙译)(533)
论中国宪法(庞德著杨兆龙译)(544)
比较法及历史在中国法制上应有之地位(庞德讲杨兆龙译)(549)
关于撰写《中国法通典》的计划大纲(庞德杨兆龙合著)(555)
关于司法改革的若干提案(559)
杨兆龙副团长在杭州司法调查座谈会上的发言(568)
庞德顾问在杭州司法调查座谈会上的发言(569)
《新法学》诞生的前夕——法学界的贫乏(570)
建国以后
法律的阶级性和继承性(577)
附:上海法学会关于“法的阶级性和继承性”座谈会报道(588)
法律界的党与非党之间(592)
刑法科学中因果关系的几个问题(595)
刑事法律科学中的无罪推定与有罪推定问题(600)
我国重要法典为何迟迟还不颁布?——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立法问题(623)
附:上海《新闻时报》关于《我国重要法典为何迟迟还不颁布》座谈会报道(630)
关于贯彻“百家争鸣”的谈话(645)
关于社会主义立法的若干问题一致最高人民法院董必武院长的一封信(647)
其他
一、草拟之重要法律文件:
军事征用法(651)
军事征用法施行细则(659)
国家总动员法(666)
附一:国家总动员法实施纲要(669)
附二:动员法总论(673)
战争罪犯审判条例(681)
附: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第三十二条修正条文(685)
二、翻译之重要法律文件:
联合国宪章(686)
三、判词选登:
关于因保险赔款涉讼案的民事判决(710)
杨兆龙先生年谱(716)
编后记(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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