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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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光响亮东西著《耳光响亮》以一个普通平民家庭的故事,写出了六十年代出生的整整一代人的成长仪式,对这一代人的精神启蒙过程进行了真实再现。从某种程度上讲,它就是这一代人的心灵史。本书聚汇了那些破碎的、不健全的心灵,他们既被别人伤害,同时又伤害着别人,甚至还不时地相互伤害。一切既定的传统伦理关系在这里都受到了巨大的怀疑和肢解。这部长篇小说入围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被改编为二十集电视连续剧《响亮》和电影《姐姐词典》,蒋勤勤因出色扮演牛红梅获得第二十四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主角提名。 -
昆仑凤歌著《昆仑:龙游卷》为躲避仇家追杀,梁萧和阿雪一路逃到华山,得女冠了情相救,了情实为公羊羽昔年情人。将公羊羽的绝学“归藏剑”传于梁萧,梁萧在练剑过程中,遇上一邋遢儒生,与之斗剑,后来得知此人便是公羊羽。此时萧千绝也赶来华山,两大高手一场大战,毁了阴阳球,但赋予梁萧一身惊人内功。阿雪与梁萧隐居华山,结识汉人少年赵三狗等人和蒙古少年土土哈,不想南征风烟骤起,梁萧为了保护朋友,加入元军运粮队伍,押运途中却遭到了云殊带领的南朝豪杰袭击,赵三狗阵亡,阿雪遭到凌虐,梁萧一怒之下,发出灭宋誓言,在襄阳城下,梁萧显露了万人敌的气魄,成为元军阵营中叱咤风云的大将,与云殊等宋将斗智斗勇,古代高科技层出不穷。最终,襄阳城破,梁萧亦是声威大震,然而,面对生灵涂炭,梁萧开始反思战争。武侠新浪潮——武侠香火何处续金庸后继是谁人文/渔童弱水萍飘,莲台叶聚,卅年心事凭谁诉?剑光刀影烛摇红,禅心未许沾泥絮。绛草凝珠,昙花隔雾,江湖儿女缘多误,前尘回首不胜情,龙争虎斗京华暮。五十一年前,梁羽生的一首《踏莎行》,拉开了中国新武侠文学的大幕。金庸更将其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武侠的精神成为了一个符号,寄托着整整一代人的激情与梦想。凡熟悉中国武侠小说的朋友大都知道,新武侠缘起于20世纪50年代的香港,它是以梁羽生和金庸为代表的写虚构的历史上的武侠故事为内容的一个文学流派,后来又有台湾的古龙入伙,于是将他们并称为“新武侠三大家。”从《龙虎斗京华》开始,梁羽生一写就写了三十五部作品,洋洋洒洒上千万言;而金庸在一年多之后继之而起,也写作了十五部作品。一时,梁羽生、金庸在海外华人中闻名遐尔。梁羽生的本名陈文统,金庸的本名查良镛反而不为人所知。时至今日,人们仍以“梁大侠”、“生公”及“金大侠”、“金庸先生”来习称这二位武侠文学的大师。曾有人说,宋人柳永以词名世,遂有:“有水井处必有人吟柳永词”之说,今则应改为:“全世界有华人居住之处,必有金庸小说在流传。”现在,新武侠文学已经成为高等院校的研究课程。同时,金庸《天龙八部》的第四十一回“燕云十八飞骑,奔腾如虎风烟举”被选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读本(必修)》,新加坡教育部也将《书剑恩仇录》、《飞狐外传》两书选入教科书中,作为中学生学习中文之用。新武侠文学征服了海内外亿万中文读者。而今,距新武派小说大师们封笔至今已愈二十多年了,回眸遥望,新武侠文学已经走过了50年,新武侠文学是否还会出现媲美三大家的后来者?是众多武侠迷心中的一个疑问。2005年出现了一部百万字规模的武侠作品名曰《昆仑》,在大陆新武侠作品中,这是为数不多的一部继承金古梁温传统的作品。在当今玄幻泛陈的图书出版市场上,《昆仑》及其他少数几部作品一道,捍卫着武侠的传统。该书作者凤歌,原名向麒钢,他用了三年时间完成这部作品。