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编注:2003年版
作者:纪明编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02-01
ISBN:9787800839702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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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为满足广大法律工作者、政法院校师生和其他公民的需要,而编辑本丛书;二、丛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重要的部门规章。主体法舸用宋体五号字,相关规范采用楷体小五号字,并且加框,以区别于主体法条文;三、丛书农条归纳条旨,在每个条文前以[]标示;四、丛书或以脚注的形式或通过新旧文本对照,努力体现认本法最近修改的情况;五、丛书收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为最新有效。
作者简介
暂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编注:2003年版》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条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与保护]
第四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
第五条 [商标专用权的共有]
第六条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第七条 [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管理]
第八条 [商标的构成要素]
第九条 [商标的显著性]
第十条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第十一条 [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作为注册商标的特殊要求]
第十三条 [驰名商标的保护]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的认定]
第十五条 [恶意注册的禁止]
第十六条 [地理标志]
第十七条 [外国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第十八条 [商标代理]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十九条 [商标注册申请的提出]
第二十条 [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
第二十一条 [注册商标扩大使用范围的另行申请]
第二十二条 [注册商标改变标志的重新申请]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的变更申请]
第二十四条 [优先权及其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际展览会的临时保护]
第二十六条 [有关事项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七条 [初步审定并公告]
第二十八条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
第二十九条 [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原则]
第三十条 [商标的核准注册和商标异议]
第三十一条 [在先权利与恶意抢注]
第三十二条 [驳回商标申请的复审]
第三十三条 [商标异议的复审]
第三十四条 [商标局裁定的生效]
第三十五条 [能时审查原则]
第三十六条 [商标申请文件或注册文件错误的更正]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期限]
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的续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转让]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八章 附则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旧条文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新旧条文对照
本书所涉文件目录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条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与保护]
第四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
第五条 [商标专用权的共有]
第六条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第七条 [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管理]
第八条 [商标的构成要素]
第九条 [商标的显著性]
第十条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第十一条 [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作为注册商标的特殊要求]
第十三条 [驰名商标的保护]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的认定]
第十五条 [恶意注册的禁止]
第十六条 [地理标志]
第十七条 [外国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第十八条 [商标代理]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十九条 [商标注册申请的提出]
第二十条 [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
第二十一条 [注册商标扩大使用范围的另行申请]
第二十二条 [注册商标改变标志的重新申请]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的变更申请]
第二十四条 [优先权及其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际展览会的临时保护]
第二十六条 [有关事项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七条 [初步审定并公告]
第二十八条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
第二十九条 [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原则]
第三十条 [商标的核准注册和商标异议]
第三十一条 [在先权利与恶意抢注]
第三十二条 [驳回商标申请的复审]
第三十三条 [商标异议的复审]
第三十四条 [商标局裁定的生效]
第三十五条 [能时审查原则]
第三十六条 [商标申请文件或注册文件错误的更正]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期限]
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的续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转让]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八章 附则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旧条文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新旧条文对照
本书所涉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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