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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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犯罪刑事立法原理祝二军著证券犯罪刑事立法是为了建立科学适度的证券犯罪刑事法网。证券犯罪刑事法网包括三部分内容:证券犯罪的范围、证券犯罪的刑事责任、对二者进行法律表述的刑事立法模式。证券刑事法网的全部使命,在于最优化地配置有关证券犯罪的刑法资源,即合理地设定证券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同时在刑事法律上予以科学表述,实现最优化的、科学、合理的证券犯罪刑事立法。本文首先探讨了证券及其特性、证券市场及其功能以及证券犯罪的概念、历史演变、我国证券犯罪的现状和特点等问题,并论述了证券犯罪刑事立法的功能和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本文认为,设定证券犯罪范围,必须以行为严重的证券管理秩序危害性为依据,并应当与证券道德违反行为、证券民事违法行为、证券行政违法行为相区别。本文在系统、分类地比较国外证券犯罪刑事法律规范不同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同时参照行为的客观表现方式,具体设计了我国应该设定的证券犯罪。该证券犯罪范围具体包括5大类17种具体的证券犯罪。本文认为,证券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设立根据,是严重证券管理秩序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的统一、报应和预防的辩证统一。关于证券犯罪的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本文结合我国证券犯罪和刑法的实际状况,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根据证券刑法基本原则,认为应当从多样化和合理化两个方面来进行完善。在承担方式的多样化方面,认为证券犯罪不应当适用死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管制等刑罚方法,可以适用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同时应该增补禁止从业和解散法人两种刑罚方法,并且适用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或者单纯宣告有罪等非刑罚方法;在承担方式的合理化方面,认为应当重点进行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罚金刑的地位,二是资格刑的并科,三是加强对单位证券犯罪的处罚,并指出了具体进行的措施和途径。本文认为,证券犯罪的刑事立法模式是对证券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在刑事法律上的表述方式。本文以完整的证券犯罪刑事法律规范即包括具体证券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的刑事法律规范为前提,对世界各国的证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进行了多种分类,并进行了利弊优劣的评析。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我国现有的证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进行了剖析,指出了现有模式的种种弊端和产生原因,同时从立法观念、立法技术和立法素质三个方面提出了改进现有模式的方法。最后,本文从总体上设计了我国合理的、科学的证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其一,在宏观上采取以严格意义上的附属型为主、法典型为辅的立法模式;在中观上坚持集中型模式,并兼采一罪一刑模式和数罪一刑模式;在微观上兼采罪状叙明式和法条违反式两种模式。其二,在以后刑法大动(结构性修订)时,采用分类设章制,将证券犯罪单设一章或者一节,将目前散见于不同章节的证券犯罪以及证券法和公司法中规定的应该单独成立罪名的证券犯罪予以集中设立;同时修订证券法、公司法和刑法,消除证券法、公司法和刑法条文之间的冲突现象,取消公司法中有关证券违法犯罪的规定(有赖于证券法和公司法就证券部分的重新整合),做到证券法条文和刑法条文的内容彼此照应,指明证券法中构成犯罪所应当适用的刑法分则的具体条文。其三,保持现有立法模式不动,在其内容合理、科学的基础上,增加刑法分则中必要的证券犯罪种类;同时修订证券法、公司法和刑法,消除证券法、公司法和刑法条文之间的冲突现象,使其内容彼此照应,指明证券法和公司法中构成犯罪时所应当适用的刑法分则的具体条文。本文着重于证券犯罪的实际预防、控制,全面、系统、科学地分析了既作为宏观现象又作为微观行为的证券犯罪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所谓证券犯罪的客观原因,就是指客观的社会环境中特别是证券市场上能够刺激和诱发证券犯罪产生的各种消极现象,主要包括证券市场自身的运行机制问题,证券市场的管理问题,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证券刑事法律的运作失误,等等。这些客观消极现象既相对独立存在,又互相发生作用,而它们共同作用的结果,既刺激了证券犯罪欲望的形成和证券犯罪行为的产生,又在其形成和产生以后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抑制。证券犯罪的主观原因分析,主要从主体及其心理原因两个方面来进行。证券犯罪的抗制是探讨证券犯罪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本文对证券犯罪抗制的研究主要从证券犯罪抗制的含义、分类、原则和具体对策等几个方面来进行。由证券犯罪产生原因的复杂性、多样性以及证券犯罪本身的特点所决定,证券犯罪的抗制绝非轻而易举,而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证券市场的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需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手段、方法、战略、策略,协同动作,有机配合,形成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多方面的、立体的、动态的抗制体系。证券犯罪抗制的具体对策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完善证券市场运行体系,进一步规范证券行业各个主体的行为,消除和弱化证券犯罪心理,切实加强对证券行业的监管,健全证券法律特别是证券刑事法律的运作。关键词:证券 证券犯罪 刑事立法 刑事责任 立法模式 犯罪原因 犯罪预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有关法规文件汇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编暂缺简介... -
委托、行纪、居间合同肖建华,肖建国著本书主要讲述了委任契约的一般原理,委托代理合同的原理与审判实务,行纪合同的原理和审判实务,居间合同的原理与审判实务。 -
房屋拆迁苏湘辉,王晓云,刘海东编著法律不是殿堂之上的象牙这塔,百姓生活中,小至行车走路,大至纠纷诉讼,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您的权益是什么?您的义务是什么?您将如何面对?生活中,法律似乎又远离百姓,不少人的心目中,只有在对薄公堂之时才会想起法律的存在。如何让法律走向城镇街道、走向农村,走进寻常百姓的家庭,这正是法律出版社编辑们孜孜以求,尽心竭力而为的大事。不少法律图书,要么洋洋大观,水分过多,要么法言法语,艰深晦涩。《百姓法律一点通》丛书,以直接、简单、明了、实用为编写宗旨,以百姓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为关注热点,分为家庭篇、财产篇、劳动篇、经商篇、安居篇、出行篇、诉讼篇等若干篇,每篇若干种,计划出版100种。丛书约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审判员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撰写,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愿《百姓法律一点通》丛书成为您生活中的规矩方圆;成为您生活中的良师益友。 -