自序中他这样写道:“是何种力量让我完成这篇百万字的小说呢?这个问题,多曾有人询问过我,我总是很茫然,不知从何说起,后来,仔细想想,那些动力或许来自某种感动吧。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武侠就是一个梦,是一种魂。对侠的感动恰是我写作的初衷。”《昆仑》以宋末元初为历史背景,以主人公梁萧的成长经历为线索,展开了一幅史诗式的江湖画卷。其中有一招一式的武功;有民族大义的冲突;有对生命的思考;有恩怨纠葛、儿女情长;有波澜壮阔的战争;有起伏跌宕的情节。整部作品具有鲜明的金庸气质。有媒体评论称凤歌“效金庸之厚重,又有推陈出新之处”,说明他并不是对金庸进行简单模仿,而是在作品中融入了自己的思考,对武侠文学的内涵进行了延伸与扩展,这在当今武侠作品中是很难得的。凤歌将科学精神融入了武侠小说中。众所周知金庸的作品有着浓厚的中国文化内涵,可以说,他笔下的武功是以哲学为基础,比如《射雕英雄传》的主题是儒家的,《笑傲江湖》的主题是道家的。而《昆仑》中的武功和智慧是以科学为基础的,主人公梁萧的一身武功脱胎于中国古代算学,在他身上,武学和算学了无痕迹地结合在了一起;而这种科学精神体现在战场上,更是使作品中出现了很多精妙的机械。这一点,可算是凤歌的独到之处,也是区别于金庸的地方。《昆仑》这部作品也对民族和生命等重大命题进行了思考,这样的思考延续了金庸和梁羽生的传统,但同时有着与前辈们不同的时代特色。主人公梁萧的父亲是汉人,母亲是蒙古人,他的特殊身份一开始便体现了作者对民族冲突与交融的思考。之后,他为照顾朋友,投身元军,并为元军伐宋立下赫赫战功。主人公竟然是元军大将,这可是对金庸作品中民族大义的一次大颠覆。梁萧虽然统兵伐宋,但矛头是指向宋朝的昏君奸臣,可以说,这是对狭隘民族主义的一种突破。而当面对战争中的生灵涂炭,梁萧又痛苦地反思战争,并单枪匹马地反出元军。在《昆仑》中,民族主义被升华为了更广泛的人道主义。另外,《昆仑》的创作态度很严谨,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凤歌用三年时间写就的这部作品,自然不同于数月时间便告出炉的流行小说。其中涉及机关算学、战争史实、天象地理、医药水利、诗词歌赋等等,都需要庞杂的知识储备,凤歌看来是在这些地方下了很深的工夫,其中尤其是涉及机关算学的部分,让人读来叹为观止。仅就这一点来说,《昆仑》虽然暂时还不具备经典的地位,但是凤歌在写作的时候却已经具备了经典的态度。事实上,《昆仑》在大陆新武侠文学界已经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在出版之前,中国新武侠开山宗师梁羽生便为本书亲笔题签;大陆新武侠研究第一人韩云波教授亦称:“若干年后,当我们回顾21世纪大陆新武侠时,也许会将《昆仑》和1958年金庸《射雕英雄传》的出现相比。”媒体评论也是不吝溢美之词。山川换改,年华老去,只有胸中那份感动还在,那份侠情依然。如果说环珠楼主等人所处的是武侠的第一次浪潮,金古温梁代表的是武侠第二次浪潮,那么,我们是否有理由期待,《昆仑》的出现也许便预示着武侠文学的第三次浪潮? -
熟男熟女末代阿哥著作品以第一人称还原了一段五光十色、个性张扬的新闻人生活,当翻开书页,亲切的真实感便扑面而来。但真实并不意味着平淡,它会真实得让你疼彻心肺,扼腕长思。故事发生地在某省会和北京两地,主人公方舟是一个编辑和记者,也是一个外来漂泊者,在现实的蝇营狗苟中迷失的他。总是英雄般地开始,却又龌龊地结束,就连解救被强迫卖淫女孩的光荣之举,也被他演绎上了暧昧色彩。在感情方面,方舟认真也玩世不恭,那些性格各异的女孩子,就那样飘忽不定地在他身边闪过,他甚至还与一个有夫之妇有染。当他终于疲惫不堪,想找一个归宿时,却身处两个女人之间,陷入不能自拔的尴尬境地。 -
