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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

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

作者:林诚二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6-01

ISBN:9787300044217

定价:¥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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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自然乃顺,顺者则通。自幼成长至大,一本自然处事待人,读书治学亦然。大学时代常想,老师应如何教,我才能如何懂,如今得知老师教得自然,学生就懂得自然,因此,将近三十年的法律教学,即尽量地把法律很自然地教给学生。所谓很自然地教学,乃指把生硬的法律条文之意义与适用加以生活化及体系化。多年来教债总,虽多介绍先进著作,而以学生整编之讲义辅之,但自觉对学生亏欠甚多,在今学生不断催促及先进鼓励下,乃趁此次民法债编修正,再无可逃避之下,利用空闲历经两年充实修正,完成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期能将怎么教就怎么写,很自然地呈献给学生,则幸矣!本书为作者关于债法总论的研究力作。全书共分八章,作者通过对我国台湾地区新修订“民法”中债法部分的全面分析,从债之发生到债之效力,一直到债之消灭,对“民法”中债法的体系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作者凭借自己深厚的民法学学术功底,在每一章的前面都设计有理论体系图,对子一些疑难、有争议的问题,客观列举相关的专家观点,并设计了很多短小精悍的案例,方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债法原理。同时,引用大量的我国台湾地区的判例,与法律实务联系紧密,对我国民法学的研究具有推动作用。
作者简介
  林诚二,台湾省台中市人,“国立”中兴大学法学硕士,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比较法学硕士,美国北俄亥俄大学及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研究,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教授。讲授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总论、民法债编各论、国际贸易法等课程。主要学术著作有:《民法总则讲义》(上、下册),《民法债编总论》(上、下册》,《民法债编各论》,《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发表《由个案论债法上情事变更原则之适用》、《民法上信赖利益赔偿之研究》等学术论文数十篇。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债法之意义
第二节债法之性质与法律体系上之地位
一、性质
二、地位
第三节债法在现代“民法”编制上之地位
第四节债法所规范之法律关系
第五节债之意义与性质
一、债之意义
二、债之性质
第六节债权
一、债权之意义及性质
二、债权与物权之区别及比较
三、债权与请求权之区别及比较
四、债权之实现债务
第七节债权
一、债务之功能
二、债务之基础
三、债务之意义及性质
四、债务之种类
五、债务与责任
第二章 债之发生
第一节基本认识
一、概念
二、发生之原因
第二节契约
一、契约总论
二、契约之类型
三、契约之成立(意思表示相互对立合致
第三节代理
一、代理制度之立法理由
二、代理之意义及要件
三、代理之种类
四、代理权之本质与发生
五、代理人之能力
六、代理之效力
七、代理与类似代理之制度
八、代理权之范围
九、代理权之限制
十、代理权之消灭
十一、代理权之授与
十二、无权代理
十三、代理实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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