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刑法格言的展开
作者:张明楷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1-01
ISBN:9787503626753
定价:¥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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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张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1982年毕业于中国财经大学法律系。曾是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和中南政法学院教授,现为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教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著《犯罪论原理》、《刑事责任论》、《刑法的基础观念》、《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未遂犯论》、《刑法学》(上、下册)、译《日本刑法典》。法律格言是法律文化遗产的精华。本书从基本含义、内容在根据、具体内容、适用问题等方面对二十余条刑法格言展开了阐述,使用的法律格言达三百余条。书中的黑体文字均为法律格言,其中既有古罗马的法律格言,也有英国、德国的法律格言。读者无疑将对这些法律格言以及作者的阐述留下深刻印象。
作者简介
张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1982年毕业于中国财经大学法律系。曾是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和中南政法学院教授,现为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教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著《犯罪论原理》、《刑事责任论》、《刑法的基础观念》、《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未遂犯论》、《刑法学》(上、下册)、译《日本刑法典》。相关图书
目录
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代序)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惩罚
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罪责越重,刑罚越重
任何人不因他人的不法行为受处罚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
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
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
任何不因思想受处罚
不作为也是行为
原因的原因是结果的原因
幼年人无异于精神错乱者
无犯意则无犯人
不知法律不免责
法律不强人所难
紧急时无法律
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
受强制实施的恶行应当归责于强责者
因为有犯罪并为了没有犯罪而科处刑罚
刑罚与其严厉不如缓和
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罚
有疑时有利于被告
后记
第二版后记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惩罚
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罪责越重,刑罚越重
任何人不因他人的不法行为受处罚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
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
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
任何不因思想受处罚
不作为也是行为
原因的原因是结果的原因
幼年人无异于精神错乱者
无犯意则无犯人
不知法律不免责
法律不强人所难
紧急时无法律
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
受强制实施的恶行应当归责于强责者
因为有犯罪并为了没有犯罪而科处刑罚
刑罚与其严厉不如缓和
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罚
有疑时有利于被告
后记
第二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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