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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学

保险法学

作者:覃有土,樊启荣著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12-01

ISBN:9787040122916

定价:¥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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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总序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深入发展,特别是民主与法制建设、法学教育和研究的日益进步,经过广大老、中,青法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法学教材建设亦不断得到完善,为培育成千上万左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的厌律人才做出了贡献,建立了彪炳史册的功勋。跨入2l世纪,我国进入了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时期,依法治国方略正在全面贯彻实施,柞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带来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沃学教育与研究必须适应新的形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写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2l世纪中国民主法制建没与法学教育、研究的实际需要,组织全国法学界和实际部门的著名教授、专家合力编写了这套《2l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本套教材之所以名为“创新教材”,是因为我们力图在现有同类教材的基础上,从内容到体例诸方面都有所创新。在内容上,注重知识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统一,特别汪意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与研究的最新成果,同时考虑到司法考试对教学、教材的导向影响-在体例上,每本教材的每一章均由本章重点难点提示、导言、正文、复习思考题,疑难案件(或典型事例)分析、争议问题、关键词等构成。每本书后附有重要文献目录和索引,这样安排体例的目的是为了使读者对每一章的重点难点、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知识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并能根据教村所提供的线索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当然,这只是我们的一种尝试,是否可行,是否有效,尚待实践的检验、读者的评判。我们希望本系列教村能对广大读者、广大师生以及司法考试人员的学习与研究提供更有效的帮助.同时希望各位专家、各位读者提出批评,建议,以便再版时予以修订。是为序。
作者简介
  覃有土,男,1945年生,广西田东人,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等。主要著作有:《债权法》、《保险法学》、《保险法概论》、《民法学》(副主编)、《社会保障法》、《商法学》(主编)等,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樊启荣男,1965年生,湖北省潜江市人,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著作有:《告知义务制度论》(专著)、《社会保障法》(合著)、《保险法论》(主编)、《商事法》(参编)等,并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目录
第一编 保险法绪论
第一章 保险的基本观念
第一节 保险的定义
第二节 保险与危险
第三节 保险的学说
第四节 保险与类似概念的比较
第二章 保险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保险法的概念
第二节 保险法的体例
第三节 保险法的法系
第四节 中国的保险立法
第二编 保险合同总论
第三章 保险合同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定位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分类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
第四章 保险利益
第一节 保险利益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保险利益的目的与功能
第三节 保险利益的效力
第四节 保险利益的变动
第五节 财产保险之保险利益
第六节 人身保险之保险利益
第五章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一节 投保与承保
第二节 保险单证
第三节 保险条款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五节 保险合同效力的变动
第六章 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律上的义务
第一节 合同成立前的告知义务
第二节 保险费的给付义务
第三节 危险增加时的通知义务
第四节 安全维护及施救义务
第五节 保险事故发生时的通知义务
第六节 损失的证明义务
第七章 保险人法律上的义务
第一节 订约说明义务
第二节 危险承担义务
第三节 承担必要的合理费用的义务
第四节 保密义务
第八章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时效
第一节 保险合同解释的原则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方法
第三节 保险合同解释的辅助资料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疑义利益解释规则
第五节 保险金请求权的时效
第三编 保险合同分论
第九章 损害补偿保险合同
第一节 损害补偿原则
第二节 超额保险与不足额保险
第三节 重复保险
第四节 保险代位
第五节 保险人承保责任之限制
第十章 责任保险合同
第一节 责任保险合同的意义
第二节 责任保险之保险标的
第三节 责任保险的第三人
第四节 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及其承担
第五节 责任保险的和解与抗辩控制
第十一章 再保险合同
第一节 再保险及其类似制度比较
第二节 再保险合同的基本范畴
第三节 再保险合同的属性和功能
第四节 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的关系
第五节 再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六节 再保险责任及其承担
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一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适用
第二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成立、解除和转让
第五节 海上保险的责任范围
第六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履行
第七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委付制度
第十三章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人身保险之保险利益
第三节 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同意权及其行使
第四节 保险金受益人及其权益
第五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第六节 死亡保险的特殊规制
第四编 保险业监管法
第十四章 保险业监管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保险业监管法的概念及性质
第二节 保险监管及其立法
第三节 保险业监管法的原则、宗旨和方式
第四节 保险监管立法模式及其选择
第五节 保险业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五章 保险组织监管
第一节 保险组织类型法定
第二节 保险市场准入监管
第三节 保险市场退出监管
第四节 对保险公司的检查、整顿和接管
第十六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节 保险经营规则概述
第二节 保险业务经营范围规则
第三节 保险条款和费率监管
第四节 保险经营风险防范规则
第五节 保险公司竞争行为规则
第十七章 偿付能力监管
第一节 偿付能力监管及其意义
第二节 资本充足性原则
第三节 保险保障基金
第四节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第十八章 保险中介经营及其监管
第一节 保险中介概述
第二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监管
第三节 保险经纪人及其监管
第四节 保险公估人及其监管
主要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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