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商品归类
作者:付嘉骏[等]著
出版社:中国海关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5-01
ISBN:9787801652935
定价:¥29.8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本丛书旨在表达两层涵义:一来表其内容,即中国海关各项事务之通览,系统介绍当前中国海关事权、事务的运作状况及相关知识;二来表其作用,即读者可通过丛书熟知中国海关的管理制度和法律规定,通晓办理各项海关事务的正确途径和方法。丛书以中国海关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对外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写作依据,结构上以海关各项事务、业务门类为框架,向社会全面介绍海关的职能、海关对社会的服务以及社会需要向海关了解的基本知识。按照这样的思路设计下来,全套丛书由15个分册构成。本丛书内容和写作风格贯穿了通俗、简明、实用的原则,语言简练朴实,文字活泼生动,易读易懂易解。为避免读者时常抱怨的枯燥乏味,全套丛书还精心编排了案例、漫画和插图,融知识性与趣味性为一体,看起来赏心悦目,读起来引人入胜。丛书各分册作者是无可挑剔的,他们是从海关总署和基层海关挑选的一批年富力强,精于海关业务的门内汉,整套丛书凝聚了海关专业人士的心血。各分册的作者所承担的写作课题都是他们在各自岗位上所从事的职业,秀多作者是本部门、本业务领域的专家或负责人,他们是中国海关各项法律制度和措施的躬行者和实践者。显然,他们最清楚社会需要向海关了解什么,海关需要向社会告知什么。因崦,他们的发言无疑最具专业性、权威性和实用性。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还从海关总署聘请了部分专家对有些分册内容进行了审核,以确保丛书质量。
作者简介
付嘉骏,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商品学专业,毕业后一直在海关总署工作。现任海关总暑关税征管司商品归类处处长,长期从事进出口商品归类的实务,研究和管理工作。曾多次代表中蕾海关参加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会议,参加1992、1998及2002年版协调制度目录及有关资料的翻译工作。参与“中国海关税则/统计商品目录”的制定工作以及编制关于协调制度及“本国税则/统计商品目录”的培训资料。参加撰写《本国子目注释》等商品归类资料。
目录
“中国海关事务通丛书”总序
上篇 《协调制度》与商品归类
第1章 商品归类与《协调制度》是什么关系
第2章 海关如何对实际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
下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解读
第3章 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4章 第二类:植物产品
第5章 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指;动、植物蜡
第6章 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7章 第五类:矿产品
第8章 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9章 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10章 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11章 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监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12章 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13章 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制品
第14章 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15章 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16章 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遗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17章 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18章 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19章 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20章 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21章 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配件
第22章 第二十类:杂项制品
第23章 第二十一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上篇 《协调制度》与商品归类
第1章 商品归类与《协调制度》是什么关系
第2章 海关如何对实际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
下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解读
第3章 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4章 第二类:植物产品
第5章 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指;动、植物蜡
第6章 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7章 第五类:矿产品
第8章 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9章 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10章 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11章 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监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12章 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13章 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制品
第14章 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15章 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16章 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遗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17章 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18章 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19章 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20章 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21章 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配件
第22章 第二十类:杂项制品
第23章 第二十一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