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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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文件选编2019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著本书的主要内容为汇编2019年度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生态环境部与有关部委联合发文,生态环境部令、生态环境部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部公告、生态环境内部情况通报、综合办公类、政策法规、规划与财务、行政改革与人事工作、科技标准、水、大气、土壤环境管理、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管理、环境监察、宣传教育、环境应急等等。可作为系统内各单位(部门)、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查阅、参考使用。 -
再生铅冶炼过程物质代谢及协同控制李艳萍 著本书主要介绍了系统学、协同学、物质代谢、冶金热力学、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及神经网络等基础理论和方法,从物质代谢机理、代谢系统边界、代谢物质流分类、代谢路径、代谢模式、代谢量、代谢形态以及代谢效率8个方面,围绕再生铅冶炼过程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协同代谢模式、资源和能源协同代谢效率、多污染物协同代谢机理和效率以及物质代谢量和代谢形态的协同优化的四个协同优化尺度,提出并构建了再生冶炼过程物质代谢及协同优化的理论和方法学体系,阐述了我国再生铅冶炼行业物质代谢及其协同优化的实证研究结果,旨在丰富和创新工业生产过程物质代谢方法学体系,为再生铅冶炼行业绿色发展提供科学理论和方法学指导,同时为其他工业代谢及其协同优化领域研究提供技术参考和案例借鉴。 本书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针对性,可供从事金属冶炼过程清洁生产、污染控制等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考,也可供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工程、冶金工程及相关专业师生参阅。 -
高硫冶炼烟气中脱汞材料的制备与应用刘志楼,刘恢 著《高硫冶炼烟气中脱汞材料的制备与应用》结合中南大学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西理工大学绿色冶金与过程强化研究所在高硫冶炼烟气脱汞领域的研究工作,从吸附和催化两个角度详细介绍了硒基吸附剂、纳米金属硫化物、磁性硒硫铁复合材料、铜多硫化合物炭材料、铜基催化剂CuAlO2、Pd-CuCl2催化剂、钴硫化物复合炭催化剂等功能材料的制备和脱汞性能,并阐述了高硫气氛下单质汞选择吸附和催化氧化的机制。《高硫冶炼烟气中脱汞材料的制备与应用》可供有色金属冶炼、环境保护等工程领域的研究人员、高等院校专业师生使用,也可为功能材料制备、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研究提供一定依据与参考。 -
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编为统一全国近岸海域环境水质监测和规范监测人员的操作,提高近岸海域环境水质监测质量,特制定《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将分析方法标准与规范相关要求结合,形成一体的监测技术规程(作业指导书)。内容包括近岸海域水质常规监测项目的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分析与质控等,作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的操作技术要求。本操作规程的每个部分或方法均按照完整的操作要求编写,便于以分册的形式分发给监测人员使用。《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中的采样和分析表格为参考格式,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调整。待试行一段时间后再进行统一。《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编制,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参与编写。《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 -
广东省生态文明与低碳发展研究报告傅京燕 编广东作为中国第一经济大省,同时也是中国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最多的省份之一。但从2016年起,整个珠三角区域全年PM2.5浓度率先成为全国达标的重点地区,并连续4年保持了空气质量的持续改进。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如何先行先试以实现绿色发展的机制和路径是本书的研究重点。湾区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吸引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的集聚,而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保护是提高城市品质和吸引力的重要“名片”。 -
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概述刘新华核能开发利用给人类带来了新的动力,极大增强了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强调发展和安全并重,倡导打造全球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我国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类在更好利用核能、实现更大发展的同时,既要考虑当代的发展,又要不给后代造成不当负担,这也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放射性废物管理涵盖废物产生、处理、贮存、处置和处置后长期监护的全过程。放射性废物来源众多,所含放射性核素种类多达数百种,部分放射性核素半衰期可达百万年,放射性危害将持续存在,监护期漫长;放射性废物管理涉及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等,责任主体多、牵涉面广;放射性废物管理面向当代和未来,有必要用法律明确界定各自责任,保证放射性废物妥善处置。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始于核工业发展之初,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在体制机制建设、法规标准制定和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随着核电与核技术应用的不断发展,放射性废物产生量与日俱增,早期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存量与未来放射性废物增量问题交织,放射性废物管理压力持续加大。为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我国先后制定了《关于我国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环境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标准。但这些政策和法规标准受限于定位,未能涵盖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全面内容,有必要通过专门立法,建立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化长效机制,推进放射性废物管理长治久安。整体来看,美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日本等世界主要有核国家和核技术利用国家均在放射性废物管理实践中积累了成熟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规标准体系。法国放射性废物管理情况与我国比较接近,均有相对完善的核工业体系,并在放射性废物管理涉及各方主体性质、放射性废物类型、核电机组容量(我国含在建容量)等方面比较接近。为推动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立法进程,放射性废物管理立法研究课题组调研了法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实际情况,编写了《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概述(法国)》,其中包括法国放射性废物管理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介绍及解读,以及对典型实践的总结,对完善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