票据法新释与例解张栋主编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部部刑事法律、民商法律、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先后公布,可以说,我们现在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亦已初步形成。这对于我国人民安居乐业、市场有序竞争、政府依法行政,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无疑将起到巨大的作用。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和法律语言的专业化,给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内容的理解造成了很多障碍,同时也给司法和执法工作者对法律的适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加之,我国现有法律尚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要问题。为了使广大读者了解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司法适用,我们约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这套《新世纪常用法律新编系列》,对我国常用的近50部法律依循法条的顺序,分关键词解释、理解与适用、案例与评析等三大部分对各个法条的立法原意和具体适用作了全面的说明。在关键词解释部分,对本条中的主要语汇进行定义性说明,以防杜适用中的分歧;在理解与适用部分,对本条的内容及其运用作具体阐述;在案例与评析部分,精选与本条有关的具体案件进行评点,以加深理解。本套丛书着力反映我国新近的成熟理论和司法实践。全部内容均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相关法律的修改也在文中相应部分作出明确说明。 -
最新产品质量法实用知识问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司编产品质量法宣贯培训教材。本书是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编写的实用知识问答,书中对宣传、贯彻质量法的实践中可能遇到的245个疑难问题逐条进行了全面、系统、简明、透彻的解答。 -
商法范健主编本书是教育部高教司统一组织编写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规划教材之一。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每章均设有内容提示与思考题,突出重点内容的同时引导学员对相关知识作进一步理解。全书以总论为统率,继而详细介绍公司、票据、证券、保险、海商诸法的理论渊源及立法现状,内容丰富而详略得当,重点突出且深浅适宜,尤其注意对学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本书不仅适合成人高等教育,对社会各界学习、研究商法的人士,也是值得研习的读本。 -
经济法概论刘文华主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学指导中心组编为了解决广大自考生在学习中的实际困难,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全国一流的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大型丛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同步辅导·自考突破》。与众多的自考辅导书相比,该套丛书具有以下特点:一、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丛书是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学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专家及课程大纲、统编教材的主创人员编写的。这些专家拥有丰富的自考教学经验和一流的编写水平。二、实用性和针对性强。本套丛书是由学科专家们严格按照自考课程大纲的要求而编写的,主要内容与教材相配套,按章(节)设计。考生在学完教材每章的内容以后,可以按照专家归纳的重点和常考的知识点有针对性地复习。每章中设计的练习题与实际考试的题型完全一致,而且覆盖了教材后面的所有习题,并给出了参考答案。三、这套大型丛书的主要内容已纳入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办“自学考试答疑网络”。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在学习的同时还可以通过该辅导书封面上的网址接受“自考答疑网络”的辅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释义李适时主编《产品质量法》已经难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和要求:一是,有些地方的领导存在比较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产品质量意识谈薄,在经济工作中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对解决本地区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措施不力,有的地方甚至把提高产品质量和发展经济对立起来;二是,一些企业内的质量管理放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弱化,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有的企业产品质量还比较低劣,这类企业为数不少;三是,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屡禁不止,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控制。有的地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活动已经成为区域性的问题,有的地方阻挠、抗拒打假执法;四是,对生产、销售伪产品的行为,法律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行政执法机关缺乏必要的执法手段。 -
案例分析应试指导湛中乐主编《经济法概论》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为了帮助自考学生全面了解经济法的基本知识,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刻理解其基本原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编者编写了这本案例分析的小册子。全书共选编案例56个,以自考教材《经济法概论》的章节为序进行了编排。案例是围绕教材的疑点、难点问题选编的,每个案例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案情介绍,二是提出问题,三是分析解答。通过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帮助学生熟悉所学理论,了解有关法律的规定,加深对教材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