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6)
作者:王泽鉴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1-01
ISBN:9787562024880
定价:¥64.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应用法学方法,针对涉及民法的重要的裁判,分析检讨其理由构成,并就其理论体系进行了建构,阐释其所蕴含的法律原则。
作者简介
王泽鉴,台湾著名民法学家,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
目录
无权代理人之责任
物之损害赔偿制度的突破与发展
公路法关于损害赔偿特别规定与民法侵权行为一般规定之适用关系
土地登记错误遗漏、善意第三人之保护与国家赔偿责任
为债务履行辅助人而负责
出售之土地被征收时之危险负担、不当得利及代偿请求权
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不完全给付与同时履行抗辩
同时履行抗辩:第二六四条规定之适用、准用与类推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第四二五条规定之适用、准用及类推适用
委托人不得代位行命名受任人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取得之权利
通谋虚伪之第三人利益契约
五则法律问题及“司法院”研究意见之检讨
无扶养义务而为扶养时之请求权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侵权责任:比较法的分析
物之损害赔偿制度的突破与发展
公路法关于损害赔偿特别规定与民法侵权行为一般规定之适用关系
土地登记错误遗漏、善意第三人之保护与国家赔偿责任
为债务履行辅助人而负责
出售之土地被征收时之危险负担、不当得利及代偿请求权
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不完全给付与同时履行抗辩
同时履行抗辩:第二六四条规定之适用、准用与类推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第四二五条规定之适用、准用及类推适用
委托人不得代位行命名受任人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取得之权利
通谋虚伪之第三人利益契约
五则法律问题及“司法院”研究意见之检讨
无扶养义务而为扶养时之请求权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侵权责任:比较法的分析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