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死亡的尊严
作者:翟晓梅著
出版社: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1-01
ISBN:9787810640848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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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研究安乐死概念、伦理和法律问题的专著。全书共由七章组成。第一章随时对安乐死问题研究的综述。第二章“死亡的概念”旨在阐述“人”(person)的本体论地位和“人”的死亡,作为后面几章讨论的理论起点。第三章、第四章讨论安乐死的概念和伦理学问题。概念是原则的基础,原则是概念的实践中的引申。有些行动,诸如安乐死、自杀或谋杀,由于它们的概念不同以及由此所致的分类不同,对这些行动的道德和法律认可就存在着重大区别。在对现有概念分析的基础上,对医学背景下的安乐死进行伦理学辩护。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是对安乐死法律问题的讨论以及对荷兰和美国俄勒冈州安乐死立法的介绍。安乐死的伦理学辩护为安乐死的蜚非刑事化近而合法化奠定了基础。
作者简介
翟晓梅,1956年生于北京,长治医学院医疗系毕业,后获得东南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学位。赴英国蓝开斯特大学、美国哈佛大学深造。现为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生命伦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生导师。担任亚洲生命伦理学学会副主席、国家人类基因组北京研究中心人类遗传资源库伦理审查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应用哲学杂志和中外医学哲学杂志编委等职。
目录
序言
丛书前言
序
前言
第一章 中国安乐死问题研究综述
一、关于安乐死的概念
二、关于安乐死的分类
三、关于安乐死的伦理学论证
四、关于安乐死的法律地位
第二章 死亡的概念
一、“人”(person)的本体论地位
二、死亡的概念
三、“脑死亡”与“人”死亡
四、“植物人”与“人”的死亡
五、个人同一性的丧失与“人”死亡
第三章 安乐死的概念
一、安乐死的定义
二、安乐死之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三、上述安乐死定义的主要特点
四、对上述定义可能存在的反对意见
第四章 安乐死的伦理学论证
一、道义论论证
二、后果论论证
三、极端社会功利主义的安乐死乐观
四、安乐死的伦理学辩护
五、生前预嘱与医疗权限代理
第五章 安乐死的法律问题
一、安乐死合法化的历史进程
二、乐安死实质伦理学
三、安乐死法程序伦理学
四、我国目前安乐死的法律地位
第六章 安乐死法的立法模式
一、安乐死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安乐死法的实体法问题
三、安乐死法的程序法问题
第七章 世界的安乐死经验
一、《根据请求终止生命和帮助自杀(审查程序)法》——安乐死在荷兰
二、《尊严死亡法》——俄勒冈州的PAS
结束语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一 俄勒冈州《尊严死亡法》
附录二 荷兰《根据请求终止生命和帮助自杀(审查程序)法》
附录三 经典案例
丛书前言
序
前言
第一章 中国安乐死问题研究综述
一、关于安乐死的概念
二、关于安乐死的分类
三、关于安乐死的伦理学论证
四、关于安乐死的法律地位
第二章 死亡的概念
一、“人”(person)的本体论地位
二、死亡的概念
三、“脑死亡”与“人”死亡
四、“植物人”与“人”的死亡
五、个人同一性的丧失与“人”死亡
第三章 安乐死的概念
一、安乐死的定义
二、安乐死之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三、上述安乐死定义的主要特点
四、对上述定义可能存在的反对意见
第四章 安乐死的伦理学论证
一、道义论论证
二、后果论论证
三、极端社会功利主义的安乐死乐观
四、安乐死的伦理学辩护
五、生前预嘱与医疗权限代理
第五章 安乐死的法律问题
一、安乐死合法化的历史进程
二、乐安死实质伦理学
三、安乐死法程序伦理学
四、我国目前安乐死的法律地位
第六章 安乐死法的立法模式
一、安乐死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安乐死法的实体法问题
三、安乐死法的程序法问题
第七章 世界的安乐死经验
一、《根据请求终止生命和帮助自杀(审查程序)法》——安乐死在荷兰
二、《尊严死亡法》——俄勒冈州的PAS
结束语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一 俄勒冈州《尊严死亡法》
附录二 荷兰《根据请求终止生命和帮助自杀(审查程序)法》
附录三 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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