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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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一、本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二、本汇编收集的法规包括:当年本季度内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和国务院批准、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法规性文件。此外,还选收了国务院部分部站发布的规章,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和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三、本汇编所收的法规,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均按公布或者发布的时间顺序排列。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按1987年底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收入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或者发布时间顺序排列。四、本汇编每年出版四辑,每季度一辑,本辑为1999年第四辑,共收本年度第四季度内公布的法规32件,其中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12件;行政法规3件,法规性文件13件;国务院部门规章2件;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2件。补收本年度第二季度内发布的法规性文件1件。补收本年度第三季度内发布的行政法规2件,法规性文件4件。共计40件。五、本汇编在编辑出版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些谨致谢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一、本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二、本汇编收集的法规包括:当年本季度内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关于法 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和国务院批准、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法规性文件。此外,还选收了国务院部分部站发布的规章,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和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三、本汇编所收的法规,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均按公布或者发布的时间顺序排列。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按1987年底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收入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或者发布时间顺序排列。四、本汇编每年出版四辑,每季度 一辑,本辑为1999年第三辑,共收本年度第三季度内公布的法规34件,其中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3件;行政法规5件,法规性文件14件;国务院部门规章9件;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3件。补收本年度第二季度内发布的法规性文件2件。共计36件。 五、本汇编在编辑出版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些谨致谢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一、本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二、本汇编收集的法规包括:当年本季度内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和国务院批准、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法规性文件。此外,还选收了国务院部分部站发布的规章,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和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三、本汇编所收的法规,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均按公布或者发布的时间顺序排列。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按1987年底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收入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或者发布时间顺序排列。四、本汇编每年出版四辑,每季度一辑,本辑为1999年第二辑,共收本年度第二季度内公布的法规41件,其中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5件;行政法规13件,法规性文件上7件;国务院部门规章3件;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3件。补收本年度第一季内发布的行政法规2件,法规性文件3件。共计46件。五、本汇编在编辑出版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些谨致谢意。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讲话本书编写组编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全国试行十年来,我国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农民的民主和法制意识不断得到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讲话》介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容全面层次分明,供司法工作人员及广大农村干部、农民同志学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一、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国内外各界人士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涉外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辑了本汇编。二、本汇编汇集了1996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下称“法规”)共56件。本汇编分为:宪法类、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等6类,每一类下分为若干项。三、本汇编按照分类、先法律后行政法规以及法律、法规发布的时间先后排列。四、本汇编收入的法律的英文译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供;行政法规的英文译本,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翻译和审定。五、本汇编收入法规的英文译本与中文本有歧义的,以中文本为准。六、本汇编在编辑和翻译过程中,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谨致谢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1994》是已出版的1949-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1994》(中英文对照本)的续编,是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涉外法规正式版本,收集了1994年国家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其内容依性质分为宪法类、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和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等7类,以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国内外人士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法律法规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1994》选材科学、译文准确、具有权威性。 -
瑞士联邦刑法典徐久生译暂缺简介... -
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编暂缺简介... -
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张代恩著暂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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