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
作者:梁慧星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9-01
ISBN:9787503644177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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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西南政法5周年校之际,推出此套丛书。这也是对这所中国法律教育与学术研究重镇所成就的一检阅,编者希望能够成为后来者在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的道路上继续跋涉的阶梯,希望通过这些著作,能够向读者昭示西南政法大学的传统与精神。本书作者梁慧星,著有《民法》、《中国经济法诸问题》、《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民法总论》等。本书共收入论文16篇,译文3篇。包括:法解释方法论基本问题、论法律解释方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事立法、中国民法:立法史·现状·民法典的制定等内容。
作者简介
梁慧星,1944年1月出生,男,汉族,四川省青神县人。中共党员。专业:民法学,专攻民法总则、民法债权、民法物权、法学方法论。职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杂志主编;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经历:1944年1月16日出生在四川省青神县汉阳乡梁村。家庭成分:下中农。1949年至1955年在青神县汉阳乡中心小学读书。1955年7月小学毕业,在家务农一年。1956年考入青神县中学。1962年中学毕业,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1965年加入共青团。1966年大学毕业,在校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1968年12月分配到云南省昆明市农用轴承厂工作,先后担任过政工干事、劳资干事、工会宣传干事。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10月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留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从事民法学研究。1983年担任助理研究员;1985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1988年10月晋升研究员;1988年10月至1998年12月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员。1993年担任民法学博士生导师。1999年1月担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99年起担任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001年兼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2003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合同法》(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经济法的理论问题》(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民法》,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合著),法律出版社1991年;《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法律出版社1991年;《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民法总论(修订本)》,法律出版社2001年;《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二)》,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中国物权法研究(上、下)》(合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合著),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法律出版社2002年;《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合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相关图书
目录
再版自序
序言
法解释方法论基本问题
论法律解释方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事立法
中国民法:立法史?现状?民法典的制定
论经济合同法的修订
中国反垄断立法的构想
论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法
我国民法是否承认物权行为
论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严格责任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融资性租赁法律问题研究
论我国民法合同概念
论民事责任
消费者运动与消费者权利
雇主承包厂房拆除工程违章施工致雇工受伤感染死亡案评释
道路管理瑕疵的赔偿责任——大风吹断路旁护路树砸死行人案评释
德国民法典债务法的修改
英国关于消费者安全的法律
法国1985年公路交通事故赔偿法
序言
法解释方法论基本问题
论法律解释方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事立法
中国民法:立法史?现状?民法典的制定
论经济合同法的修订
中国反垄断立法的构想
论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法
我国民法是否承认物权行为
论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严格责任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融资性租赁法律问题研究
论我国民法合同概念
论民事责任
消费者运动与消费者权利
雇主承包厂房拆除工程违章施工致雇工受伤感染死亡案评释
道路管理瑕疵的赔偿责任——大风吹断路旁护路树砸死行人案评释
德国民法典债务法的修改
英国关于消费者安全的法律
法国1985年公路交通事故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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