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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

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

作者:张国华编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8-04

ISBN:9787301013687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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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作者从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多年积累而成的编著。由于工作繁忙,无暇就正有道,集思广益,只能是一孔之见,一得之愚,聊供读者参考。本书之所以名日“新编”,其故有三:第一,顾名思义是相对“旧编”而言。此之前,作者曾先后主编过同类性质的高等学校教材《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法律思想史分支学科》,又与另一教授共同主编过《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上、下册。该书上册曾获1987年全国优秀教材奖,但洋洋八十万言,分量太重,学生阅读不易。其二,与第一部《中国法律思想史》比较,本书从内容到形式都有所更新,并尽可能吸收中外学者包括海峡两岸学者的较新研究成果,择善而从,还纠正了一些错讹。但限于水平和所能看到的图籍不多,挂一漏万,有不少真知灼见很可能失之交臂。人总是有倾向性的,见仁见智难以整齐划一,只能求同存异,不能强加于人。作者是主张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否则,不但真理难明,学术也不可能繁荣。其三,在法律史上我们有个习以为常的传统,就是将思想史和制度史截然分开,形成两张皮,即使是联系很密切的问题也各说各的,不越雷池一步;二者共同的纵向联系、横向联系同样被人为地割裂,互不相通。近年来,不少学者已感到这种分工过细、过于机械的做法并非上策。加之各自又只是在一个平面上来谈问题,毫无立体感。只谈静态,不谈动态;只谈论点,不谈实践;殊不合理。其实,仅就中国法律史而论,也是个多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工程,不应当把思想史和法制史看成两个孤立的世袭领地。因此,有人索性主张将二者结合起来改写成法律史或法律文化史,冶上下古今、立体平面、动静诸态以及各种纵横联系于一炉。但兹事体大,又涉及到学科分类的现行体制,一时很难毕其功于一役。我们限于学力和水平只能逐步改善,小作变动。该书基本上仍以思想史为主,加进一些必要的制度史内容。至于大改大革只好俟诸来日和寄希望于后来居上的新秀。最后,关于断限问题,暂采上不封顶下及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以前的划分法。
作者简介
  张国华(1922-1995),生于湖南酝陵。先后在中山大学建筑系、湖南大学机械系、西南联大哲学系、政治系、北京大学政治系学习。194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政治学系,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博士导师、系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中国法律思想史》(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主编)、《中国法律思想通史》(主编)、《沈家本年谱》(合编)。
目录
     目 录
   绪 论
   第一讲 夏、商、西周的神权法和“礼治”
    第一节 神权法思想的产生、发展与演变
    一、夏、商的“天命”“天罚”思想
    二、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
    第二节 以“宗法”为核心的“礼治”
    一、“宗法”与宗法等级制、分封制、世袭制
    二、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与特点
   第二讲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
    一、首倡革新的管仲
    二、铸“刑书”的子产
    三、制“竹刑”的邓析
    第二节 儒家的法律思想
    一、儒家法律思想的共性
    二、孔丘纳“仁”入“礼”的法律思想体系
    三、孟轲的“仁政”及其在法律思想上的体现
    四、荀况的礼、法统一观
    第三节 墨家的法律思想
    一、儒、墨两家的对立
    二、墨翟以“兼爱”为主的社会理想与法律观
    第四节 道家的法律思想
    一、《老子》的“道法自然”
    二《庄子》的法律虚无主义
    第五节 法家的法律思想
    一、法家的兴起与变法革新运动
    二、法家的法律观与“法治”思想
    三、“著书定律”的李悝与“明法审令”的吴起
    四、商鞅变法的内容与“法治”理论
    五、重“势”的慎到与重“术”的申不害
    六、《管子》中的法律思想
    七、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
   第三讲 秦汉以后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第一节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
    一、秦王朝的迅速灭亡与法家思想的破产
    二 从黄老到以儒为主的儒法合流,礼法统一
    第二节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
    一、以“三纲”为立法的指导原则
    二、引经断狱、引经注律的“律学”一花独放
    第三节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特点
    一、宗法思想指导立法
    二、皇权至上,法自君出
    三、坚持等级特权,主张同罪异罚
    四、重德轻刑,重义轻利
   第四讲 封建社会若干具体法律问题的争论
    第一节 刑事方面
    一、肉刑的废复
    二、复仇是否可行
    三、株连与反株连
    四、亲属应否相隐
    五、同罪异罚与同罪同罚
    六、刑讯的限制与否定
    七、“赏以春夏,刑以秋冬”
    八、赦与非赦
    第二节 民事方面
    一、“别籍异财”与“三世不分财”
    二、同姓不婚与同姓可婚
      三、“七出”与“三不去”
   第五讲 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和共同特点
    一、明清之际的早期启蒙思想家
    二、早期启蒙思想家的共同特点
    第二节 以黄宗羲为主的启蒙思想
    一、反对君主专制,主张限制君权
    二、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
     三、反对重农抑商,主张工商皆本
   第六讲 太平天国主要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洪秀全的农民革命法律思想与封建糟粕
    一、“除妖安良,政教皆本天法”
    二、“人无私财”,“逆者议罪”
    三、号召男女平等,主张“天下婚姻不论财”
    四、皇权思想与等级观念的恶性发展
    第二节 洪仁玕的法律思想
    一、“国家以法制为先”,主张“因时制宜,度势行法”,发展民间工商经济
     二、“恩威共济”与“教法兼行”
   第七讲 洋务派与早期改良派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洋务派的法律思想
    一、从“变器不变道”到“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二、维护纲常名教
     三、“宽猛相济”与“礼让为国”
    第二节 早期改良派的变法图强
      一、学习西方 别开生面
    二、“富民”、“富国”与“商战固本”
    三、革新政治,建立君主立宪制度诎私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资产阶级改良思想的发展
    一、鼓吹变法维新,主张法律因时变革
    二、反对君主专制,主张开国会、设议院、立宪法
     三、改革旧律,以“公意”立法
    第二节 康有为的变法理论和“大同”思想
    一、“公羊三世说”的变法理论
    二、“太平之世不立刑”的“大同”思想
    第三节 谭嗣同的法律思想
    一、维新志士中的激进者
    二、冲决一切封建网罗
   第九讲 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既反君主专制,又反君主立宪
    一、“天下至尊至贵者民也”
    二、“宪法者国民之公意”
      三、“礼者非人固有之物”
    第二节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
    一、“三民主义”的立法指导思想
    二、“五权宪法”与“权能分治”理论
    第三节 章太炎的法律思想及其特点
    一、既反专制又反代议制
    二、“分四权”与“置四法”
    三、“损上益下”的立法原则
    四、重法治,轻人治
    五、国家不可无法律,尤不可无道德
    六、立法必须“因其俗而为之”
   第十讲 清末的礼法之争与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清末的假变法 假立宪及修律活动
    第二节 法理派与礼教派在修律中的礼 法之争
    第三节 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一、“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
    二、“治以宽平,民乐其安”
    三、“先王之道在德教而不在刑政”
    四、“非法之法”,“乖乎常经”
    五、“有其法尤贵有其人”
    六、“参考古今,博辑中外”
     七、“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实息息相通”
   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评估(代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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