夜屋(美)彼得·斯陶伯一个愤怒的天使在车水马龙的纽约市中心格兰德大街上骇然地张开巨大的双翅……看到这里,我们应该明白,魔鬼已上场,天使也必须出动,而我们的主人公蒂姆·安德西则彻底懵了。他所遇到的那个名叫“威莉”的女子,手指头会变得透明,需要疯狂地吃巧克力。蒂姆依照异类世界的指示,必须把她带回密歇根北街3323号。至于这一切发生的根源,则因为作者写的上一本书《迷失男女》:书中被认定犯下变态连环杀人案的凶手竟然在阴间不满于莫须有的一桩罪名:虐待并奸杀自己的亲生女儿,所以,恶魔的魂灵蠢蠢欲动,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与此同时,阴阳两世的界限被闯破,各路死魂灵都拥挤在蒂姆的电脑屏幕上…… -
完全强盗手册王小枪著这是王小枪的一部无厘头小说作品。在本书中,作者按照原著路子行文的基础上,经过自己的理解,将原作并不丰盈的一些人物形象进行扩充,以每个人物为故事单元,并用轻松的现代笔调将那些耳熟能详的故事娓娓道来,使原本难懂的水浒人物和线路变得清晰易懂,富有情趣。 ... -
百万小富翁(英)博伊斯(Frank Cottrell Boyce)著;孙娟译精彩而又迷人的成长小说,关于财富与幸福人性启示。两个孩子,一个奇迹,一个百万英镑的抉择。满塞着现金的一个包从天而降,达米安与安东尼一下子变得很有钱了。非常非常的有钱!突然之间,哥俩要什么就可以买到什么——只有一样买不到,而这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这是一个围绕金钱而展开的故事,是一颗纯净的灵魂与喧嚣浮华、物欲横流的现实世界进行抗争的故事。轻松中透出幽默,浪漫中流淌温情,绝对是一部让你欲罢不能、回味无穷的好书!无论是望子成成的父母还是懵懵中成长的青少年,或是渴望灵魂救赎的人,都将获益匪浅…… -
镜·破军沧月著名家评论这是一卷华丽的绘本。初看到沧月《镜》系列的是设定,仿佛置身在万花筒中,这是个或许说不上庞大,却色彩斑斓、变化无方的世界,是幅惟有以广博见闻为经,以女作者的细致为纬,才能织成的绘画。——江南纵览《镜·破军》,让人想不起用什么颜色来形容,如果非要说的话,那便是:如沙漠般凝重荒凉,而沙漠上的那抹绚丽和灿烂,似乎也惟有红棘花可堪比拟。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当明月从海天之际,以更柔和也更雍容的气度坚定升起,相信你和我会一样感动。其实月本澄明,所以能持彩练,当空而舞。——沈璎璎网友热帖云荒百变、瞬息不停,灿烂、瑰丽的世界,每次看完,我都在默默等待,希望下一篇让我少等一会儿。——龙腾梅香这是我很少在别的小说中看到的,是与非没有绝对的界限。那人间万事也只不过如烟花般绚烂即逝……只是,我仍留恋那云荒,血腥也好,瑰美也好……——空灵谷人荡气回肠,同云焕一样,有一种久被压抑需要放声嘶吼的强烈欲望,根源是自己,引子是你的文字……好一个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好……好……期待。——玄月沧月笔下的奇幻世界常常有仿佛从漫画中走来的帅哥、美女,所以她的江湖更像一个不可思议的梦,神奇又诡异、缠绵而细腻。——圣知女人天生的细腻感性,使沧月的武侠更添几分柔情,她的“情”包含了亲情、友情、爱情,包含了国仇家恨、生死离别……蕴涵在错综复杂的人物内心深处,矛盾而伤感,平淡而真实,耐人寻味。——忆游 -
路过蜻蜓唐蜜著2.我在日记里,在浮想联翩中,勾勒的都是Sam带给我的爱情蓝图——英俊的男人,走进他在香港最豪华的别墅大门,看见他坐在雪白的三角钢琴前轻弹低唱。尤记得当年,一群长相完美,装扮时尚,声音动人的男女,纷纷开始在电视台的金曲栏目里频繁出现。载歌载舞,多才多艺。彼时从香港到内地,也不过倏忽的光景。却在那时开启了内地少女们心里的一片芳草地——她们初次看见了那么多那么多的精装男女,个个都是上帝的杰作,色、香、味俱全。“包装”在当时还是个陌生字眼,人人均以为他们和她们都是天然作品。感叹着:不知道是谁,具备这样的慧眼和运气,网罗并支撑出这么多的理想人物。词、曲、声、字……原来有这般多的好处,烘托出红红火火的梦。虚幻也好,真实也罢。