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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男熟女末代阿哥著作品以第一人称还原了一段五光十色、个性张扬的新闻人生活,当翻开书页,亲切的真实感便扑面而来。但真实并不意味着平淡,它会真实得让你疼彻心肺,扼腕长思。故事发生地在某省会和北京两地,主人公方舟是一个编辑和记者,也是一个外来漂泊者,在现实的蝇营狗苟中迷失的他。总是英雄般地开始,却又龌龊地结束,就连解救被强迫卖淫女孩的光荣之举,也被他演绎上了暧昧色彩。在感情方面,方舟认真也玩世不恭,那些性格各异的女孩子,就那样飘忽不定地在他身边闪过,他甚至还与一个有夫之妇有染。当他终于疲惫不堪,想找一个归宿时,却身处两个女人之间,陷入不能自拔的尴尬境地。 -
完全强盗手册王小枪著这是王小枪的一部无厘头小说作品。在本书中,作者按照原著路子行文的基础上,经过自己的理解,将原作并不丰盈的一些人物形象进行扩充,以每个人物为故事单元,并用轻松的现代笔调将那些耳熟能详的故事娓娓道来,使原本难懂的水浒人物和线路变得清晰易懂,富有情趣。 ... -
百万小富翁(英)博伊斯(Frank Cottrell Boyce)著;孙娟译精彩而又迷人的成长小说,关于财富与幸福人性启示。两个孩子,一个奇迹,一个百万英镑的抉择。满塞着现金的一个包从天而降,达米安与安东尼一下子变得很有钱了。非常非常的有钱!突然之间,哥俩要什么就可以买到什么——只有一样买不到,而这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这是一个围绕金钱而展开的故事,是一颗纯净的灵魂与喧嚣浮华、物欲横流的现实世界进行抗争的故事。轻松中透出幽默,浪漫中流淌温情,绝对是一部让你欲罢不能、回味无穷的好书!无论是望子成成的父母还是懵懵中成长的青少年,或是渴望灵魂救赎的人,都将获益匪浅…… -
夜屋(美)彼得·斯陶伯一个愤怒的天使在车水马龙的纽约市中心格兰德大街上骇然地张开巨大的双翅……看到这里,我们应该明白,魔鬼已上场,天使也必须出动,而我们的主人公蒂姆·安德西则彻底懵了。他所遇到的那个名叫“威莉”的女子,手指头会变得透明,需要疯狂地吃巧克力。蒂姆依照异类世界的指示,必须把她带回密歇根北街3323号。至于这一切发生的根源,则因为作者写的上一本书《迷失男女》:书中被认定犯下变态连环杀人案的凶手竟然在阴间不满于莫须有的一桩罪名:虐待并奸杀自己的亲生女儿,所以,恶魔的魂灵蠢蠢欲动,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与此同时,阴阳两世的界限被闯破,各路死魂灵都拥挤在蒂姆的电脑屏幕上…… -
镜·破军沧月著名家评论这是一卷华丽的绘本。初看到沧月《镜》系列的是设定,仿佛置身在万花筒中,这是个或许说不上庞大,却色彩斑斓、变化无方的世界,是幅惟有以广博见闻为经,以女作者的细致为纬,才能织成的绘画。——江南纵览《镜·破军》,让人想不起用什么颜色来形容,如果非要说的话,那便是:如沙漠般凝重荒凉,而沙漠上的那抹绚丽和灿烂,似乎也惟有红棘花可堪比拟。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当明月从海天之际,以更柔和也更雍容的气度坚定升起,相信你和我会一样感动。其实月本澄明,所以能持彩练,当空而舞。——沈璎璎网友热帖云荒百变、瞬息不停,灿烂、瑰丽的世界,每次看完,我都在默默等待,希望下一篇让我少等一会儿。——龙腾梅香这是我很少在别的小说中看到的,是与非没有绝对的界限。