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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冲突法:普通法、大陆法及海事法

国际冲突法:普通法、大陆法及海事法

作者:(加)威廉·泰特雷(William Tetley)著;刘兴莉译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10-01

ISBN:9787503644023

定价:¥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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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工.关于本书的书名第一眼看到本书书名为“国际冲突法――普通法、大陆法及海事法”时可能会让人感到吃惊。不过,本书名恰如其分地反映了本书的内容及研究方法上的创新,正如序言中所阐述的。Ⅱ.方法上的创新1)国际性――以英国、美国、法国和加拿大的法律为依据本书的国际性在于概括了英国、美国、法国和加拿大四个法域的冲突法,而不只是侧重于本国的冲突法规则山。我期望对四个法域冲突规则的比较是充分的。SdrltLBoAQ指出,一个人不会有信仰,除非他曾有疑惑。同时据说,一个人不了解他自己的语言,除非他了解另一种语言。对冲突法的比较研究难道不也是同样的道理吗?2)实体法的论述提出每一种冲突法理论之前,先期对实体问题进行研究是非常有用的,事实上,戴西就将其论著1896年第1版命名为《关于冲突法的英格兰①(h\elni咖OkqideTthatthetenn“intenBdOrud”,whenre[erh晖(Omnn心“la\vs(Orph―vate枷ema“01ud[aw),wmrdlmdal[,butmm[mnnicttexlsmncemth涨lves曲ncipdly\vithna―“On山cOnnictlaw.ForexgI叫e,thenrs(5en[ence山1)icey&Mo,rds,Tb①n。R妇q/A2ws,12Ed,1993atp.3rQds:“ThebmnchOfE州jzA/dlokllO\vngslhecOnnict“1aw5is2真m2加,tq/Jb/oY0o/正n真知/2dwhichdealsw曲c脚havi吨afOrei扣elemenL”(Enlplm,sadded).Similgly,theau-[hOn(3如eArnedcmtrea“seO(Lenar,Mclb昭山&Fel山4Ed.,1986isen山1ed“A9nf八cd刀O叮/IfcJo//du,”.Andthelm山吨CmudlsntextbyCastelisg)山ld“CcNdAcnG叫咖o/山Ns”,3Ed,1994.Debp计ei(s巾le,江isa“smtgmntOflhehw山oon几icts“1aw3inc01)ⅡnOnlawC6na(诅.”。rOldscKd山N真OtherCastel(aldOesdgd\FithQuekcmnnicts,DrmCnC/./,《wQwAeco小19肋aJldyetaD[her,^CrdJ件r汀/Jnd/打v/ninJd7吁2dfzond/6n2《如,1980,治c(nuenledMthintgmtIOn山()c)nCicls。
作者简介
  威廉·泰特雷,教授是加拿大MCGILL大学的法学教授,他在国际航运界享有极高的声誉,他曾于1986年出任国际海事组织6人委员会主席,1986年至1990年当选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并于1900年至1994年荣任国际海事委员会副主席,现为CMI的荣誉副主席。泰特雷教授出版的著作主要有:《海上货物索赔》、《国际冲突法——普通法、大际法及海事法》、《海事优先权与货物索赔》和《国际海商及海事法》,并在各种刊物上发表了许多文章。他还是劳埃德海事法和商法季刊(伦敦);劳埃德法律报告(伦敦);法国海商法(巴黎);欧洲交通法(安特卫普);美国海事案例(巴尔的摩);海商法与商事通讯(纽约);Tulane海事法通讯和旧金山大学海事法通讯的协作编辑。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国际冲突法理论
第一章  解决法律冲突的四种传统方法
第二章  构建法律适用的方法体系一一解决法律冲突的第五种方法
第三章  实体问题、附带问题与法院的审判规程
第四章  反致
第五章  公共秩序/公共政策及强制性规则
第六章  法律规避乙法律诈欺
第二部分 领土与国籍
第七章 船旗国法一一“选择船旗”
第三部分 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八章  合同法律适用概论
第九章  租船合同
第十章  提单
第十一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十二章 仲裁
第四部分 侵权和不法行为的法律适用
第十三章  侵权和不法行为法律适用概论
第十四章  海事侵权/不法行为及船舶碰撞
第十五章  侵权损害赔偿(及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分担
第五部分 特 殊 问 题
第十六章  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
第十七章  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海事请求权
第六部分 附 带 问 题
第十八章  证据与推定
第十九章  合同的释义或解释
第二十章  反诉(相互抗辩)
第二十一章 时效期限(时效)
第二十二章 损害赔偿--经济损失、货币及利息
第七部分  外国法的查明、管辖权及外国判决的承认
第二十三章  外国法的查明
第二十四章  管辖权
第二十五章  外国判决的承认
第八部分 结 语
第二十六章  结语
第九部分 各国法律概要一-海事冲突法
阿根廷
澳大利亚
比利时
保加利亚
加拿大
智利
中国
哥伦比亚
克罗地亚
塞浦路斯
丹麦
多米尼加共和国
法国
德国
希腊
冰岛
爱尔兰
以色列
意大利
日本
利比里亚
荷兰
新西兰
尼日利亚
挪威
巴拿马
秘鲁
菲律宾
葡萄牙
塞内加尔
新加坡
斯诺文尼亚
西班牙
斯里兰卡
瑞典
瑞士
泰国
土耳其
联合王国(英国)
美国
委内瑞拉 
第十部分   附录
附录一 《1928年关于国际私法的布斯塔曼特法典》(节录)
附录二 《1940年关于国际通商航海法的蒙得维的亚条约》(节录)
附录三 《1966年加拿大外国侵权法草案》
附录四 《1972年欧共体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公约初步草案》第10条-第14条(侵权责任)及评述
附录五 《1977年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法律适用、判决的承认和执行若干规则的公约》
附录六 《1980年关于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罗马公约》及其评述
附录七 《1990年英国侵权和不法行为法律适用法法案》及评述(略)
附录八 《1992年澳大利亚联邦法律适用法草案》及评述(略)
附录九) 《1993荷兰海事冲突法》及评述
附录十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68条-第278条及评述
中外对照词条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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