我只确定,这就是我要的心动时刻。如雾里看花,如干冰飘荡,他就是我的一切范本和蓝图。彼时即使说他是我的全部,也是一点都不夸张的。我的方寸小屋,墙墙都是他的笑脸。我的笔盒书包,帖帖都是他的眼神。我教育同学,都习惯拿他当作榜样,但凡他在小报在媒体上的种种赤忱之言,我都用来当作座右铭。或者自珍,或者当无价之宝赠人。想,做人应当如他。才不憾。为了要收集有关他的一切,我舍弃了早饭,甚至以步代车,找寻有关他的任何影象,和声色。为了要他有朝一日惊讶于我的美丽,我流连于镜子前的次数越加频繁,才豆蔻的年华,我已经懂得控制自己身材每一处可能的赘肉。任何一颗不请自来的痘痘,都能让我伤心上好一阵。柳叶眉、长睫毛、不大却充满妩媚风情的双眸、尖尖小小的鼻子、一头丝缎长发。这是我最原始的资本。我不是学校里最美丽的女孩,但走过操场一样赢得回头率和口哨声。5岁的时候父母就送我去练钢琴,7岁的时候学习芭蕾舞,小学3年级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数学比赛拿到亚军,然后从文艺委员升职到副班长。等到我拿下红领巾的时候,学校又让我成了这一届的第一批共青团员……高中起就有男孩子给我写情书,但我从没有回信。我知道,这一生,不会有第二个男子,值得我这般壮烈了。他在上海的第一个歌迷会,亦是我的杰作。我的职业生涯就始于此,只是没有金钱上的报酬而已。“义工”在当时,也是时髦的词汇。他的Fans则大批大批地通过我发在报纸中缝上的消息,渐渐地投奔过来。物以类聚,我们的共同话题,也只得一个他。够了。已经可以铺满2个小时的饭局,还意犹未尽。已经可以坚持2天的联欢会,还要绕梁三日。甚至是2天2夜的宾馆大堂守侯,还觉得准备不足。我第一次顿悟到,原来人真的可以为一草一木而迷上另一人,何况一声一色呢?这迷恋,甚至可以由歌及人,将一个歌迷,活活转化成情欲狂。而我,其实是个占有欲强烈的女人。是那只次次只停驻一支荷尖的蜻蜓,不甘心只是路过。如果那时的我会有作词作曲的天分的话,那么多年后唱响《我的一九九七》的便不会是艾敬了。她说她的他在香港。我亦跟我身边的所有同学朋友说我的他在香港。但是所有人都一笑置之。当然,那时的香港就相当于国外,你以为你是谁,说去香港就去香港。一个后来去夜总会做领班的同学,在跟了一个香港老板后,在饭局上跟我们传阅她跟那已经50多岁的香港男人的片片。看的人个个都发出混杂着唏嘘与羡慕的声音。这就是当年16、7岁的内地少女们。这就是1980年代末的情爱取向。我们的父母都太穷了,我们的父母也太正了。出国潮混杂着拜金主义的风气,弥漫着上海这个城市,污染着我们的青春年华。英俊、深情、多金以及海外身份,这就是当时形容“白马王子”的全部关键词。而Sam,是这些理想中的理想。更何况他还会唱缠绵的情歌,用音乐和华美歌词。每日每夜,我在日记里,在浮想联翩中,勾勒的都是Sam带给我的爱情蓝图——英俊的男人,走进他在香港最豪华的别墅大门,我看见他坐在雪白的三角钢琴前轻弹低唱,每一句每一声都深深打动着我。夜色来临,星空如幕布般覆盖着我们,我们一起站在窗幔前遥望着深蓝的天空,他迷人的眼睛凝视着我,还是那样动人的带着磁性的声音,他说“嘉华,不,蜻蜓,我爱你。”我甚至记得自己写给他的第一封信上的全部告白,那些写在装帧华丽的、价格不菲的信纸上的,用带香味的圆珠笔写下的文字,有些稚嫩,有些天真,甚至有些兴奋。可是其中的真心真意不容亵渎。我说:“亲爱的Sam,不知道你会不会收到这封来自上海的信。我不奢望你会亲自回我一封信,但会十分感谢你字字看完我的全部告白。现在窗外是早春,有小雨淅淅沥沥地下。我却在想念你。屋子里放着的,全部是你的声音。我不管是谁作的曲,作的词,我相信那些全都是你的真情和你的真心。不然,为何从电视上看你唱出每一句深情句子的时候,都能够从你的眼睛里看见一股感人的力量?真的,你是唯一用心唱情歌的男人,至少在我的心里!加油好吗?我会一直支持你,默默为你鼓励。……”地址是我从一本杂志上抄来的,工工整整地写在漂亮的信封上,邮票是倒贴的。我在邮筒前伫立良久,并反复吻了信几下,才轻轻地投入这绿色天使的胸怀里。