那人间万事也只不过如烟花般绚烂即逝……只是,我仍留恋那云荒,血腥也好,瑰美也好……——空灵谷人荡气回肠,同云焕一样,有一种久被压抑需要放声嘶吼的强烈欲望,根源是自己,引子是你的文字……好一个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好……好……期待。——玄月沧月笔下的奇幻世界常常有仿佛从漫画中走来的帅哥、美女,所以她的江湖更像一个不可思议的梦,神奇又诡异、缠绵而细腻。——圣知女人天生的细腻感性,使沧月的武侠更添几分柔情,她的“情”包含了亲情、友情、爱情,包含了国仇家恨、生死离别……蕴涵在错综复杂的人物内心深处,矛盾而伤感,平淡而真实,耐人寻味。——忆游 -
路过蜻蜓唐蜜著2.我在日记里,在浮想联翩中,勾勒的都是Sam带给我的爱情蓝图——英俊的男人,走进他在香港最豪华的别墅大门,看见他坐在雪白的三角钢琴前轻弹低唱。尤记得当年,一群长相完美,装扮时尚,声音动人的男女,纷纷开始在电视台的金曲栏目里频繁出现。载歌载舞,多才多艺。彼时从香港到内地,也不过倏忽的光景。却在那时开启了内地少女们心里的一片芳草地——她们初次看见了那么多那么多的精装男女,个个都是上帝的杰作,色、香、味俱全。“包装”在当时还是个陌生字眼,人人均以为他们和她们都是天然作品。感叹着:不知道是谁,具备这样的慧眼和运气,网罗并支撑出这么多的理想人物。词、曲、声、字……原来有这般多的好处,烘托出红红火火的梦。虚幻也好,真实也罢。我只确定,这就是我要的心动时刻。如雾里看花,如干冰飘荡,他就是我的一切范本和蓝图。彼时即使说他是我的全部,也是一点都不夸张的。我的方寸小屋,墙墙都是他的笑脸。我的笔盒书包,帖帖都是他的眼神。我教育同学,都习惯拿他当作榜样,但凡他在小报在媒体上的种种赤忱之言,我都用来当作座右铭。或者自珍,或者当无价之宝赠人。想,做人应当如他。才不憾。为了要收集有关他的一切,我舍弃了早饭,甚至以步代车,找寻有关他的任何影象,和声色。为了要他有朝一日惊讶于我的美丽,我流连于镜子前的次数越加频繁,才豆蔻的年华,我已经懂得控制自己身材每一处可能的赘肉。任何一颗不请自来的痘痘,都能让我伤心上好一阵。柳叶眉、长睫毛、不大却充满妩媚风情的双眸、尖尖小小的鼻子、一头丝缎长发。这是我最原始的资本。我不是学校里最美丽的女孩,但走过操场一样赢得回头率和口哨声。5岁的时候父母就送我去练钢琴,7岁的时候学习芭蕾舞,小学3年级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数学比赛拿到亚军,然后从文艺委员升职到副班长。等到我拿下红领巾的时候,学校又让我成了这一届的第一批共青团员……高中起就有男孩子给我写情书,但我从没有回信。我知道,这一生,不会有第二个男子,值得我这般壮烈了。他在上海的第一个歌迷会,亦是我的杰作。我的职业生涯就始于此,只是没有金钱上的报酬而已。“义工”在当时,也是时髦的词汇。他的Fans则大批大批地通过我发在报纸中缝上的消息,渐渐地投奔过来。物以类聚,我们的共同话题,也只得一个他。够了。已经可以铺满2个小时的饭局,还意犹未尽。已经可以坚持2天的联欢会,还要绕梁三日。甚至是2天2夜的宾馆大堂守侯,还觉得准备不足。我第一次顿悟到,原来人真的可以为一草一木而迷上另一人,何况一声一色呢?这迷恋,甚至可以由歌及人,将一个歌迷,活活转化成情欲狂。而我,其实是个占有欲强烈的女人。是那只次次只停驻一支荷尖的蜻蜓,不甘心只是路过。如果那时的我会有作词作曲的天分的话,那么多年后唱响《我的一九九七》的便不会是艾敬了。她说她的他在香港。我亦跟我身边的所有同学朋友说我的他在香港。但是所有人都一笑置之。当然,那时的香港就相当于国外,你以为你是谁,说去香港就去香港。