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法律多元视角下的清代国家法
作者:王志强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9-01
ISBN:9787301064665
定价:¥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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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王志强,男,复旦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在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教于复旦大学法学院,聘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承担国家和教育部等各级科研项目多种。本书以法律多元的视角,以清代为中心,超越中央制定法的视野局限,力图在国家层面多角度透视当时法的存在状态,以求揭示国家法中所存在的地域性、结构性差异,以及纸面表达与实在规则的疏离。书中以地方法规、地域性特别法、法律推理、成案制度和法律实践的结构性差异等主题为切入点,对中国古代社会中基于不同权力阶层和地域空间而客观存在、但长期被中央统一制定法所遮蔽的国家法的差异性及其成因,进行了细致的实证性例示和探讨。本书的论述常贯通前代,溯其史源,实际上是以清代为典型探索中国古代法,有助于深化对其的理论总结和全面评价,对法律史学更好地融入并推进中国的法学研究具有一定积极意义。同时,对清代国家法多元性的细致展示及对其成因的深入分析,对思考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取向和策略等现实问题,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王志强,男,复旦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在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教于复旦大学法学院,聘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承担国家和教育部等各级科研项目多种。
目录
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反思与法律多元的视角(代序)
清代的地方法规
清代条例中的地区性特别法
清代刑部的法律推理
清代成案的效力和其运用中的论证方式
清代的丧娶、收继及其法律实践
附表
表一 清代各省例对基层官员审理词讼功过的明限规定
表二 汪代各省例对邮驿递送公文责任的规定
表三 清代各省例对各级地方官员回籍路费支给的规定
表四 清代各地方法规饬令及时遣嫁婢女的规定
表五 清代地区性特别条例的制定时间分布
表六 清代地区性特别条例针对地区的分布
表七 清代地区性特别条例与通行规则的比较
表八 清代和民初各地对丧娶婚的俗称
表九 清代和民初丧娶婚的时间
表十 清代和民初各地对收继婚的俗称
征引书目
后记
清代的地方法规
清代条例中的地区性特别法
清代刑部的法律推理
清代成案的效力和其运用中的论证方式
清代的丧娶、收继及其法律实践
附表
表一 清代各省例对基层官员审理词讼功过的明限规定
表二 汪代各省例对邮驿递送公文责任的规定
表三 清代各省例对各级地方官员回籍路费支给的规定
表四 清代各地方法规饬令及时遣嫁婢女的规定
表五 清代地区性特别条例的制定时间分布
表六 清代地区性特别条例针对地区的分布
表七 清代地区性特别条例与通行规则的比较
表八 清代和民初各地对丧娶婚的俗称
表九 清代和民初丧娶婚的时间
表十 清代和民初各地对收继婚的俗称
征引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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