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概述刘新华 编《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概述(英国 俄罗斯)》分上、下两篇,分别对英国和俄罗斯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进行解读,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立法研究丛书”之一。上篇对英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进行解读。英国曾经是世界上核能利用的领先国家,早在1955年英国就制定了世界上一个核能计划,该核能计划的实施使英国走在了世界核能利用的前沿。随着核能的利用及放射性废物的产生,为规范放射性物质的使用、贮存和处置,英国于1993年制定了《放射性物质法》,该法规定对放射性物质的使用、贮存和处置等采用注册登记制度,并要求获得相关监管机构[苏格兰环保局(SEPA)或北爱尔兰环境局(NIEA)]的授权。同时,明确相关责任方在放射性物质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英国制定关于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政策,要求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各个环节采用分级管理方法(预防废物产生、减少废物、循环利用、回收再利用、处置),以确保采用可行路径对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从而降低放射性废物管理活动对人员辐照的风险,并尽可能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不给子孙后代留下不必要的负担。下篇对俄罗斯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进行解读。俄罗斯自和平利用核能以来,便开始了放射性废物有关的立法工作,制定了《俄罗斯联邦原子能利用法》《关于环境保护》《俄罗斯放射性废物管理法》等法律,为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俄罗斯通过立法,建立了责权边界清晰的放射性废物监管体系,对放射性废物管理活动进行有效规范,实现了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下篇对俄罗斯放射性废物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解读,在背景、立法目的、条款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并总结经验,形成对我国的启示,为我国不断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体系提供参考。 -
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刘新华 编《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正文部分共7章,主要内容为:首章概述,包括放射性废物处置涉及的各方面及其管理意义阐述;第2章放射性废物及其辐射安全问题,包括放射性废物的来源、特征、辐射风险以及解决放射性废物的辐射安全问题的途径分析;第3章美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包括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管理政策、管理实践、资金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以及对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启示与借鉴;第4章法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包括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管理政策、管理实践、资金保障、**放射性废物管理以及对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启示与借鉴;第5章英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包括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管理政策、管理实践、资金保障以及对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启示与借鉴;第6章俄罗斯放射性废物管理,包括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管理政策、管理实践、资金保障以及对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启示与借鉴;第7章结论与建议,包括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经验总结以及加强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对策与建议。《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可供从事放射性废物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核法律等领域的研究、设计和审评人员参考,也可作为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教材。 -
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概述刘新华 编《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概述(日本 韩国)》分上、下两篇分别对日本和韩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进行解读,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立法研究丛书之一。《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概述(日本 韩国)》力争通过概括性介绍日本和韩国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全貌,使读者能够对这两个重要核电国家的放射性废物管理立法工作形成比较清晰的认识,为我国下一步放射性管理立法提供必要的借鉴。上篇对日本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进行解读,共分为四章。首章介绍了日本核能利用和放射性废物产生的基本情况,以及放射性废物管理机构和主要相关法律的概况。第2章介绍了《特定放射性废物最终处置法》的主要内容。第3章介绍了其他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包括《原子力基本法》、《核原料、核燃料及反应堆管制法》、《辐射危害防治法》和《乏燃料后处理实施法》。第4章提出了日本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对我国立法的启示。附录给出了《特定放射性废物最终处置法》的译文。下篇对韩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进行解读,共分为四章。首章介绍了韩国核能利用和放射性废物产生的基本情况,以及放射性废物管理机构、法规体系等。第2章介绍了《放射性废物管理法》的主要内容。第3章介绍了其他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包括《原子能法》、《核安全法》、《实体防护和辐射应急法》、《核责任法》、《核损害赔偿法》和《天然辐射防护法》。第4章提出了韩国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对我国立法的启示。附录给出了韩国《放射性废物管理法》的译文。《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概述(日本 韩国)》可供放射性废物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核法律等领域的研究、设计和审评人员参考,也可作为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参考教材。 -
自然保护区气候变化风险及管理赵卫 著基于自然保护区在我国生态保护中的重要地位,本书分析结了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现状,以及气候变化对野生动植物物种、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主要影响。根据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以气候变化风险为核心概念建立的基于风险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理念框架,本书辨识了气候变化对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能的风险,阐明了自然保护区气候变化风险定义、其内涵与形成机理。综合考虑我国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环境状况等的地域差异和气候变化、自然保护区等的地域分布特点,分别从风险源压力分析、生境适宜性评价、风险综合评估等角度,识别和分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面临的气候变化风险,开展了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自然保护区和内蒙古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等典型自然保护区气候变化风险研究,揭示了典型自然保护区气候变化风险及其主要特征和作用机制。在此基础上,本书剖析了当前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结合气候变化的主要生态影响及其对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能的风险,研究提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可为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基础与决策依据,也可为禁止开发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能重要地区协同生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