一个后来去夜总会做领班的同学,在跟了一个香港老板后,在饭局上跟我们传阅她跟那已经50多岁的香港男人的片片。看的人个个都发出混杂着唏嘘与羡慕的声音。这就是当年16、7岁的内地少女们。这就是1980年代末的情爱取向。我们的父母都太穷了,我们的父母也太正了。出国潮混杂着拜金主义的风气,弥漫着上海这个城市,污染着我们的青春年华。英俊、深情、多金以及海外身份,这就是当时形容“白马王子”的全部关键词。而Sam,是这些理想中的理想。更何况他还会唱缠绵的情歌,用音乐和华美歌词。每日每夜,我在日记里,在浮想联翩中,勾勒的都是Sam带给我的爱情蓝图——英俊的男人,走进他在香港最豪华的别墅大门,我看见他坐在雪白的三角钢琴前轻弹低唱,每一句每一声都深深打动着我。夜色来临,星空如幕布般覆盖着我们,我们一起站在窗幔前遥望着深蓝的天空,他迷人的眼睛凝视着我,还是那样动人的带着磁性的声音,他说“嘉华,不,蜻蜓,我爱你。”我甚至记得自己写给他的第一封信上的全部告白,那些写在装帧华丽的、价格不菲的信纸上的,用带香味的圆珠笔写下的文字,有些稚嫩,有些天真,甚至有些兴奋。可是其中的真心真意不容亵渎。我说:“亲爱的Sam,不知道你会不会收到这封来自上海的信。我不奢望你会亲自回我一封信,但会十分感谢你字字看完我的全部告白。现在窗外是早春,有小雨淅淅沥沥地下。我却在想念你。屋子里放着的,全部是你的声音。我不管是谁作的曲,作的词,我相信那些全都是你的真情和你的真心。不然,为何从电视上看你唱出每一句深情句子的时候,都能够从你的眼睛里看见一股感人的力量?真的,你是唯一用心唱情歌的男人,至少在我的心里!加油好吗?我会一直支持你,默默为你鼓励。……”地址是我从一本杂志上抄来的,工工整整地写在漂亮的信封上,邮票是倒贴的。我在邮筒前伫立良久,并反复吻了信几下,才轻轻地投入这绿色天使的胸怀里。是夜,我盘腿坐在我的单人小床上,久久着看着墙上海报上Sam的笑颜,心里默默念叨着:亲爱的,你一定要收到我的信哦!一定要认真地看完哦!寄出信后我开始数日子,算算哪一天他会收到我的来信。我坚持相信,确信宿命一定会让我联系上他。其实,他根本不认识我呢。也许这封来自一个叫朱嘉华的女孩的信,根本就是石沉大海呢。甚至我私下组织的歌迷会成员也频繁地给他写信呢!除了个别收到有Sam签名照片的回信外,大部分都是有去无回。可是又如何呢?也只有那个年代的女孩,才会这样不计回报地继续对一个偶像赋予热情和期望。一分热度都不肯降低。我甚至要求每个会员严格遵守制度,每天都要有人负责写信,寄信。如果有任何回信,不得自私占有,要和其他成员一起共享。Sam是我们共同的偶像,要爱,也要爱得光明正大。我坚信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起码在机场,在宾馆,在演唱会上,可以构筑起一道醒目的墙,让他注意到其中的每一块“砖头”。而每个Fans都希望自己是唯一镀着金的“金砖头”。有个新加入的会员有次忍不住问我:“会长,如果有天见到了Sam大哥,你一定会叫上大伙一块儿去同他合影聊天吧?”“那当然!”我毫不犹豫地,坚定地点点头。心里想的却是,到那时再说。后来发展了一位香港会员,她叫丽莎,十分热情十分努力,甚至帮助我们同Sam香港歌迷会取得了联系。每月定期给我们挂号发来发自香港各大报纸的有关Sam的剪报,由我亲自装订后,复印了分发给每个会员。原件就保管在我的书柜里。丽莎同我说:“嘉华妹妹,你放心,你们那么热情那么支持Sam,我想他一定会注意到你们的!何况还有来自香港歌迷会的友好协助呢!”我在回信中谢了她很久,并邀请她担任歌迷会的名誉会长,她笑着接受了。 -
