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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

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

作者:蔡守秋著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9-01

ISBN:9787040131109

定价:¥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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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共有8章约80万字,主要内容包括:调整论的基本概念及其内容;调整论的法律关系论、主体论、客体论、行为论和权利义务论;自然体的权利与代理论;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该书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实践出发,博览并比较研究古今中外有关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各种主张、观点及反对意见,重点研究了法律特别是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方法和机制,富有较强的学术性、前瞻性、论战性和创新性。该书作为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主要参考书,作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重大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供大专院校有关法学专业的学生和教师、有关法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政府司法部门和环境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等学习参考。
作者简介
  蔡守秋,教授,博士生导师,男,汉族。1963年至1968年在武汉大学学习。分别于1988年、1993年去美国俄勒冈大学法学院、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学习研究各一年。现任武汉大学、福州大学、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土资源法研究会副理事长。曾任中国法学会第二届、第三届理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国际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可持续发展法和政策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曾参加《环境保护法》等十多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立法起草研究工作。曾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六五”、“八五”、“九五”规划法学重点项目等十多项科研课题。已在国内外刊物发表150多篇论文,已经出版《中国环境政策概论》(1988年)、《国土法的理论与实践》(1991年)、《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行政诉讼》(1992年)、《环境法教程》(1995年)、《环境资源法学教程》(2000年)、《欧盟环境政策法律研究》(2002年)、《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2003年)等十多部专著或教材。
目录
第一章 调整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情况
第一节 现实生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类型
二、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概念和理由
二、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含义
三、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种类
第三节 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以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概况.
二、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三、人类中心主义及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评析
第四节 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和法学的发展概况
一、国外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和法学理论
二、中国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和法学理论
第二章 调整论的法律关系论——从法律关系阐述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
第一节 追问法律关系
一、问题的提起
二、法律关系范畴的历史发展
三、中国的法律关系理论
四、法律关系追根求源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
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
第三节 调整论对几种对立观点的评析
一、评析“狭隘论
二、评析“现象、本质论
三、评析“目中无物论
四、评析“直接、间接论
五、评析“原因、结果论
第三章 调整论的主体论和客体论——从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论证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
第一节 法律主体和客体的发展过程
一、法律主体的发展过程
二、法律客体的发展过程
第二节 法律主体和客体的概念和性质
一、主体的概念和性质
二、客体的概念和性质
三、通过主体和客体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道理
第三节 对几种主体论、客体论的分析
一、建立在“二分法”研究范式上的主体论和客体论
二、建立在“经济人”和“政治人”基础上的主体论
三、建立在“一体化”研究范式和“生态人”基础上的主体论和客体论
第四章 调整论的行为论——从环境法律行为论证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
第一节 环境法律行为和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行为和环境行为、法律行为和环境法律行为
二、行为和环境资源行为的重要意义
三、环境法律行为与环境资源法调整对象的内在联系
第二节 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行为规则
一、概述
二、从环境资源要素和人与自然关系的种类看
三、从环境行为的社会性质看
四、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方法、方式看
五、从环境行为规则的效力等级和环境行为规则所属的法律部门看
第五章 调整论的权利义务论——从权利义务论证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第一节 权利义务和人与自然关系
一、从几种权利义务观看抹不掉的人与自然关系
二、从物权法看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性
三、从基本人权看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性
第二节 通过权利义务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道理和途径
一、通过权利义务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道理
二、通过权利义务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途径和方式
第六章 自然体的权利与代理论
第一节 自然体权利论——从自然体权利论证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
一、自然体权利的提出和理由
二、从判断权利及权利主体的标准分析自然体的权利
三、对自然体权利的理解
第二节 代理论——从代理机制分析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
一、自然体及全人类代理论的提出
二、环境资源法中的代理制度
第七章 调整机制论——从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阐述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
第一节 调整机制论概述
一、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方法和机制
二、法律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概述
三、环境资源法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概述
第二节 一其他法律部门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
一、行致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
二、民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
三、刑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
第三节 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化调整机制
一、生态化调整机制概述
二、环境资源调查机制
三、环境资源信息显示机制
四、环境资源问题预防机制
五、规制环境行为机制
六、环境资源整治、补救机制
七、环境行为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八、环境行为监督管理机制
第八章 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
第一节 现代科学和法学的研究范式
一、范式概述
二、现代科学的研究范式
三、国外现代法学的研究范式
四、中国法学的研究范式
第二节 对现代科学和法学的研究范式的评析
一、“主、客二分法”范式的特点
二、对“主、客二分法”范式的冲击
三、“主、客二分法”的历史功勋和局限性
第三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概述
一、后现代主义和“主、客一体化”的研究范式
二、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范式
三、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
四、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方法概述
第四节 调整论对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生态化
一、唯物辩证法
二、阶级分析法
三、经济分析法
四、价值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
五、历史分析法
第五节 调整论对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借鉴
一、自然科学技术方法概述
二、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方法
三、耗散结构论、协同论和突变论方法
四、其他研究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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