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美国证券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状告“标准普尔们”的六大诉因

美国证券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状告“标准普尔们”的六大诉因

作者:盛世平著

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4-01

ISBN:9787305044205

定价:¥19.8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内容是作者从现存美国判例出发系统总结出来的、旨在追究国际知名评级机构法律责任的六大诉因,以及对这些诉因进行的利弊分析。此外,本书在系统梳理个人信用报告领域众多判例的基础上,就借鉴个人信用报告领域的判例规则、追究评级机构失职行为的法律责任提出了颇具可操作性的构想。本书不仅在理论上填补了国际评级机构法律责任研究领域的学术空白,而且对于全球化过程中我国相关机构应对国际评级霸权的法律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作者简介
  盛世平,原名盛建明,江苏省苏州市人,1965年生,取身逢华夏盛世,追求和谐公平之意。200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政府法律专家顾问。曾在北京金杜等律师事务所兼职执业,后担任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反倾销部副部长之职。出版过,反倾销国际惯例》等专著和,英国竞争法》等译著,是21世纪高等院校商法经济法专业核心课精品系列教材《中国涉外经贸法》和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立项项目《世界贸易组织法教程》的重要撰稿人。
目录
第一篇 证券评级机构可能受诉的假设和极少受诉的现实及其成因
第一章 关于可能对证券评级机构起诉的两种主体之设想
第二章 证券评级公司很少被诉的现实及其成因
第二篇 对证券评级机构被诉既存判例及其诉因的实证考察
第三章 对橙县诉标准普尔证券评级社案的考察
第四章 对橙县诉标准普尔证券评级社案的评价
第五章 将诽谤之诉适用于证券评级领域的成功尝试
第六章 将诽谤之诉适用于资信评估企业的曲折之路
第七章 诽谤之诉的构成要件
第八章 诽谤之诉的局限性
第九章 对证券评级机构的产品责任之诉的希望之光
第十章 对证券评级机构的产品责任之诉的前提
第十一章 对证券评级报告机构提起产品责任之诉的局限性
第十二章 故意干扰他人合同关系之诉或故意干扰他人预期商业关系之诉
第十三章 故意干扰他人合同关系之诉或故意干扰他人预期商业关系之诉局限性
第十四章 原告关于被告违反《谢尔曼法》的指控能否成立
第十五章 违反反垄断法之诉的局限性
第三篇 关于借用FCRA规则解决证券评级机构法律责任的探索和构想
第十六章 将FCRA法下失职性违规规则适用于证券评级机构失职性违规行为的必要性
第十七章 将FCRA法下失职性违规规则适用于证券评级机构失职性违规行为的可行性
第十八章 关于合理规程的规定——FCRA的核心要求
第十九章 在对报告的确凿性提出抗议时的合理操作规程
第二十章 报告信息的确凿性及其与操作规程的合理性关系
第二十一章 失职性违规的构成
第二十二章 FCRA下惩罚性赔偿金的可能性
第二十三章 证券评级机构的专业人士失职之诉的构成要件
结语
附录一 国际著名证券评级公司及其操作规程简介
附录二 作为证券发行者的工业企业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计算方式及其涵义
附录三 国内12家银行获标准普尔评级,参评12家银行无一获A级评级
附录四 穆迪四大行信用级都为A2,评级为何全部上调
附录五 标准普尔将改变评级方法
主要参考书目
猜您喜欢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