天庐风云飞凌著世外桃源索美维村在战火中毁于一旦,痛定思痛的艾里又经历了圣爱希恩特的王位之争,终于明白了乱世中求生存的道理。仿佛命运的轨迹早已铸定,艾里果然成为一支反抗凯曼侵略的军队的领袖。在责任与自由、战斗与爱情的挣扎中,艾里的人生又将经历一次戏剧性的变化……光炮事件后,艾里发现自己真力全失、身若凡人,失意之时又被抓入敌国拉夏军中,改名换姓成为一名普通士兵。体质大变的他无法积存真气,却意外发现自己能转化周围天地之力为已用,功力更甚于前……凭借新的力量,艾里在军队内的欺压迫害和与他国的战斗中生存下来,更是屡立战功,得到拉夏军统帅普洛汉将军的信任。拉夏悍然戟黑旗军,这时普洛汉却把关键任务交到了身为黑旗军首领的艾里手中,胜负的天平不可避免地倾斜了…… -
血钞票李西闽著《血钞票》是中国本土恐怖小说的经典之作,自2003年出版以来,以它不可抗拒的魅力受到中国广大恐怖小说迷的追捧,全世界4000多家网站争相转载。根据小说改编的悬念电影《致命虚幻》在上海电影节获得好评。即将公映。 读《血钞票》这样的小说,是对我们意志力的锻炼,那无处不在的悬念和恐惧,就像一根悬在脖子上的绳索,随着情节的进展而越收越紧。在阅读的过程中,你会感到自己的命运,已取决于那位躲在幕后的作者。当你像坐上云霄飞车那样抵达恐惧的顶峰,感到自己喘不过气来,甚至即将要窒息的时刻,请你放心,李西闽会突然松开绳索,安全地护送你回到人间。 ——蔡骏《南方都市报》 写恐怖小说也许是我的一种突命,有时,我会觉得我是一个死去的人,在向活着的人讲故事,不是为了吓人,而是在告知真相。 ——李西闽《西方人物周刊》 李西闽并不刻意制造血腥的场面,也不玩弄故作玄虚的紧张,他笔下的恐怖,如同他小说中绵延的雨季一样,是慢慢地渗透在读者心里的,它潮湿而缠绵,一旦跟上你,你就难以摆脱,使你有如掉进了一个梦魇的深渊,哪怕经过奋力的挣扎,四周也依然是一片黑暗,而黑暗中站立的只有你自己。因此,李西闽的小说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人存在的恐惧,而阅读,就成了恐惧的衍生物——战栗。 ——著名评论家 谢有顺 -
雪·寞国完顔渡著星界流浪儿泓之夏本为天凭国王子,在一场惨烈的国难中丧失记忆、流落星界。漂泊中他遇到天若国王子寒武、公主寒烟,为找到传说中的“璜神”,获悉“身世”之迷,他辗转于爱人与仇人、朋友与敌人、国家与个体,然而却发现自己置身的星界步步扑朔迷离,处处是深藏的陷阱。“璜神”到底是谁?天倾国国王飒赫何在?谁是天倾国国难的罪魁?冥天是主宰命运的另一只手?是谁制造了这个弥天圈套?…… ... -
伤心至死·万劫鬼古女著悬疑风贯穿一年头尾,鬼古女又推热作《伤心至死》!年初以一部《碎脸》屡屡当掉网络服务器、盛行书店排行榜中、被人称作“鬼大师”的鬼古女,时近年底,又推出其“悬疑系列”的第二部《伤心至死》,故事刚刚在天涯、新浪、搜狐等网站挂出,便好评如潮,点击率一路飙升,堪称热作。一行年轻人因母校江京大学旅游协会在网上的推荐,去了一个叫“新裳谷”的风景胜地旅游,而在胜地藏有神秘悬棺的“拾夕洞”前听到神秘人关于死亡的预言后,他们依然执意前往,结果悲剧发生,预言如同咒语,死亡在一行人中陆续发生。当初好奇心最强,最不信邪,最执意坚持要进入“拾夕洞”的女孩孟思瑶因此而陷入痛苦的深深自责,而紧接着在她周围发生的一系列诡异现象和事件,使她身不由己地走上了揭示神秘的危险之路。当她历经九死一生,终于得知了藏匿于“拾夕洞”滴血悬棺中的秘密,以为恶梦终于结束从此可以解脱时,那个身穿雨衣永不露面的“死神”却又阴冷地道出了让人不寒而栗的预言:你的恶梦才刚开始……小说除沿袭了《碎脸》中特有的悬念叠出、诡秘恐怖外,又增添了许多推理和知识元素,而且情节发展更加快捷,故事一环套着一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