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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程序性裁判研究
作者:赵永红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5-01
ISBN:9787811090666
定价:¥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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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刑事程序性裁判是司法权控制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一种形式,表现为与刑事诉讼相伴始终的、针对程序性问题的裁判行为及其结论。系统研究刑事程序性裁判并将这一制度确立于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书从刑事程序性裁判的概念、性质、特征、地位和功能等方面入手,结合其产生和发展,重点探讨其理论基础、价值和原则以及具体的制度架构,对刑事程序性裁判这一在诉讼理论研究领域中尚属全新的制度进行了一番较为全面的研究。<
作者简介
赵永红,湖北天门人,1994-2004年就读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供职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现任该院助理检察员。1998年,2003年先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参加《刑事程序法功能研究》、《当代司法体制研究》等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编辑出版《检察机关公诉人办案规范手册》、《首都检察机关十大公诉精品案》等,砂处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目录
序
引言
第一章 绪论
一、刑事程序性裁判的界定
二、刑事程序性裁判的性质和特征
三、刑事程序性裁判的地位与功能
四、刑事程序性裁判制度的基本内容
五、研究方法
六、研究框架
第二章 西方刑事程序性裁判制度评介
一、刑事程序性裁判的形成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程序性裁判
三、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程序性裁判
第三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的理论基础
一、法治理论
二、程序正义理论
三、司法权保障理论
四、程序自治理论
第四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的价值
一、刑事程序性裁判的宪政价值
二、刑事程序性裁判在程序法意义上的价值
第五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的原则
一、无罪推定原则
二、诉讼公正原则
三、诉讼合法原则
四、诉讼及时原则
五、令状原则
第六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权主体
一、刑事程序性裁判权主体的功能
二、西方刑事程序性裁判权主体
三、我国刑事程序性裁判权主体
第七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的范围和效力形式
一、关于刑事诉讼条件的程序性裁判
二、关于刑事诉讼行为的程序性裁判
三、关于刑事证据的程序性裁判
第八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程序的诉讼程序
一、刑事程序性裁判中的诉讼结构
二、刑事程序性裁判的启动
三、刑事程序性裁判中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四、刑事程序性裁判中的裁决机制
五、刑事程序性裁判的救济
主要参考书目
引言
第一章 绪论
一、刑事程序性裁判的界定
二、刑事程序性裁判的性质和特征
三、刑事程序性裁判的地位与功能
四、刑事程序性裁判制度的基本内容
五、研究方法
六、研究框架
第二章 西方刑事程序性裁判制度评介
一、刑事程序性裁判的形成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程序性裁判
三、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程序性裁判
第三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的理论基础
一、法治理论
二、程序正义理论
三、司法权保障理论
四、程序自治理论
第四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的价值
一、刑事程序性裁判的宪政价值
二、刑事程序性裁判在程序法意义上的价值
第五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的原则
一、无罪推定原则
二、诉讼公正原则
三、诉讼合法原则
四、诉讼及时原则
五、令状原则
第六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权主体
一、刑事程序性裁判权主体的功能
二、西方刑事程序性裁判权主体
三、我国刑事程序性裁判权主体
第七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的范围和效力形式
一、关于刑事诉讼条件的程序性裁判
二、关于刑事诉讼行为的程序性裁判
三、关于刑事证据的程序性裁判
第八章 刑事程序性裁判程序的诉讼程序
一、刑事程序性裁判中的诉讼结构
二、刑事程序性裁判的启动
三、刑事程序性裁判中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四、刑事程序性裁判中的裁决机制
五、刑事程序性裁判的救济
主要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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