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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本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本通

作者:周文娟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6-01

ISBN:9787801825094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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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内容介绍:为满足广大司法工作者和政法院校师生的需要,而编辑本丛书;丛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重要的部门规章。主体法采用宋体五号字,关联规范采用楷体小五号字,以区别于主体法条文;丛书逐条归纳条旨,并以特殊标识予以标示,突出条文主旨;丛书或以脚注的形式或通过新旧文本对照,努力体现主体法最近修改的情况;丛书选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为最新有效。2005年5月
作者简介
暂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本通》作者简介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一条至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条.第二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一条至第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一条至第五条
《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三条至第十条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一条至第二十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条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第二条【医疗事故的概念】..........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第三百三十条至第三百三十六条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
第三条【基本原则】........36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
《卫生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二.五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系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第四条【医疗事故分级】43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二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对浙江省卫生厅在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管理规范与职业道德】57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条.
第三六条至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一条至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一条至第五条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
《医院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试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16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第一条至第十三条
第六条【培训和教育】170
《关于在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系统预防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通知》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十四条至第二十四条
第七条【医疗服务监督】17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
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六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至第三十条
《卫生部关于印发在全国医疗机构中开展向社会服务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八条【病历书写】........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
《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一条至第三十七条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一条至第三十六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一条至第三十七条
第九条【病历的真实与完整】...............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一条至第二十三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及疑似病
人病历和标本管理工作的通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十条【患者的复印权】..................22l
第十一条【如实告知义务】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第三条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十二条【处理医疗事故预察】22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系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六)至(二十)
第十三条【内部报告制度】232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七.十四
第十四条【向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23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条至第三十三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第一条至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防止损害扩大】244
《全国总工会工会疗养院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五条
第十六条【病历资料的封存和启封】24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第十七条【现场实物的封存和检验】245
《卫生部关于对浙江省卫生厅在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条至第三十八条
第十八条【尸检】251
《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至第十三条
《解剖尸体规则》第一条至第十三条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三
第十九条【尸体存放和处理】2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第四十六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五
《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鉴定程序的启动】............25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第二十一条【鉴定主体及职责分工】.............261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实施(实施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六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关于各地成立中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申请再鉴定程序】...............2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第八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实施第二十三条【专家库】26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二十四条【专家鉴定组的产生方式】27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六条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有关问题的批复》
第二十五条【专家鉴定组合议制及成员构成】277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条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有关问题的批复》
第二十六条【回避】27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第二十七条【鉴定的目的和依据】27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条
第二十八条【通知程序和提交材料】280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
第二十九条【鉴定的期限和调查取证权】282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限问题的批复》
第三十条【审查与调查】28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条【鉴定的工作原则及鉴定的制作】28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十四条至四十五条
第三十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的制定】287
第三十三条【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288
第三十四条【鉴定费用】28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五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五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五
第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四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六条【重大医疗过失的处理】.............297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十七条【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第三十八条【受理申请的权限划分】30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十九条【申请的审查和受理】30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条【行政处理与诉讼】30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鉴定结论的审核】306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至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二条【鉴定结论的处理】30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至四十五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三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事故鉴定有关问题的答复》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三.四
第四十三条【自行协商解决情况报告】316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第五条
第四十四条【调解或判决】317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第七条
第四十五条【各级医疗事故情况报告】318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第六条至第八条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争议解决途径】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第四十七条【协商解决协议书】......321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第五条
第四十八条【行政调解】......32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第六条
第四十九条【确定赔偿数额的原则】...322
《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十
第五十条【赔偿项目和标准】.......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至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3至147
第五十一条【患者亲属损失赔偿】............3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3至147
第五十二条【赔偿费用结算】................337
第六章 罚 则
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律责任】.....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至第三百八十七条.第四百零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九条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五
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341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至七十七条
第五十五条【医疗事故主体的法律责任】3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至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至四十二条
第五十六条【违反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规范】351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五十七条【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卫生部对陕西省卫生厅“关于第五十八条【拒绝尸检与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3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五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五十九条【扰乱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鉴定工作】3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医疗机构的范围与事故处理部门职能分工】3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条至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的定性及法律责任】3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3至147
《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第六十二条【军队医疗机构】......376
《军队护士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六十三条【生效日期及废止条款】377
附:本书所涉文件目录.............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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