是夜,我盘腿坐在我的单人小床上,久久着看着墙上海报上Sam的笑颜,心里默默念叨着:亲爱的,你一定要收到我的信哦!一定要认真地看完哦!寄出信后我开始数日子,算算哪一天他会收到我的来信。我坚持相信,确信宿命一定会让我联系上他。其实,他根本不认识我呢。也许这封来自一个叫朱嘉华的女孩的信,根本就是石沉大海呢。甚至我私下组织的歌迷会成员也频繁地给他写信呢!除了个别收到有Sam签名照片的回信外,大部分都是有去无回。可是又如何呢?也只有那个年代的女孩,才会这样不计回报地继续对一个偶像赋予热情和期望。一分热度都不肯降低。我甚至要求每个会员严格遵守制度,每天都要有人负责写信,寄信。如果有任何回信,不得自私占有,要和其他成员一起共享。Sam是我们共同的偶像,要爱,也要爱得光明正大。我坚信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起码在机场,在宾馆,在演唱会上,可以构筑起一道醒目的墙,让他注意到其中的每一块“砖头”。而每个Fans都希望自己是唯一镀着金的“金砖头”。有个新加入的会员有次忍不住问我:“会长,如果有天见到了Sam大哥,你一定会叫上大伙一块儿去同他合影聊天吧?”“那当然!”我毫不犹豫地,坚定地点点头。心里想的却是,到那时再说。后来发展了一位香港会员,她叫丽莎,十分热情十分努力,甚至帮助我们同Sam香港歌迷会取得了联系。每月定期给我们挂号发来发自香港各大报纸的有关Sam的剪报,由我亲自装订后,复印了分发给每个会员。原件就保管在我的书柜里。丽莎同我说:“嘉华妹妹,你放心,你们那么热情那么支持Sam,我想他一定会注意到你们的!何况还有来自香港歌迷会的友好协助呢!”我在回信中谢了她很久,并邀请她担任歌迷会的名誉会长,她笑着接受了。 -
天庐风云飞凌著世外桃源索美维村在战火中毁于一旦,痛定思痛的艾里又经历了圣爱希恩特的王位之争,终于明白了乱世中求生存的道理。仿佛命运的轨迹早已铸定,艾里果然成为一支反抗凯曼侵略的军队的领袖。在责任与自由、战斗与爱情的挣扎中,艾里的人生又将经历一次戏剧性的变化……光炮事件后,艾里发现自己真力全失、身若凡人,失意之时又被抓入敌国拉夏军中,改名换姓成为一名普通士兵。体质大变的他无法积存真气,却意外发现自己能转化周围天地之力为已用,功力更甚于前……凭借新的力量,艾里在军队内的欺压迫害和与他国的战斗中生存下来,更是屡立战功,得到拉夏军统帅普洛汉将军的信任。拉夏悍然戟黑旗军,这时普洛汉却把关键任务交到了身为黑旗军首领的艾里手中,胜负的天平不可避免地倾斜了…… -
血钞票李西闽著《血钞票》是中国本土恐怖小说的经典之作,自2003年出版以来,以它不可抗拒的魅力受到中国广大恐怖小说迷的追捧,全世界4000多家网站争相转载。根据小说改编的悬念电影《致命虚幻》在上海电影节获得好评。即将公映。 读《血钞票》这样的小说,是对我们意志力的锻炼,那无处不在的悬念和恐惧,就像一根悬在脖子上的绳索,随着情节的进展而越收越紧。在阅读的过程中,你会感到自己的命运,已取决于那位躲在幕后的作者。当你像坐上云霄飞车那样抵达恐惧的顶峰,感到自己喘不过气来,甚至即将要窒息的时刻,请你放心,李西闽会突然松开绳索,安全地护送你回到人间。 ——蔡骏《南方都市报》 写恐怖小说也许是我的一种突命,有时,我会觉得我是一个死去的人,在向活着的人讲故事,不是为了吓人,而是在告知真相。 ——李西闽《西方人物周刊》 李西闽并不刻意制造血腥的场面,也不玩弄故作玄虚的紧张,他笔下的恐怖,如同他小说中绵延的雨季一样,是慢慢地渗透在读者心里的,它潮湿而缠绵,一旦跟上你,你就难以摆脱,使你有如掉进了一个梦魇的深渊,哪怕经过奋力的挣扎,四周也依然是一片黑暗,而黑暗中站立的只有你自己。因此,李西闽的小说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人存在的恐惧,而阅读,就成了恐惧的衍生物——战栗。 ——著名评论家 谢有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